我们都知道宝宝最讨厌的就是吃饭,再好吃的饭到了他口中,就如同嚼蜡。
宝宝最喜欢吃的是零食,各种各样的零食,什么蜜饯啦、点心啦、糖果啦等等。
街上的那家点心店就成了宝宝经常光顾的地方。
这里的玫瑰糕又香又软,吃到口中,甜香满颊。
除了玫瑰糕,还有一种叫做银丝窝头的点心。
这种点心吃起来又脆又香,如果不小心掉到地上,马上就碎成粉末。
又香又脆的银丝窝头,也是秦宝宝极爱吃的。
每一次店主人看到宝宝来,眼睛就笑得眯成一条缝。
现在宝宝又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厮,手中提着一个大食盒。
宝宝不光自己吃,还想带一些给谢灵均他们尝尝。
店主人殷勤地为宝宝挑选,将食盒装得满满的。
店主人又悄悄地对宝宝道:“我新近又研制出一种点心,味道好得不像话,小哥儿想不想尝一尝?”
宝宝欣喜地道:“当然要尝尝。”
他打发小厮先回去,随着店主人进了里屋。
里屋就是个糕点作坊,屋子里有一台小石磨,正有一个小伙计在磨面。
一进内屋,甜香味就冲盈了鼻子,宝宝深吸一口气,道:“好香!”
店主人笑道:“这也叫香吗?我的那种新点心可更香呢!”
里屋还有一扇小红门,店主人推开了门,请宝宝走了进去。
这间小屋极洁净,装饰的就像女子的闺屋。
屋里边有一张胡床,胡床上锦帐低垂,帐中有一个人端坐不动。
宝宝冷笑道:“臭瞎子!居然敢来骗我。”
可是门已被关上,店主人紧紧地靠着门,秦宝宝再想从这扇门出去,只有先打倒店主人。
就算宝宝可以打开这扇门,郝先生也绝不会坐着不动的。
锦帐忽然开了,就像有风从帐子中吹出来一样。
可郝先生并没有动,连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
这种气功已经很了不起,宝宝知道自己已逃不出郝先生的手心。
宝宝叹了一口气,道:“臭瞎子!你想怎么样?”
郝先生道:“我不会伤害你,并且我也不会允许别人伤害你。”
宝宝道:“想不到我请了一个不用花钱的保镖。”
郝先生道:“随便你怎么认为都可以,不过我既然保护你,你也要为我做一点事。”
宝宝道:“做什么事?”
郝先生道:“你只要跟着我就行了,你每天可以吃你最喜欢吃的东西,做你最喜欢做的事。”
宝宝道:“可就是不能离开你?”
郝先生道:“是的。”
宝宝道:“然后呢?”
郝先生道:“几天之后,我就放你走,你想到哪里去都可以。”
宝宝道:“就这么简单?”
郝先生道:“就这么简单。”又问道,“可不可以?”
宝宝立刻道:“不可以。”
郝先生淡淡地道:“请你再好好想一想。”
宝宝道:“我不用想了,我最讨厌别人强迫我做事。”
郝先生道:“难道一点通融的余地都没有吗?”
宝宝道:“有一点。”
郝先生道:“请说。”
宝宝道:“如果你告诉我事情的真相,我或许就会跟你一起走。”
郝先生笑道:“看来我不得不告诉你了。”
他把妙无常、铁鸡和疯子的事详详细细地说了。
宝宝笑道:“原来你请我去,是用来当挡箭牌的。”
郝先生道:“不是挡箭牌,而是避邪的佛。”
宝宝笑道:“我做过乞丐、顽童、小军师,却从来没有做过佛。”
郝先生喜动颜色,道:“这么说,你已同意了?”
宝宝笑道:“这么好玩的事,你不让我去都不行的。”
他又笑道:“我既然将银子给了你们,当然要保护银子的周全。”
郝先生忽问道:“你为什么又把银子送给我们?”
秦宝宝的回答是:“我高兴。”
小孩和女人一样,都是不可理喻的,何况宝宝既是小孩子,又是女人,你就更不能和她讲道理。
※※※※※※
银车起程了。
郝先生和两个老人并没有跟着,只有杜渐离负责押送。
可宝宝知道,郝先生和那两个老人都不会去远,一旦有风吹草动,他们会以最快的速度出现。
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宝宝却皱起了眉头。
难道银子有问题?杜渐离赶紧道:“这银子有什么不妥吗?”
宝宝道:“你的银子就这样放在车中,是不是生怕人家不知道?”
杜渐离道:“你是说要加上一层保护?”
宝宝道:“当然,你可以在银子上染上煤烟,这样看起来,银子就像煤炭一样了。”
杜渐离大喜道:“妙计,妙计。”
宝宝道:“可是就算是煤炭,时间一长,还是会被人看出破绽的。”
杜渐离道:“那怎么办呢?”
宝宝道:“可以将银子换成银票,银票岂不比银子方便得多?”
杜渐离道:“离这里最近的大城市是金陵,你是说叫我们到金陵去?”
宝宝道:“到金陵只需要走一天一夜,只要过了这一天一夜,我也可以轻松了。”
杜渐离道:“这件事就这么定了,我们就去金陵。”
宝宝的心里虽然乐开了花,脸上却没有一丝表情,你就算凑到她的鼻子上,都看不到她皮肤的变化。
据说女人天生下来就会撒谎,她们撒谎的时候,就连她们自己都认为自己是在说实话。十多辆马车于是立刻改变了方向,向金陵走去。
※※※※※※
马,快马。
马在奔驰的时候,你只能看到一溜扬起的黄灰。
马上的骑士是一名公差。
路上并没有人,所以马可以用最快的速度飞奔。
公差的脸上尽是尘土和汗水,他却一直顾不上去擦一下。
谁都知道,若非是紧急的事情,马绝没有必要这样玩命地跑的。
公差的年纪在三十岁左右,一看就是一个很沉稳很老成的人。
李亭危正是要这位公差送一封紧急的文书给金陵的周将军。
信中邀周将军于一天后在金陵城郊拦下那队银车。
这是宝宝的计划,这个计划无疑是很周全的。
但这个计划最关键的一环其实却在这名公差身上。
如果周将军得不到书信,那么,劫银计划无疑是失败了的。
这名公差并不知道身上那份信的重要性。因为李亭危只是这样吩咐他:“送一封信给周将军,必须在明天中午之前送到。”
他并没有说明这封信的重要牲,他不想给送信人增加负担。
这名公差在接受任务后,立刻骑上城中最快的马出城北上。
这条官道笔直地通向远方,路面平整而宽阔,骑着一匹好马,或许不用到明天中午就可以到达京城。
这名公差叫王树,当差已当了二十年,他对这条路已很熟,就算闭着眼睛都不用担心迷路。
黄昏。
小镇的灯光在朦胧的晚霞映照下,渐渐地亮了起来。
马和人都已劳累了一天一夜,就算是铁人也有点吃不消了。
再说,以这匹马的脚程,明天中午绝对能赶到金陵。
所以王树放慢了速度,进入小镇。
路边正有一个面摊。
摊子上摆着切得细细的面,卤得透透的鸡蛋,以及肚丝、牛肉和油盐葱姜等佐料。
王树要了一碗牛肉面。
老板是一个勤快的小伙子,他热情地招呼:“要不要加上香菜,一盘卤菜,再温一壶酒?”
王树道:“香菜要加得多多的,卤菜要卤得最透的,酒就不必了。”
这时面摊上又来了一个客人,穿着很普通的青布衣服,他吩咐小老板道:“我也要一碗牛肉面,香菜要放得多多的,卤菜要卤得最透的,酒就不必了。”
他居然和王树的要求一样,王树不禁看了这个人一眼。
这个青衣人其实很普通,个子不高也不矮,相貌也较平常。
面已经端了上来,热气腾腾,香喷喷的牛肉面,王树虽然心里有些疑惑,但一闻到面的香气,他就什么也顾不上了。
他一口气吃了半碗,才感到胃部已充实起来,这时候,他才有时间去看青衣人。
青衣人并没有吃面,根本连筷子都没有动一动。
他在看着王树,死死地盯着王树。
王树被他盯得心里发毛,他想起了他怀中的那封公文。
他虽然不知道公文上的内容,但这封公文一定很重要。
这个青衣人是不是冲着公文来的?
一想到这里,王树就坐不住了。
不过他是—个很有经验的人,也比较能沉得住气。
他三口两口吃完了面,摸出几个铜板放到桌子上,然后慢慢地走到了马旁,慢慢地解开缰绳,飞身上马。
他一抖马缰,马就急冲出去,远远地将面摊抛在后头。
他一直跑出去很远很远,才回过头去看,面摊已变成了黑点,青衣人似乎还坐在那里。王树吁了一口气。
夜色渐渐笼罩着大地,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朦胧了。
现在必须找一家客栈休息,明天只要起个大早,不用等到中午就可以到达京城了。
他的运气很不错,他刚想到客栈的时候,就看到路边挑起一盏灯笼,灯笼上是“平安客栈”四个大字。
这显然是家新开的客栈,墙壁涂得雪白,瓦也是新的。
王树经常走这条路,三个月前他最后一次路过这里的时候,并没有见到这家客栈。
这使他产生了疑惑。
他想起了刚才面摊上要了一碗面却动也不动一筷子的古怪的青衣人。
现在路边又忽地冒出来一家新的客栈,这客栈会不会是个圈套?
他又想起怀中的公文。
他感到这一夜或许不会很平静,或许会出现一些意外。
他正在犹豫该不该下马的时候,一个人从客栈中走了出来。
借着客栈里的灯光,王树看清这个人穿着一件青布做的衣服,个子不高也不矮,相貌也很普通。
这正是刚才在面摊上遇到的那个人。
王树着实地吃了一惊。
他知道这件事一定有古怪,他大叫一声,拨马就走。
他一路狂奔,一口气跑出了一里地,忍不住回头看时,后面并没有人,青衣人并没有跟来。
但他并不放心,他不知道青衣人是不是又会从前面哪个地方冒出来。
他已知道青衣人是一个轻功很不错的高手,一个江湖高手,为什么要盯着自己?
如果是为了抢自己身上的公文,为什么两次都不动手?
现在他已经没有睡意了,离金陵还有四五十里路,用不了几个时辰就可以到了,王树决定,先送到公文再休息不迟。
※※※※※※
到了京城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城门也早已关闭。
王树费了很大的劲才叫醒守城的士兵,他认出守门的是一个熟人,不用费多少唇舌,就进了城。
看到城门在身后缓缓关上,放下千斤石,王树才吁了一口气。
周将军的府衙离城门并不远,王树一口气跑到了周将军的府衙前。
他上前敲门,敲得很急,门迟迟不开,身后却忽然传来了“沙沙”的声音。
王树猛一回头,就又看到了那个青衣人。
青衣人远远地站着,目光冷冷的,王树吓得魂都要飞了。
幸亏就在这时,大门开了,王树一步跨进了大门。
现在他总算放心了,因为他已看到了周将军。
周将军正站在檐下,目中透出疑问,道:“有什么急事?”
周将军今年三十七岁,十七岁入伍行军,以军功升为将军之职。
无论是马上马下,周将军都是一员骁将。
周将军身材高大,体格魁梧,天生神力,能开二石弓,能举千斤之鼎。
只要有周将军在,王树已不必担心发生任何事了。
王树急忙跪倒,从怀中取出书信,双手呈了上去。
周将军展信细览,微笑道:“原来是这件事。”
王树道:“小人在送信时,遇到了一件奇事。”
周将军道:“什么事?”
王树就把遇到青衣人的事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
周将军笑了,道:“现在信已送到,你已不必担心了,江湖人本就喜欢装神弄鬼,我相信在我这里,他们做不出什么的。”
周将军一生中一直平步青云,凡遇敌人时,无有不克,所以他一直很自信。
他本人已算是一个高手,何况在这院中,还有六百名兵丁看守。只要他一声令下,六百个人可以马上从各个角落里冲出来。
就算是一流高手,也不可能是六百个人的对手。
周将军道:“你辛苦了,赶快下去休息吧!”
王树被人带了下去,一躺到床上,他就睡着了。
他实在太疲倦了。
周将军回到自己的卧室前。
他记得离开时,房里是亮着灯的,现在灯却灭了。
是不是风吹灭了灯?
周将军走到屋里,找到了火折,火折晃动,点燃了桌上的油灯。
这是从波斯国运来的油灯,油灯极精致,灯捻和灯油都是最上等的,油灯燃起时,书房明亮如昼。
书桌边上是一张紫檀木的交椅,椅子上是一块周将军一次行猎时捕获的一只老虎的虎皮。
现在虎皮交椅上就坐着一个人。
一个青衣人。
周将军怔住了,不过他毕竟做惯了将军,胆子也一向很大。
他厉喝道:“你是什么人?”
青衣人冷冷地道:“要命的人,要你的命。”
周将军喝道:“来人。”
立刻有人走了进来,一个中年人。
中年人穿着一件很干净的白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面容也很俊秀。
中年人手中提着一个沉重的旧皮箱,径直走了进来。
周将军喝道:“你是谁?”
中年人温和地笑了一笑,道:“我也姓周,我的名字叫做周少溪。”
这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周将军从来就没有听说过。
可是江湖人却对这个名字很熟悉。
只要是在江湖上混过一天的人,都知道这世上的易容第一人就是周少溪。
他可以把一个人的面目完全改变,就算是最亲近的人,都无法认出。
周将军心中已是怒极,这中年人和青衣人看上去都不像好人,周将军立刻又喝道:“来人!”
没有人来,他的人好像都睡死了。
周将军知道他的手下都是身经百战,很惊醒的人,绝不会睡沉到叫了两声都叫不醒的地步。
青衣人冷冷地道:“你就算叫破喉咙也是没有用的,你的手下都已睡死了。”
周将军知道自己的手下一定遭了毒手,他现在已经很清楚自己的处境。
他的手立刻摸住了腰间的刀柄。
一摸到刀,他的心情就平静下来,这柄刀跟随他多年,从来就没有让他失望过。
他只看了一眼,就明白中年人比较好对付一些。
打蛇要打七寸,正如打仗的时候要攻击对方的弱点一样,周将军很懂得这其中的道理。
中年人和自己离得很近,也好像根本没有什么戒备。
周将军有把握一刀砍下他的头。
周将军放稳了语气,故意用平静的声音道:“你们想干什么?”
他刚说到第四个字的时候,刀从刀鞘中飞快地拔出,砍向中年人的后颈。
周少溪笑了,他的手只招了一招,周将军的刀忽然就到了他的手上。
周将军并没有惊慌,他沉腰坐马,“嘿”地打出了一拳。
正宗的少林神拳,一招一式都极规范,周将军在这套拳上下了十年的苦功。
可是这套自己花了十年心血练出的拳在周少溪眼中就像小孩子的把戏。
周少溪的手一动,手中的刀倒挂,刀柄划上了周将军的脉门。
周将军的半边身子立刻麻木。
刀柄又长驱直入,撞到周将军的腰间,周将军的整个身体立刻就不能动了,连手指头都动不了。
刀柄却不停顿,一直沿着腰间往上点,一连点了六处大穴,连“哑穴”也被点住。
周将军的心在往下沉,他不知道这两个深不可测的高手究意想怎样对付自己。
青衣人忽然问道:“你为什么不索性杀了他?”
周少溪道:“我马上是要把你扮成活的周将军,不是死的周将军。”
青衣人道:“这有什么不同?”
周少溪道:“我看着他活着的样子,才可以把你易容得很像,如果周将军死了,我也只能把你扮成他死的样子。”
青衣人道:“现在我明白了,易容并不简单。”
周少溪傲然道:“易容术绝不亚于武功,武功人人可以学,易容术却不是人人都可以学的。”
他的自傲并不是盲目的,武功高手很多,真正的易容高手却只有一个。
周少溪将皮箱放在了桌子上,慢慢打开了皮箱。
周将军不禁也好奇地看了一看。
皮箱中放着许多小盒子,每个盒子里只放一样东西。
有胶泥、画笔、颜料、胶水、小刀子、小剪子,以及种种周将军从未见到过的东西。
周少溪先取出了一个小小的精致的炉子,炉子里放着木炭,木炭被点着,一口小锅就放到了炉子上。
胶泥在锅中开始软化,周少溪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周将军,手中已捏着一团胶泥。
他手中不停地揉搓着,青衣人不禁也看出了神。
能够看到周少溪的易容术,绝对比看到武功高手的武功还要难得。
胶泥在周少溪灵巧的手上很快就成了一张薄薄的脸谱。
脸谱被趁热贴到了青衣人的脸上。
青衣人现在的这张脸简直就是另一个周将军。
周少溪用颜料润开了画笔,开始细心地描写。
他不停地用小刀子、小剪刀修剪,在画上颜料时,总是先涂上一层胶水。
他在做这些的时候,神态极专注,就像王羲之在书《兰亭集序》,顾恺之在画画一样。
周少溪的易容术,绝对是大宗师的气派。
周将军也不得不承认,易容绝对是一门艺术。
一门可怕的艺术。
当周少溪描完了最后一笔时,周将军已惊呆。
他相信,如果青衣人现在就和他走出去,就连自己的母亲恐怕也分辨不出谁是真正的周将军了。
青衣人找了一面镜子,仔细地端详,然后他笑了,道:“周先生的易容术果真是无双的绝技。”
周少溪道:“你的外貌固然已经很像,但你最好少说话,只要一直不开口,谁也认不出你的。”
青衣人笑道:“你知道我又是谁?”
周少溪道:“不知道。”
青衣人道:“我就是‘鹦鹉’。”
鹦鹉是一种聪明的鸟,一只训练得法的鹦鹉可以和人一样说话。
青衣人就是“鹦鹉”,他忽然叫道:“来人。”
这两个字是周将军刚才说过的,现在青衣人在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连周将军都认为是自己在说话。
周少溪不由笑了,道:“原来你就是‘鹦鹉’,你们的主人果然是极会用人的,现在我已放心了。”
“鹦鹉”笑道:“口技和易容术相比,只是一种很浅显的玩艺,但是这两种技艺一经融合,就是一种极妙的艺术了。”
周少溪笑道:“你说得对极了。”
“鹦鹉”道:“我相信我这个样子一定可以骗得过秦宝宝的,何况他根本就没有见过周将军。”
周少溪傲然道:“如果秦宝宝真的能识破我的易容术,我这一辈子再不会提到‘易容’二字。”
“鹦鹉”道:“秦宝宝虽是个神童,但也只不过是一个人,我一直不相信他真的那么可怕。”
周将军现在在为秦宝宝叹息,秦宝宝就算是个诸葛亮,这一次,也无疑要失败了。
※※※※※※
杜渐离一直悬着的心现在已经放下,因为前面已是金陵城。
金陵城的城墙高大壮丽,钟山卧龙,石城虎踞,巍峨挺秀。
这一天一夜都很平静,妙无常、疯子和铁鸡都没有出现。
看来将秦宝宝当做人质这一步棋无疑是做对了。
银车已经进了城。
每一块银子都染上煤灰,看上去就像煤炭一样。
宝宝的这个主意也很不错,这十几车“煤”一直没有引起路人的注意。
十六辆“煤车”一起进了城门,就在这时,城门忽然关上,千斤闸急速落下,从街道的各个拐角处涌出无数人,一个人跃马横枪,第一个冲上来,喝道:“周将军在此,强盗停下。”
足足有六百人,将银车紧紧地包围住,杜渐离的脸立刻发青。
他并不知道马上的周将军就是“鹦鹉”,他认为自己又上了宝宝的当。
他转头去找宝宝,可是宝宝早已不见了。
人群拥了上来,铠甲鲜明,兵器耀眼,杜渐离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带银车冲出去。
更何况城门已关闭?
他只有逃。
他一飞冲天,已跃上城墙边的石梯,三步两步就上了城头。
并没有人追赶他,但是石梯的尽头却站着一个人。
——郝先生。
杜渐离恨恨地道:“我们又上了宝宝的当了。”
郝先生淡淡地笑道:“恰恰相反。”
※※※※※※
“周将军”在金陵城最大的钱庄门口停下,吩咐道:“立刻将银子换成银票。”
十六车银子分别在七处大钱庄换成了银票,每张一千两。
到了中午的时候,两千三百张银票已到了“周将军”的面前。
银票被装在一口柳条箱中,很普通的柳条箱。提着这种箱子走到街上,绝不会有人看你第二眼的。
“周将军”回到了书房,周少溪早已坐在书房中等着他了。
小炉子又已升起,周少溪道:“恢复本来面目是一件有点冒险的事,所以你千万不能动。”
鹦鹉笑道:“我就当自己是一个死人,无论周先生怎么动,无论我有多么难受,我都不会动一动的。”
周少溪道:“不动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只能点住你的穴道。”
柳条箱放在了桌子上,放在两个人的视线范围内。
周少溪运指点住了“鹦鹉”的穴道,然后开始动手。
必须先将胶泥软化,再用一种特殊的药水使涂在脸上的胶水失效,才能完整地揭下面具来。
周少溪道:“如果稍不小心,错了一点点,面具就会永远揭不下来了。”
所以他极小心,他不想失败,因为他是江湖上易容术的第一人。
屋子里只有小炉子中的木炭在发出“劈剥”的声音。
两个人都太专注,所以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一只小虫子从窗外飞了进来。
在这种时候,谁会在意一只小虫?
可是小虫子的身上却系着一根线,线头上是一个小小的银钩。
线极细,钩子也很小,所以周少溪和“鹦鹉”都没有看到。
细线忽地一抖,小虫子忽地就直落下来,落到了地上。
细线再一抖,线头上的银钩已勾住了桌上的柳条箱。
两个人都看到了钩子,都看到钩子在勾到柳条箱时线立刻绷得笔直。
“鹦鹉”大惊,他已经顾不上周少溪的劝告了,他最关心的是箱子。
他一下扑上去,想扑住那柳条箱。
柳条箱忽地飞起,一下子从桌上飞到了窗外。
“鹦鹉”也立刻飞步跃起,跃向窗外,这时才传来周少溪的叹息,道:“为了银子,你就不要你的脸了吗?”
“鹦鹉”忍不住去摸自己的脸,他感到脸上很疼,他忍不住去抓,这一抓,抓下了半边脸来。
那一半胶泥尚未用药水浸透,所以和皮肤粘得极牢。
“鹦鹉”在跃出窗外时,看到一条小小的身影已经跃上对面的屋顶。
小小身影一回头,正是秦宝宝,秦宝宝冲“鹦鹉”做了一个鬼脸,笑嘻嘻道:“谢谢你帮我换银票。”
“鹦鹉”大急,一个“一鹤冲天”,已跃上了屋顶。
他落到屋顶上,刚想换一口气,忽然感到脚下一松,身体立刻直往下沉,从屋顶上的一个洞掉了下去。
好好的屋顶是不可能有洞的,唯一的解释是秦宝宝早已将这片屋顶弄得很酥。
“鹦鹉”落到屋里时,满脸都是尘土,他听到周少溪在苦笑,道:“你这张脸已经废了。”
屋里有张桌子,桌子上正有一面镜子,“鹦鹉”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他几乎要哭出来。
镜中的脸极古怪,一半是周将军的样子,一半是自己的样子,脸上沾满了尘土,脸上尚未干透的胶水又将尘土粘得很牢。
看来“鹦鹉”的外号已经该改一改了,该改做“双面人”了。
现在他已没有时间去想自己的脸,他必须追到秦宝宝,夺回箱子,否则,他只有死路一条。
如果他空手回去,“主人”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他又从那个洞里跃上去,又回到了屋顶,可是四下已没有了秦宝宝的影子。
他正在着急的时候,忽然看到远处的街道上,秦宝宝正坐在那里休息。
秦宝宝屁股底下坐着的,正是那个柳条箱。
在这种时候,秦宝宝居然还有心情休息,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鹦鹉”从屋脊上掠起,以一种美妙的身姿在空中滑行。
他飞起来很像一只“鹦鹉”。
几个起落之后,他已到了街头,本来很热闹的街道一下子变得只剩下秦宝宝一个人了。
“鹦鹉”的这张脸的确太可怕,何况他又是从空中飞下来的,别人又怎能不把他当做妖怪?
宝宝笑道:“好漂亮的脸,有特点极了。”
鹦鹉已不在乎宝宝的讽刺,他只想夺回箱子。
他像一只猛虎一样扑向宝宝,可是宝宝的身子一闪就不见了。
只留下箱子。
宝宝是一个很狡猾的人,他绝没有理由在这里坐等别人来抢箱子,也绝没有理由把箱子留给自己。所以这个箱子绝对有问题。
可不管箱子有什么古怪,鹦鹉都要看一看的。
他还是打开了箱子,箱子里堆满了银票,新崭崭的银票。
鹦鹉怔住了,难道秦宝宝疯了?真的将二百三十万两白白送给自己?
可是银票就在眼前,难道银票是假的?
鹦鹉再看一眼,立刻就看出银票果然是假的,是用毛笔沾上颜料一笔一画地画上去的,画得很像。
鹦鹉大怒,飞脚踢向柳条箱,只听“轰”的一声,柳条箱炸开。
藏在箱子里的煤粉全炸了出来,鹦鹉成了一个“黑人”。
鹦鹉气急败坏,他大叫道:“秦宝宝,你出来。”
秦宝宝居然又出现了,他站在一间房子的门口,笑嘻嘻地向鹦鹉招手,道:“想要箱子,就快点过来。”
鹦鹉现在只想捉住秦宝宝,然后一脚踢死他。
他马上就冲了过去,宝宝一闪身就进了屋子。
鹦鹉担心屋子里有埋伏,便慢慢地走了进去,沉腰坐马,竖掌于胸。
屋子里并没有埋伏,甚至连人影都没有一个。
屋子中有一根大柱子,大柱子一直顶到屋梁上。
柱子上拴着一根绳子。
他一看到缚在木柱上已被绷得紧紧的绳子,就立刻向后退。
想不到秦宝宝竟会用这种捕麻雀的方法来对付自己。
就在他退到门口的时候,忽听有人在背后叫道:“小心暗器!”
有三点寒星呈“品”字型,正打向鹦鹉的脊背。
鹦鹉不得不向旁边躲闪,这样,因木柱拉倒失去支撑的房顶就砸了下来。
从瓦砾中站出来的时候,鹦鹉并没有受伤,但却成了一个“灰人”。
他此时的心情完全可以用“怒气冲天”形容。
更可气的是路边还站着好几个小孩子,一看到鹦鹉就拍手喝道:“土狗子,好狼狈,地里爬出来,一身泥,一身灰。”
不用说,他们唱的儿歌也一定又是秦宝宝的杰作。
这一次,鹦鹉可算是真正弄了一个灰头土脸。
但他不是那种轻易言败的人,他必须找到秦宝宝,也必须抢回银票。
否则,他一定是死无葬身之地。
※※※※※※
对于金陵这座城市,宝宝一向很有好感,他对这里也很熟悉。
金陵城的最大特点,就是巷子极多,密如蛛网的巷子,简直就是诸葛武侯的八阵图。
一个不熟悉这座城市的外地人,一旦进入这些巷子里,简直就像进入了迷魂阵一样。
所以宝宝就在这些巷子中找到了藏身的所在。
这是一间很普通的民居,无论从里到外都很普通。
本来住在这里的一对青年夫妻并没有离开,宝宝让他们留下来,一方面是遮人耳目,另一方面,他们也可以做饭做菜给宝宝他们吃。
和宝宝一起来的,是李亭危、谢灵均和沈沉鱼。
望着桌子上的箱子,李亭危的神情很愉快。
他又一次领教了宝宝的智慧。
这一次的劫银计划说起来很简单。
首先是送银。
在杜渐离他们接到这笔银子的时候,他们必然要怀疑宝宝的动机,所以他们一定会密切注意李亭危的一举一动,所以当公差驰马金陵时,当然逃脱不了他们的耳目。
这样,他们自然会知道请周将军劫银的计划。
如果想破坏这个计划,最好的方法是找一个人冒充周将军。
于是宝宝和沈沉鱼就来到了周府,顺手牵羊地取走了银子。
李亭危笑道:“现在再将银票送走,就不是一件难事了。”
沉重的银子已换成了银票,只装了一小箱子。
沈沉鱼道:“我此刻就动身,马上赶往京城。”
李亭危笑道:“饭马上就好了,为什么不吃过饭再走?”
沈沉鱼道:“迟则生变,或许吃过饭之后,事态就会有不测的变化。”
他的话音刚落,就传来了敲门声。
沈沉鱼打开了门,门口并没有人,但在院子中却停着一具棺材。用上好的楠木制成,漆得油黑发亮的棺材。
任何一个人,在青天化日之下,看到一具突然出现的棺材,都会吃惊的。
令沈沉鱼吃惊的并不是棺材本身,棺材很沉重,最起码要四个小伙子才可以抬得动。可是刚才在屋内的时候,并没有听到一点动静。
沈沉鱼皱起了眉头。
秦宝宝、李亭危、谢灵均都看到了棺材,他们也几乎同时皱起了眉头。
棺材不会自己走进来,自然要由人抬起来,抬棺材的人是谁,他们为什么要抬这样一具棺材进来。
李亭危沉声道:“我们的对手绝不简单,杜渐离他们真正的靠山终于来了。”
沈沉鱼道:“他们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这里本是非常隐蔽的。”
宝宝道:“这是因为我们低估了他们的实力,或许这金陵城就是他们的老巢。”
谢灵均道:“世上没有绝对隐蔽的地方,现在对手已经来了,既然来了,我们就要好好打发。”
宝宝道:“棺材之中有什么呢?是藏着身怀利器的杀手,还是暗布着机关?”
谢灵均笑道:“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我们只要劈开这具棺材,岂非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他缓缓抽出了剑。
剑甫离鞘,便有剑芒一尺,如灵蛇吐焰般赫然而出。
李亭危不由脱口赞道:“好剑气!”
谢灵均持剑不动,凝重如山,他离棺材足有二丈开外,剑只有三尺。
他竟似准备用无形之剑气去劈开棺材。
李亭危相信,无论棺材中是藏着刺客或是机关,必在这一剑之下劈为齑粉。
谢灵均目视剑尖,力运于腕,在这刹那间,他忽然就像变了一个人。
或许他本是个很平凡的人,但当他有剑在手的时候,他的存在已不容任何人忽视。
谁都看出,他的一剑刺出,也是无法以人力抵挡的。
宝宝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棺材,明亮的大眼睛中忽地有了一丝阴云。
就在谢灵均轻叱出声的时候,他手中的剑忽地精光大盛,吞吐不已的剑芒刹那间暴长三尺。
这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剑,这一剑已如离弦之箭。
宝宝忽地大叫道:“停!”
剑已出手,以势不可挡之势,如滔滔长江之水,一发而不可回。
李亭危立刻出手,双手托出,去托谢灵均的手腕。
沈沉鱼也立刻拔剑,去格谢灵均之剑,因为他们都知道,宝宝一定有他的道理。
李亭危双手一触谢灵均的手腕,立刻觉得有大力涌至,谢灵均的手腕竟炙得如烧红的铁块一样烫手。
沈沉鱼的剑也立刻断为数截,而那剑之去势依然不变。
谢灵均大喊一声,手中的剑立刻停住,剑上的剑芒也刹那间消失。
剑终于停住,但谢灵均的脸色却变得铁青,一丝殷红的鲜血慢慢地从他嘴角沁出。
他这一剑去势太劲,以至于猛力回夺之时,剑气已伤了自身。
三个人都去看秦宝宝,秦宝宝究竟觉察到了什么。
秦宝宝道:“我已经知道棺材中是什么东西了。”
李亭危道:“是什么?”
秦宝宝缓缓吐出了两个字:“炸药!”
这两个字使得每个人的全身俱为之一震。
宝宝道:“炸药的气味本是很容易分辨的,所以,棺材上就涂了很重的桐油,桐油的气味足以掩盖火药的气味。”
李亭危道:“那宝少爷怎知棺材中是炸药?”
宝宝道:“他们知道,如果我们见到一具棺材,绝对要打开或劈开棺材,看看里面究竟有什么?”
李亭危道:“任何人都会这样做的。”
宝宝道:“所以我想,我若是送这具棺材给我的敌人,我绝不会在棺材中藏上杀手或机关的。”
李亭危道:“不错,藏这两种东西,并没有用处。”
宝宝道:“所以我推测,棺材中有可能是炸药,因为这里是江南,名闻天下的江南霹雳堂也正在江南。”
江南霹雳堂的火药虽然珍贵,但并不是没有方法得到。
江南霹雳堂其实是一个家族,这个家族谋生的方法就是出售他们的炸药。
只要有足够的钱,任何人都可以买到威力强大的炸药。
宝宝道:“当我推测出棺材中有可能是炸药时,我就不难从浓重的桐油味中闻到炸药独特的味道。”
李亭危道:“宝少爷分析的不错,现在我也闻到炸药的味道!”
宝宝道:“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这一棺材的炸药是可以炸平十数丈之内所有东西的,他们也一定有方法点爆炸药。”
这个院子并不大,只要轻轻一跃,就可以离开。
一直躲在厨房中的小俩口这时也从厨房里出来,小伙子道:“我们赶快走,离开这里就不怕了。”
他拉着妻子的手,慌慌张张地向院外冲去。
可他们却发现那个清清瘦瘦,长得极美的小孩子已然到了身前,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小伙子一怔,道:“小少爷这是做什么?”
宝宝道:“你们不能走,一旦你们走出这个院子,谁也救不了你们。”
小伙子慌道:“这是怎么回事?”
宝宝一指门口,道:“你们看。”
所有的人都随着宝宝的手指看去,他们看到的是一道淡蓝色的线。
在门槛之外的地上,画着一条淡蓝色的线。
线的颜色很淡,一不留心,根本就看不出来。
可是淡蓝色的线却带着妖异的光泽,一种令人绝不想看第二眼的那种光泽。
李亭危道:“这条线代表什么意思?”
宝宝眉头拧成了结,缓缓地道:“这条线,就是‘生死线’。”
“生死线”。
宝宝只说了这三个字,因为他已不必再说什么,这三个字所代表的一切,是任何人都知道的。
生死线!
世界上最毒的毒药绝不是鹤顶红,也绝不是任何一种另外的毒药,而是生死线。
这是常识,是每一个走江湖的人都知道的常识。
但生死线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毒药,见过的人却并不多。
李亭危的脸色已微微变了,道:“这就是生死线?”
宝宝的语气是不容置辩的,他道:“绝对是的。”
李亭危道:“我从十七岁入江湖时,就知道世上最可怕的毒药是生死线,难道就是这种淡蓝色的线?”
宝宝道:“是。”
李亭危道:“生死线究竟有多么可怕,宝少爷知道些什么?”
宝宝道:“我爹爹生前对我说过世上的毒药种类,他第一个和我捉起的,就是生死线。”
大家都在听,因为这本是江湖上的大秘密。
宝宝道:“生死线是一种粉,当这种粉在地上画了一条蓝线之后,没有人可以跨过这一条线。”
他皱着眉头道:“试着跨过这条线的人都已是死人。”
李亭危道:“如果我们不去跨这条线呢?”
宝宝道:“只要不试图跨过这条线,就没有关系,这也是生死线得名的原因,逾线必死,不动即存。”
李亭危笑道:“这种生死线当然也没有解药。”
宝宝道:“过线即死,就算有解药也来不及了。”
李亭危道:“我们可不可以以轻功身法,在某一个高度上越过这条线?”
宝宝尚未回答,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一只蓝色的鸽子。
或许是厨房中的饭菜吸引了它,或许它看中了这个院子中的房顶,想在上面休息一会儿。
反正这只蓝色的鸽子已经向这里飞了过来。
鸽子飞得很高,足有十丈,它只一振翅就飞进了院中,越过那条生死线飞进了院中。
但它并没有落在屋顶上,这只自由自在飞翔的鸽子忽地变成了一块石子,“扑”地栽到了地上。
鸽子也有血,蓝色的血。
和那条生死线一样的淡蓝色。
李亭危道:“就像有鸽子这样的高度也无法越过生死线,那么入地呢?”
宝宝道:“入地也一样,就算我们掘地三尺,从线下过,也和鸽子是一样的命运。”
李亭危道:“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宝宝默然不语。
李亭危道:“可我也听说,生死线的功效只有三个时辰之久,过了三个时辰,生死线就不能判生死了。”
宝宝道:“不错,可是三个时辰中,已可以发生很多很多的事情了。”
有人在笑。
笑声就像飘忽不定的风,忽而在左,忽而在右。又好像是鬼魅的笑声,忽而低沉,忽而高亢。
大家抬头看去,看到了一只蝙蝠。
“飞天蝙蝠”卞福。
宝宝忽笑道:“蝙蝠只在夜间出现,现在却是中午。”
卞福倒挂在一间房子的檐角上,漆黑的衣服和棺材一样黑得发亮,他又用他那种奇特的笑声笑了一笑,道:“蝙蝠也可以在白天出现的,只要有银子。”
宝宝道:“你准备用什么方法得到银子?”
卞福道:“如果你们死了,银子当然就是我的。”
宝宝道:“我们活得好好的,又怎么会死?”
卞福道:“因为你们身边的棺材,藏着威力极大的炸药,只要我一声唿哨,你们就变成了灰尘。”
宝宝笑道:“我们固然是死了,银票岂非也变成飞灰?”
卞福叹道:“熊掌与鱼不可兼得,如果想要你们的命,当然就得不到银子。”
宝宝道:“不错。”
卞福道:“可是你们如果交给我银票,我或许就不会杀人的。”
宝宝笑道:“只是或许,或许你得到银票之后,又会改变主意的。”
卞福道:“这种可能也是有的。”
宝宝道:“那我们又怎么可能将银票交给你呢?”
卞福点了点头道:“此话有理。”
宝宝道:“看来你唯一的方法,就是炸死我们。”
卞福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杀人一向不是一件愉快的事。”
他低着头叹息,又道:“可是我花了那么多的精力布置,总不能一无所获。”
他忽地撮唇,打了一个唿哨。院外的民居屋顶上,齐唰唰地站出来三十六名大汉。
每个人都是体格强壮,动作敏捷,显然都受过很好的训练。
他们穿着一色的淡蓝色大氅,显得既整齐,又威风。
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有一副强弓,弦开已如满月,弦上有箭。
箭头上都裹着油布。
他们的身后,都站着一个穿黑色大氅的大汉,每个人手中,都有一个精巧的火折。
一旦箭头上的油布点燃,箭就会射出去,射在棺材上。
棺材中藏着的却是炸药。
卞福道:“你们该不该想一想火箭射到棺材上的后果,那样,你们是否还会惜钱如命?”
宝宝笑道:“你错了。”
卞福笑道:“我怎么错了?”
宝宝笑道:“如果火箭射不到棺材上,火药是不是就不会爆炸?”
卞福笑道:“我知道你们虽然只有六个人,却有三个高手。可是箭如雨,只要有一支箭射到棺材上,你们就完了。”
宝宝道:“我可以保证,我们的这三个高手连手指头都不用动一下,可你的火箭一根也别想射到棺材上。”
卞福笑道:“江湖上都说秦宝宝智慧无双,妙计叠出,我今天也想看一看你究竟有何手段。”
宝宝忽地跃起,跃到了一棵树上,院中有三棵大树,每一棵树都很粗壮。
宝宝的身体如脱兔,转眼之间,已从这棵树跃到另一棵树上。
大家都不明白宝宝的玄机,当宝宝重新落地时,大家忽然看到头顶上出现了一张网。
这张网罩住了棺材,网极薄极细,眼力差一点的人根本就看不到。
现在的网已罩起,卞福动容道:“天蚕蛛丝网?”
天蚕蛛丝网是一种宝贝,一向是武林中的三个奇宝之一。
这张网一直被四川唐门的唐老人收藏,后来,唐老人却将这张网送给了宝宝。
现在这张网第一次使用,已给宝宝他们带来了生机。
卞福的脸藏在黑布中,谁也看不清他的表情。
不过他的表情绝不会很愉快的。
他忽然一挥手,箭已如雨。
箭都射在了网上,网眼极细极小,根本就射不透。
燃烧着的箭只能在网上燃烧着。
谢灵均不由笑道:“却不知你们的箭还有多少。”
宝宝笑道:“他们应该去射树的,树烧断了,网就无法挂起,这样,他们也许还有机会。”
宝宝为什么要提醒卞福,难道他当真活得不耐烦了?
一支箭带着火焰真的射中了树干。
可是现在却是春天,正是树木吐绿的季节,树干中的水份很充足,小小的火箭上的火,又怎能点着树?
卞福叹了一口气,打了一个唿哨,弓箭手立刻从屋顶上消失。
卞福道:“还有两个多时辰,这两个多时辰中,我一定会有方法对付你们的。”
他张开如翼的臂,从檐下飞走,消失在巷子中。
宝宝一直看到卞福走了,才吐了一口气,道:“总算避过了一难?”
谢灵均道:“现在我们有天蚕蛛丝网,无论他们用什么方法,都是没有用的。”
宝宝道:“其实对付这张网,最起码有三种方法。”
谢灵均道:“哪三种?”
宝宝道:“这个我不能说,因为也许卞福还没有走,绝可能就藏在暗处,偷听我们的谈话。”
谢灵均笑道:“我实在太兴奋了,居然问出这么蠢的问题。”
宝宝道:“现在我们必须想方法对付棺材中的炸药。”
谢灵均道:“炸药怕水,我们只要将炸药弄湿就行了。”
宝宝道:“这个院子就有井。”
但是打开棺材盖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或许棺盖一打开,就能触发炸药爆炸的。
李亭危道:“我知道使火药爆炸的方法不过两种,一种是撞击,一种是引火。”
宝宝道:“我有方法弄湿炸药。”
他从靴中取出了金匕首,这柄金匕首也是一件宝贝。
如果在江湖上排列十种最锋利的兵器,金匕首定在其列。
宝宝用金匕首小心地划开棺材壁上的木头,他划了一个三角形。
三刀下去,棺材上就多了一个三角形的洞。
从洞中看去,可以看到一包包的火药。
井水已经提上来,就从小洞中灌了进去。
包炸药的都是油纸和油布,水根本就透不进去。
这时又传来了卞福的笑声。
卞福正挂在檐角笑道:“除非你们将炸药上的油布戳一个洞,否则,水是无论如何也灌不进去的。”
宝宝也觉得自己想的未免太简单了,江南霹雳堂的火药当然不是容易对付的。
如果用刀挑开油布,那火药会不会因此而炸开呢?
这个问题是谁也说不准的,宝宝也是第一次接触江南霹雳堂的火药。
看来唯一的方法就是等下去,等到生死线的效力消失之后。
现在还有两个时辰,卞福去而复返,又有了什么方法?
这时,天色已黄昏。
※※※※※※
静。
在这幽深的小巷深处,夜如女神悄悄地来临了。
远处,已是万家灯光,这里却很静,静得就像坟墓。
空气中散发着桐油和火药的气味,这两种气味都不算难闻,但却仿佛就是死亡本身的味道。
卞福忽然道:“你们知不知道有一种可以燃烧的水?”
宝宝道:“你说的,可是一种黑色的水?”
卞福道:“我们并不知道这种水是如何产生的,但这种水可以从石层下挖掘到,并且又浓稠如油。”
他笑道:“所以我们把它叫做‘石油’。”
宝宝道:“这是一个好名字。”
卞福道:“现在我手中正有一点点石油。”
他笑了一笑,拍了拍手,刚才的弓箭手又出现了。
这一次他们手中并不是弓和箭,而是一个竹筒。
竹筒粗若碗口,竹筒中盛着的,想必就是石油。
卞福笑道:“只要他们推动活塞,石油就会喷出来。”
宝宝的脸色渐渐变了,卞福果然有了一个好方法。
石油可以燃烧,宝宝早已听说,而且,石油比木材更加容易点燃。
卞福只要在院中喷上石油,在院外点火,火就会被地上的石油带着,一直烧到院子里来。
满地的石油可以轻而易举地点燃棺材中的火药。
蓝袍大汉手中的竹筒已经消失了,又换上了弓箭。
火箭!
只要卞福一声令下,这个院子马上就会变成火海,棺材中的火药就会立刻爆炸。
院子里的每个人脸色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改变。
面对死亡,真正可以做到不动声色的人并不多。
放银票的柳条箱就放在棺材上,这正是卞福想要的东西。
不管这是一笔如何惊人的财富,对于死人,却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他们将这个箱子交出,卞福或许就不会杀他们的。
但这只是一种假设,谁也不敢保证卞福会不会箭下留情。
但这是唯一的机会,所以秦宝宝忽然提起了箱子。
谢灵均轻轻地叹息,他道:“生命固然可贵,但一个人的尊严要比生命贵重得多,一个真正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屈服的。”
宝宝笑道:“我知道,我知道若不是我是一个小孩子,谢大侠早就一剑刺死我了。”
他向谢灵均眨了眨眼睛,目中充满了诡异的笑容。
熟悉宝宝的人都知道,一旦宝宝有了这种奇特的表情,就表明他已经有了一个谁也想不出的妙计。
对于宝宝的智慧,从没有任何一个人怀疑过。
这个年纪不过十四五岁,从小生长在最诚实淡泊的少林寺僧中,从第一次踏入江湖,到现在不过才一年多的时间。
但他却有着老江湖的智慧,一种别人出生入死,身经百战方可得到的经验。
或许我们只能用“天才”这种字眼来评价秦宝宝。
谢灵均不再说什么,谢灵均也是一个天才。
天才有很多种,几乎在每一种技业,每一件事情上,都有天才的存在。
谢灵均是练武的天才,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练武,无论多复杂的武功,他总是一学就会。
对于习武过程中出现的常人无法逾越的难题,谢灵均总是能以最不可思议的速度和方法解决。
但世事就要比武学复杂得多,在这诡谲的江湖中,谢灵均不过是一名学童。
现在宝宝提起了柳条箱,笑着向卞福道:“如果你发射火箭,那么这个箱子和我们的身体都将化为灰烬。”
卞福道:“我知道,但既然你们绝不肯交出,我就只有杀了你们。”
宝宝惊讶地道:“谁说我们不愿意交出?我们并没有必要为了保护自己享用不到的银子而牺牲生命。”
卞福的声音中无疑已有喜色,他道:“你们真的要交出箱子?”
“是。”宝宝道,“但是我们不可能没有条件。”
卞福愉快地道:“你们有什么条件?”
宝宝道:“最低的条件,就是你必须保证我们的生命。”
卞福道:“如果银子交给我,我也当然没有理由非要你们的命不可,杀人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
宝宝道:“可是我有一点担心。”
卞福道:“你担心什么?”
宝宝道:“我担心你在得到箱子后会立刻反悔,翻脸无情,过河拆桥,背信弃义,这都是江湖中人最喜欢做的事情。”
卞福道:“看来你们对我并不信任。”他很遗憾地道,“没有相互的信任,这件事就无从谈起了。”
宝宝笑道:“我们无法相信你,但你却不妨相信我们。”
卞福道:“相信你们什么?”
宝宝道:“相信我们在‘生死线’的效力消失之后,一定会把箱子交到你的手上。”
卞福冷笑,道:“生死线一旦失效,你们就像龙入大川,虎归山林,到那时,我又凭什么得到箱子?”
宝宝道:“你必须信任我们,因为我们这边都是名人。”
谢灵均少年成名,练剑的少年人没有一个不知道他的名字。
李亭危和沈沉鱼都是官府中人,却更是江湖人,李亭危成名很早,沈沉鱼自傅斩事件后,更是名动天下。
秦宝宝当然也是名人,江湖上已经找不出第二个比秦宝宝更有名的人了。
卞福道:“你们的确都是名人,可是我为什么要相信名人呢?”
宝宝道:“江湖人重名轻利,一点点名声的获得都是用艰辛百战换来的,所以他们爱护自己的名声就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
卞福承认,一个人一旦成名,是绝不会轻易舍弃的,失去名声对江湖人来说,比失去武功还要痛苦。
一个江湖人一旦做出言而无信的举动,那么这个人就算完了。
卞福道:“你是一个孩子,李亭危和沈沉鱼都是官府的人,小孩子说话并没有必要守信,官府中人更加不可信任。”
他盯着谢灵均,他藏在黑布后面的一双眼睛似乎已变成了锥子,他道:“但如果谢大侠说一句话,这件交易就做成了。”
几乎所有的人都望着谢灵均,谢灵均是真正的江湖人,也无异是个英雄。
他说的话就像钉在铁板上的钉子,是绝不会更改的。
如果他说愿意交出箱子,那么任何人都不会怀疑。
宝宝望着谢灵均,目中充满了期待。
卞福一字字道:“谢大侠愿不愿意在‘生死线’的效力消失之后,交出箱子?”
他忽然又补充了一句,道:“我所说的箱子,就是你们手中这个装有二百三十万两银票的箱子。”
他的确很有经验,着重点出,要交出的是银票,而不是箱子。
谢灵均望着箱子,又望着秦宝宝,缓缓地道:“可以。”
他不能够让宝宝失望,他更知道宝宝绝不会真的拱手送出箱子的。
并且他还很好奇,他很想知道,宝宝能用什么方法既可以保全银子,又可以保全自己的名声。
宝宝拍手笑道:“谢大侠既然开口,这个交易是不是就算成交。”
卞福的声音透露着难抑的兴奋,他道:“这种结果正是我最想看到的。”
宝宝忽道:“但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补充。”
卞福道:“哦?”他的声音明显变得紧张起来。
宝宝笑道:“你不用紧张,我们绝不会反悔,到时我们将箱子亲手交到你的手上,但是……”
卞福道:“但是什么?”
宝宝道:“但是箱子一旦不在你的手上,比如你将箱子交给了另一个人,我们就有理由重新夺回。”
卞福笑了,道:“你的意思是说,如果箱子在我的手上,你们就绝不会动?”
“是的。”宝宝道,“把箱子从另一个人手中或别的地方夺回来,并不算违反我们的协定。”
卞福道:“就这么定了。”
他认为宝宝的补充是毫无意义的,首先他一旦得到箱子,绝不会交到别人的手上,这个功劳他怎么会让给别人?
其次,他当然不会放手,就算把他的手剁下来,他也绝不会放开箱子的。
所以这件事对卞福来说,已可以算是结束了。
只要等到生死线的效力消失,箱子就可以到手。
他相信从谢灵均口中说出的话是绝不会更改的。
※※※※※※
那条画在院子的四周,呈淡蓝色的生死线在逐渐地变淡。
具有毒药方面知识的江湖人都知道,当生死线变成白色的时候,它就不具备判别生死的作用了。
那种令人恐惧的淡蓝色终于消失了,卞福忽地从檐下一冲飞天,一只正在屋顶上掠过的麻雀已被他捉在手上。
他的轻功身法又好看又实用,江湖上能够超出卞福轻功的人,实在很少很少。
卞福已将手中的麻雀向秦宝宝他们掷了过来。
麻雀在被一种奇妙的力量托着,慢慢地飞着,它的双翅在拼命地扇动,但却并不能飞走。
它好像被一团又粘又稠的空气包围着,缓缓地越过生死线。
麻雀落在了棺材上,一双小眼睛充满了惊恐。
它忽地一振翅膀,发现那团卞福给予它的奇妙功力已经消失。
它立刻飞上了天空,很快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
谢灵均皱起了眉头,他已发现,卞福的轻功固然惊人,但他本身的武功,也绝不容人轻视。
谢灵均相信,如果他和卞福交手,胜机不过五成而已。
卞福又像一只蝙蝠一样回到了檐下,他道:“麻雀无恙飞去,生死线已经消失,你们可以实现你们的诺言了。”
宝宝提起了柳条箱,第一个慢慢地跨过了那条生死线。
谢灵均紧紧地贴在宝宝的身后,双手交抱在胸前。
他知道箱子一旦交到卞福的手中,就会有戏剧性的事情发生。
所以他密切注视着事态的变化,全身的肌肉和精力已处于高度的兴奋状态。
宝宝已经走到檐下,走到卞福的面前,举起了箱子,随随便便,轻轻松松地就将箱子交给了卞福。
卞福一把抓住了箱子的把手,抓的极紧,然后他就立刻感到从手心处传来一种强烈的,不可忍受的麻痒。
这种不可忍受的麻痒就像强大的电流,似乎一下子痒到了心里。
做为一个江湖经验极为丰富的老江湖,卞福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已中毒!”
卞福知道,最可怕的毒药不会造成疼痛,而是痒。
所以卞福立刻松开了手,箱子从他的手中落下。
但是如果卞福就这样甘心箱子重新落入秦宝宝的手中的话,他就不是卞福了。
从他的另一只并没有沾到秦宝宝所谓“毒药”的手中,忽然飞出一棵细细的,黑色的绳子。
这根绳子就像青蛇一样,立刻缠上了箱子。
就在这时有剑光一闪。
谢灵均已出手。
箱子已经交给过卞福,现在卞福已将箱子脱手。这就是说,现在箱子已不在卞福手中,谢灵均已可以出手。
剑疾削那根黑色的细绳。
这根细索绝不是普通的绳索,谢灵均的剑却是普通的剑。
但是这柄普通的剑却轻轻松松地削断了绳索。
卞福却忽然出脚。
见过卞福的人都从没有看到过卞福在地上站立或行走过,他的双腿,也比普通人要纤细得多。
所以人们都认为,卞福之所以有一身高妙的轻功,就是因为他有一双残疾的腿。
所以没有人会注意到卞福的腿,谢灵均也是在第一眼看到卞福时,就认为卞福的双腿早已残废的。
可是世上的事情从没有绝对的,卞福的脚虽然纤细而丑陋。但他这一脚踢出时,动作却说不出的漂亮、好看。
就算练了三年腿功的人,也未必能踢出这么漂亮的一脚。
他这一脚之中,藏有三个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将柳条箱踢起,柳条箱高高地飞上了天空。
第二个变化,是这一脚的脚背已扫向谢灵均的手腕。
如果谢灵均真的被踢中,我们就可以听到谢灵均的腕骨在风中清脆的断裂声。
谢灵均只有退了一步,这时卞福这一脚的第三个变化已经产生。
他的脚尖轻点墙壁,身子便向上腾起,飞向那口正在往下落的装有二百三十万银票的柳条箱。
就在卞福踢出他绝妙的一脚的时候,那些站在屋脊上,手执弓箭的蓝衣大汉已经做好了放箭的准备。
在卞福脚尖点壁,腾空而起之时,三十六张弓弦在同一时刻,发出了“崩”的一声。
劲风穿空之声,漫天呼啸而来,凄厉如地狱中的群鬼齐哭,又好像是夏日骤降的暴雨。无论是厉鬼还是暴雨,目标都是站在檐下的四个人。
用弓箭去对付武林高手,并不算一个有效的方法。
真正的高手可以在弓弦响动的一刹那腾空飞起。
但是从这三十六张弓射出的,却是一百零八支箭。
他们居然可以在别人射出一箭时,已射出三箭。
他们的箭目标并不统一。有的是射向人的身体,有的是射向身体的四周。但更多的是射往空中,射向如果谢灵均去追卞福必经的上空。
所以虽然是极普通的弓箭,却有着极大的用处。
一旦卞福再一次拿到了箱子,他立刻就会施展轻功逃走。
能够追得上卞福的人,实在不多。
沈沉鱼几乎是在弓箭弦响的刹那间,已经纵身飞起,飞向呼啸而来,劲风凌厉的长支羽箭。
他手中的长剑如风一样拨打羽箭,尤其是射向空中的羽箭。
这就给谢灵均制造了机会,当谢灵均纵起时,就可以不必受到羽箭的干扰。
谢灵均立刻弹身而起。
卞福的身子已在往下落,他的那只“中毒”的手已经包上了一块黑布,包着黑布的手已经抓住了柳条箱。
他正在往下疾落,一旦他重新找到借力点,他就可以重新跃起。
这一跃之后,他就可以从从容容地逃走了。
所以谢灵均绝不能让卞福重新找到立足点。
他的身体已裹着剑光斜斜地往上升,这一剑,竟似要将卞福一劈两半。
卞福此时新力未生,旧力已尽,但脚下已有剑光闪动。
想不到卞福居然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再次跃起。
他这一跃只跃了四尺,但身体却在空中摆动了三尺。
就算他再一次落下来,谢灵均也刺不到他了。
卞福的轻功,果然是高妙无双的。
卞福的双臂已经张开,就像鸟儿张开了双翼。
他固然不可以像鸟儿一样飞翔,但却可以在空中改变方向,向另一个屋脊上落去。
谢灵均也立刻下沉,他用的是千斤坠的身法。
他已将自己的身体变成一块重逾千斤的石头。
他必须抢在卞福以前落到屋脊上,必须在卞福没有找到借力点之前,用一切可以用的方法夺回柳条箱。
他终于比卞福先一步落到地上,他的剑立刻刺出。
这一剑无异已是谢灵均一生功力的精粹,已经没法用语言来形容这一剑的力度和速度。
可是卞福的黑衣翻飞,从衣襟底下飞出一道寒光,“叮”的一声,已将谢灵均这势不可挡的一剑格开。
卞福竟也借这一格之力,身形飘动,转眼已在一丈之外。
谢灵均居然并没有去追,他静静地站着、冷冷地看着。
卞福轻灵飘动的身体忽然迟钝下来,接着就像一条破麻袋一样落在地上。
他落在地上的时候,苍白削瘦的手紧紧地捂住了胸口。
鲜血就慢慢地从他的指缝中流了出来。
他呻吟了一声:“剑气!”
他固然格开了剑,却无法避开无形无质的剑气。
卞福在身子缩成一团时,手中还紧紧抓着那口箱子。
从幽深黑暗的巷子中忽然窜出一条人影,飞快地将卞福手中的箱子夺了过去。
宝宝忽然叫道:“妙无常。”
那个人穿着一件价值不菲的漂亮衣服,皮肤也很细腻光滑,可是他的脸上却有一道很长的刀疤。
这个刀疤显出他的狰狞可怕。
就算是在白天看到妙无常的可怕相貌,也难免要心惊肉跳的,何况在如此凄迷的夜色之中?
妙无常的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他道:“是我。”
宝宝道:“你是一个聪明人,既然是聪明人,为什么要做这种蠢事。”
妙无常叹了一口气,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当一个人可以赚到很多钱的时候,往往就会做一些蠢事。”
宝宝道:“可我知道,一个人如果死了,就算拥有再多的财富,也是毫无意思的。”
妙无常道:“所以我不能死,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让我在刚成富翁的时候就死去。”
宝宝望了一望妙无常身后的巷子,巷子中并没有人。
宝宝道:“你这么肯定你不会死吗?”
妙无常叹道:“我也知道谢大侠的武功可以称之为可怕,可是做任何事都必须付出代价的。”
他慢慢地沉默下来,他一静下来的时候,就好像忽然变了一个人。
变得说不出的凝重、冷静。
在江湖传闻中,妙无常就像神话中的不死鸟,人们明明已认定他肯定是死了,他却偏偏又活了过来。
就算他本是一块凡铁,在经过那么多次的生死磨难之后,也必定变成了精钢。
他从血战和死亡中得到的宝贵经验,是再大的财富也换不来的。
像妙无常这种人,绝不是轻易可以击倒的,他也的确有资格和谢灵均放心一搏。
谢灵均静静地道:“据说你一共死去了八次?”
妙无常道:“你说的不错,一共有八次,别人都认为我一定死了,可惜我却总是让人失望。”
他叹了一口气道:“当一个人经常在生死之前徘徊,他对活着的兴趣已不是很大,所以我很愿意死在你手中。”
谢灵均没有动,从头发梢到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
他站在妙无常的身前一丈处,这样的距离对像谢灵均这样的高手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任何障碍。
他似乎只要一举剑,就可以洞穿妙无常的咽喉。
可他偏偏一点拔剑的意思都没有。
他的目光却越过妙无常,盯着妙无常身后的空荡荡的巷子。
这时从巷子中传来一声长长的叹息,本来空荡荡的巷子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和一头驴。
骑在驴背上的是一个老人,老人生得又瘦又小,留着一小撮焦黄的胡须,身上的衣服也是灰扑扑的。
无论你怎么看,他都是一个很平常很普通,经常可以在乡间看到的老人。
可是他的眼睛却又黑又亮,就好像初生婴儿的眼睛。
谢灵均对他的兴趣竟似比对妙无常的兴趣还要大,他淡淡地道:“铁鸡——陆阳。”
铁鸡是老人的绰号,陆阳是老人的名字。
铁鸡,陆阳。
这是一个江湖上很响亮的名字,代表着江湖上最神秘的人物。
铁鸡道:“我实在不知道你是怎样发现我的,我一直认为我藏得很好。”
宝宝笑了。
铁鸡道:“你笑什么?”
宝宝笑道:“我笑你很笨。”
铁鸡道:“我怎么笨了?”
宝宝道:“一个像你这样的高手就像锥子,无论怎样藏起来,都是掩不住锋芒的,何况你一旦对一个人有了敌意,杀气就会不知不觉地泄露出来。”
铁鸡连连点头,道:“你说得很有道理,看来下一次我想暗算人的时候,就应该好好地把杀心藏起来。”
宝宝又笑了。
铁鸡道:“你是不是又在笑我笨?”
宝宝道:“当然。”
铁鸡道:“我又怎么笨了?”
宝宝道:“如果你对一个人没有杀心,就根本无法动手杀人。”
铁鸡不由地也笑道:“看来杀人的时候,就应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站出来。”
宝宝道:“这一次你总算说对了。”
妙无常忽地对铁鸡道:“你为什么要出来,就算谢大侠明知你的存在,你也不该现身的。”
铁鸡道:“为什么?”
妙无常道:“因为你藏在暗处,对他就是一个威胁,他在向我动手时,就不能不有所顾忌。”
铁鸡叹道:“我不得不出来,因为谢大侠的目光就像针一样,我从没感到被人盯着会这样难受。”
妙无常叹道:“看来现在我们只有堂堂正正地和他们打一架子。”
这时卞福已经不见了,三十六名弓箭手在射出一百零八支箭后,也立刻消失了。
那对小夫妻正躲在房子中发抖,却忍不住好奇心,从门缝中向外偷看。
他们正好可以看到妙无常和铁鸡的背部,他们看到,妙无常的手指在铁鸡的手上点了几下。
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暗号,在他们正在狐疑的时候,妙无常忽然倒退着,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向他们冲了过来。
妙无常一退就退到了院子里,脸仍然面向着大家。
宝宝忽地弹起,他弹起的时间比妙无常差了一刻,却和妙无常几乎同时到达房门口。
妙无常道:“果然是天下第一聪明的秦宝宝。”
妙无常之所以要退到院子里,正是想破门而入,将小夫妻两个人做为人质。
如果这两个无辜的人真的落在妙无常的手中,妙无常无疑已掌握了主动。
可是秦宝宝偏偏却看出了妙无常的动机。
不过,秦宝宝有能力制止妙无常吗?
我们都知道秦宝宝很聪明很聪明,但同时,我们对秦宝宝的武功也很失望、很失望。
现在宝宝和妙无常几乎处于肩并肩的地步,妙无常忽然左手反切宝宝的颈大动脉。
这一招出手之际毫无征兆,虽然是很普通的一招,却正说明了妙无常的拳法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这一招就算是武功比宝宝强上好几倍的人,都不容易躲得过的。
但宝宝偏偏躲过了。
他好像早已准备好,一旦赶上妙无常就立刻避开。
妙无常威猛的反切已经落空,宝宝已经跃到了树上。
妙无常正准备转身,去击碎木门的时候,一张网忽然罩了下来。
天蚕蛛丝网!
这张网本来是罩住棺材的,宝宝一上树,就将网解了下来。
这一步,也分明是宝宝早已盘算好了的。
天蚕蛛丝网一向被江湖人称为武林三大奇宝之一。
这张网极薄极细,似乎用指头都可以拿断。
可是,你就算用最锋利的兵器,也绝不能切断一丝。
网罩下来时,就好像一片乌云,妙无常的周围一丈的距离,都在网的控制之下。
看来妙无常要想躲开这张网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但是妙无常用无数次血战换来的宝贵经验绝对是非同小可。
他忽然躺下,以“燕青十八翻”的功夫滚到了网外。
他虽然躲开了天蚕蛛丝网,但离那扇门已经很远了。
他再想重新冲进门里已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沈沉鱼已经站到了他的面前。
沈沉鱼的剑已出鞘,薄薄的嘴唇抿得紧紧,似乎在表明——如果你想击倒我,必定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妙无常在面对沈沉鱼的时候,忽然觉得身上的皮肤出现了无数粒小点。
他居然开始战栗,他居然有一种莫名奇妙的恐惧。
宝宝背着手,施施然地走了过来,他得意洋洋地道:“这场战斗根本不用比,你们就输了,因为你们根本就不了解我们的实力。”
这时,从另一条巷子忽然走过来一个人,一个很白的人。
他穿的衣服是雪白的,皮肤也苍白得毫无血色,甚至白得发蓝。
他来的速度极快,一下就到了铁鸡的背后。
在铁鸡刚准备回头的时候,白衣人忽然出手,以闪电般的速度,一掌切向铁鸡的颈动脉。
他一掌切下之后,身子立刻闪动,已闪到妙无常的身后。
他好像极肯定自己的一掌必定能击倒铁鸡。
妙无常喝道:“你是什么人?”
白衣人一言不发,闪电般出手,从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用一种奇妙的招式,忽然抢入妙无常的怀中。
他的左手切向妙无常的腰椎,右手已夺过了柳条箱。
宝宝一直冷眼看白衣人出手对付铁鸡和妙无常,当他去夺箱子的时候,宝宝手中的网立刻撒出。
白衣人忽然转身,“扑通”一声,跳进了院子里的水井中。
井中有水,跳到井中就等于走上了绝路。
这个白衣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究竟是谁?
箱子在白衣人手中,白衣人在水井里,所以几乎每一个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口井里。
这时,铁鸡和妙无常却忽然恢复了活力,以最快的速度消失在夜幕中。
对他们的离去,并没有人表示关注,大家都在想的问题是,白衣人为什么要投井?
宝宝第一个赶到了井口,井很深,在黑夜中,什么也看不清。
宝宝却似乎看到了什么,他一摊手,做了一个无奈的动作,道:“我们失败了。”
李亭危道:“井中是不是有暗道?”
宝宝道:“绝对有的,他们早已在井中挖了暗道,这条退路,也是他们早已埋伏好的。”
李亭危道:“那个白衣人是谁?”
宝宝道:“他一定是‘疯子’,只有他这种人才会想出这么一个主意。”
李亭危皱眉道:“我看他更是一个天才,能够想得出这种计策的人,一定是一个天才。”
宝宝也承认,在一口不被任何人注意的井中,挖一条暗道,也只有天才才想得出来。
宝宝道:“这口井以前绝没有暗道,这条暗道只是在我们住下后才挖好的,所以暗道的出口一定离这里很近。”
沈沉鱼立刻跃下了水井,宝宝却飞上了屋顶。
他果然看到,远处的一条白影正以闪电的速度飞快地遁去。
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雾,宝宝站在屋顶上,夜风吹动他的衣角,他看上去就像黑夜中的精灵。
李亭危忽然笑道:“现在我们应该走了。”
宝宝道:“到哪里去?”
李亭危笑道:“当然是去追疯子,因为我知道,宝少爷除了在箱子上洒了痒的药之外,一定还抹了另一种东西。”
宝宝得意地笑了。
宝宝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跟踪,而他特制的一种香料便是为跟踪而准备的。
只要被抹上这种香料,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摆脱不了宝宝的跟踪。
谢灵均的身形闪动,已在二丈开外,李亭危也立刻跟了去。
宝宝却没有走,他反而在屋顶上坐了下来。
他最关心的,不是那二百三十万惊人的财富,他在想银子背后的事情。
郝先生、杜渐离、卞福,以及那两个戴紫金冠的老人,都是一流的高手。
这些人都仿佛在为一个人做事,这个幕后的人究竟是谁?
为什么连周少溪这种江湖散人都会甘心被他利用?
能够调动这么多高手的人,绝对是一个非凡的人。
宝宝决定要将这个人挖出来,他觉得这就像是捉迷藏的游戏,玩这种游戏,宝宝绝对是一个高手。
当宝宝轻轻从屋顶上跃下时,他的决心已下定了。
于是秦宝宝就不可避免地卷入了以后一系列诡谲凶险的事件中。
以后的一段时间发生的事,对宝宝来说,是终身难忘的。
现在宝宝骑上了铁鸡留下来的毛驴,因为这头毛驴是目前唯一的线索。
老马识途,一头毛驴也同样可以认识回去的路的。
宝宝相信,这头毛驴一定可以带自己到一个自己感兴趣的地方去的。
※※※※※※
金陵是一个大都,自从孙权建立建邺城以来,都是很繁华很繁华的。
生活在这座城市中的人,都比别人有优越感,他们的见识也比从小地方来的人要丰富得多。
在这座城市里,每天都会发生许多奇奇怪怪的事。
而在这座城市发生的任何一件事,都会以极快的速度传遍全城。
今天是四月十七,天气晴朗而凉爽。
清晨。
清晨最热闹的地方就是茶馆,茶馆是一个有趣的地方,一个茶馆,几乎可以说是一座城市的缩影。
你要想研究一个城市,第一个要去的地方就是茶馆。
正德茶馆是一家老字号,店铺就像酒一样,总是越老越好。
正德茶馆就是一个百年老店,茶馆的主人,已经换了十七八个。
但是茶馆中的一切都没有变化,人们已经熟悉了这里的一桌一椅一壶,人们来到这里,比在自己家还要亲切。
赵小三子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二十年,他在这座茶馆中,从一个毛头小伙子,已成一个稳重的中年人。从赵小三子,变成赵老三。
他几乎认识来这里的每一个茶客,他是正德茶馆中资格最老的伙计。
有时候,他几乎就是这里的半个主人。
所以一旦有新伙计到来,总是由赵老三手把手地教导。
新来的伙计姓吴,赵老三叫他小吴。
今天是小吴第一天上工,他很早地就赶到茶馆。他走进来的时候,天还没有亮,但赵老三早已坐在屋西角的椅子上等他了。
赵老三道:“你该知道,做为一个伙计,最重要的是了解主顾,尤其是老主顾。”
小吴恭恭敬敬地听着,他来自乡下,通过转弯抹角的关系才进得正德茶馆。
他从一个乡下人,变成了城里人,他对这份工作很珍惜。
赵老三道:“每一个主顾都是绝不可以得罪的,你在侍候他们的时候,必须将他们当做自己的父母。”
小吴道:“我会认为我侍候他们是我的荣幸,因为能让我不饿死,就是因为有这些主顾。”
赵老三很满意地点了点头,道:“你能够明白这个道理,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好伙计的。”
小吴忽然道:“我们的老主顾中有没有城中的名人?”
赵老三道:“当然有,就连程至远程大侠都是我们的座上常客。”
小吴兴奋得连声音都变了,他道:“我能在这里见到程大侠?”
赵老三微笑道:“是的,你以后会经常见到程大侠的,就在今天。”
小吴声音都在发抖了,他道:“如果程大侠来了,老爹一定要指给我看一看。”
赵老三笑道:“我根本就不用指,只要程大侠一走进来,你就绝对可以认出他的。”
小吴迷惘地道:“为什么?”
赵老三笑道:“因为有些人天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你就算把他放到一千个人中,也可以一眼认出。程大侠就是这种人。”
※※※※※※
程至远今年四十四岁,属虎。
他身材高大,体格健壮,动作敏捷如兔。他今年虽然已四十四岁,但见过他的人,没有人会相信。
他从长街的尽头走来,慢慢地走向正德茶馆。
阳光正照在他的背部,春天的太阳总令人温暖而舒适。
他的衣服和靴子都是巧匠缝制,穿在身上,舒适得几乎感觉不到衣服的存在。
他的头发也梳理得整整齐齐,走路的姿式也是最标准的。
他不得不这么做,因为他是一个名人,极有名。
他用的是刀,早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别人已开始叫他大侠了。
十八岁就开始做大侠的人,江湖上很少有这种例子的。
虽然程至远已有三年没有和人动手,但是江湖上学刀的少年,还是把他推为偶像。
有时候程至远感到做名人是一件很苦恼的事。名声就像枷锁,让人无法自由。
他对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不能不特别小心,因为他不可以让任何人失望。
也许他一天中最愉快的时间就是清晨,在正德茶馆中饮茶的时候。
因为茶馆中本就是一个自由而放肆的地方,和一些老茶客们饮茶聊天比在家中面对那些道貌岸然、拘谨多礼的贵官要轻松得多。
当程至远从阳光照耀的长街慢慢地走过来的时候,赵老三对小吴说:“每当第七壶水煮开的时候,程大侠的左脚正好踏上门槛。”
小吴不信地道:“真的这么准吗?”
赵老三道:“绝对是。”
小吴道:“像程大侠这种人朋友一定极多,仇人也一定不少。”
赵老三道:“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小吴沉思道:“我只觉得一个人生活太有规律,就会给仇人制造机会的。”
赵老三笑道:“这一点你不必担心,我在这里当了二十年的伙计,一共见过七十八次刺客行刺程大侠的事情。”
小吴吐了吐舌头,道:“七十八次?”
赵老三道:“不错,不多不少,正好七十八次,每一次程大侠遇刺,我都会在柱子上划一道杠。”
他指着大屋中央的红柱,上面密密地刻着深浅不一的杠。
赵老三道:“这七十八次刺杀,几乎没有一次重复的,每一次刺杀都是用你绝想不到的方法。”
小吴欣喜地道:“程大侠有了七十八次被刺的经验,应该比大多数人更容易长寿了。”
赵老三笑道:“我知道程大侠一定比我活得长。”
这时,第七壶水已经开了,程至远的左脚正好迈进了门槛。
小吴惊讶得舌头半天都缩不回来。
赵老三已经迎了上去,客客气气地将程至远引到屋东角的桌子上,小吴早已端来了香片。
程至远抬头看了小吴一眼,道:“你是新来的?”
小吴见程至远居然和自己说话,紧张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赵老三连忙帮他答道:“回程大侠,他叫小吴,今天第一次上工。”
小吴涨红了脸,好半天才吐出一句话道:“是,是的。”
程至远微笑道:“你一定来自乡下,一定很能干。”
小吴的舌头变得灵活了,道:“多谢程大侠夸奖。”
程至远抿了一口香片,道:“好茶。”
他在椅子上以最舒服的姿式坐着,微笑道:“小吴,你可不可以为我做一件事?”
小吴大喜道:“当然,只要小吴能做的,什么事都可以做?”
“是吗?”程至远的表情轻松而愉快,他道,“你去为我买一口棺材。”
小吴怔住,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赵老三却笑道:“程大侠叫你去买棺材,你就去,发什么呆?”
小吴犹自迷惑地道:“可是,这棺材?”
赵老三笑道:“因为今天肯定是要死人的,我又要在木柱上刻上一道印子了。”
小吴立刻也明白了,程大侠的仇人又来了,小吴有一点害怕,也有点兴奋。
他害怕看到流血,却因可以看到程大侠的绝世武功而感到兴奋。
小吴走出茶馆时,赶早的茶客已经来了,离茶馆最近的是“隆记棺材铺”。
只要有人住的地方就一定有棺材铺,并没有人喜欢棺材铺,但人活着的时候要住房屋,死了就要进棺材。
世上有许多事情,都不是人们所情愿的,但却不得不存在。
这种事很多。
隆记棺材铺也是一家老字号,除了棺材外,还卖一些纸线纸马,只要是死人可以用得到的东西,这里都可以买到。
人在活着的时候会很吝啬,但对死人,大多很慷慨。
一个有钱人死了,他的子孙为了他在阴世还可以享受到富贵,就会用纸扎成各种物品焚烧。
孝顺的人固然会做得很隆重,不孝顺的人却也会做得更好。
所以棺材铺的生意一向很不错。
但是棺材铺又是一种奇妙的地方,不管生意有多好,在棺材铺做事的人都是开心不起来的。
来棺材铺的,都是家里刚死人的人,如果你兴高采烈,殷勤堆笑地迎上去,岂非太不像话?
所以棺材铺里人的脸色,也大多和死人差不多。
小吴从没有来过这种阴森的地方,一看到那些漆黑恐怖的棺材和掌柜阴沉沉的面容,他就感到心里发毛。
小吴刚走进去,棺材铺的王老板就迎了上来。
小吴道:“我要一口棺材。”
王老板道:“棺材有很多型号,就像衣服有大有小一样,你要哪一种?”
小吴怔住了,他根本不知道他是在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买棺材,那个将要躺在棺材中的人是高是矮,是瘦是胖,他一点都不知道。
王老板也感到奇怪,买棺材的人都是家中死了人,这个死人当然是亲人,哪有不知道亲人的身材的?
王老板有一点感到好笑,但他的脸上当然不能有笑容。
棺材铺里是不能有笑存在的。
但是,一个人却笑眯眯地走了进来。一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人。
这个人走到王老板的面前,道:“他需要的是一口我可以睡进去的棺材。”
小吴怔住,王老板也怔住。
这个人居然又道:“因为他要买的棺材,就是为我准备的。”
王老板做了二十年的生意,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活生生地走进来,却是为自己买棺材的。
这个人又道:“为我买的棺材既不能太好,也不能太差,既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
现在只有他可以侃侃而谈,小吴和王老板已经惊讶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这个人脸上却仍带着笑,他道:“我的话,你们都听到了吗?”
※※※※※※
程至远又和往常一样,喝着香喷喷的香片,吃着正德茶馆特制的点心。
他还坐在他惯常坐的椅子上,从他坐的位置,可以一眼看到门外的大街。
门外的阳光灿烂如金,走在阳光下的人看起来都是喜气洋洋的。
一切都和以前一样,程至远的心情居然也很愉快。
赵老三一直在他身边侍候着,程至远忽然道:“你知道一个人在等待别人行刺是一种什么心情?”
赵老三当然不知道,因为从来就没有人想来杀他,他也知道程至远之所以问他,并不是要他回答的。
所以他道:“那是一种什么心情呢?”
程至远道:“有一点紧张,有一点兴奋,但更多的是刺激。”
对于完全不可测度的事情,对于未卜的命运,每个人心中都充满好奇,这种等待命运的过程也是相当刺激的。
是杀了别人,还是被别人所杀,在对手没有出现的时候,这个问题是谁也回答不了的。但只要对手一出现,这个问题就有了答案,也许根本就不需要动手,生与死就已经决定了。
这时小吴已经带着棺材来了,有四个挑夫抬着一口漆黑的棺材,从长街的尽头走了过来。
小吴的表情显得很奇怪,对一个刚从乡下进城,就遇到这种充满刺激和恐怖气氛的江湖仇杀,他的表情当然不可能不奇怪。
茶馆中的茶客都停下了正在做的事情,每个人的脖子都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拉住一样,一起伸长了脖颈去看那口棺材。
在清晨见到一口棺材,是很不吉利的事情,但大家的脸上没有一丝不满。
因为他们知道,这口棺材是程大侠买的。
小吴走进了茶馆,走到程至远的身旁,道:“程大侠,小人把棺材买回来了。”
程至远点了点头,道:“很好,这口棺材对你很合适,你就享用吧!”
他口中慢慢地说着话,却忽然出手。
他的右手横击,猛劈小吴的脖子,这一击出手之际,和程至远站得很近的赵老三便觉得一种巨大的压力使他无法很畅快地呼吸。
这一拳的压力实在太大。赵老三已有三年没有见过程至远出手,现在他已知道,程至远的武功不但没有搁下,反而精进了很多。
赵老三在叹息,他虽然不知道小吴在什么地方得罪了程至远,却知道小吴一定完了。
可是他的判断却发生了错误。
每个人都会犯错,程至远这一拳击出时,便感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他犯的错误就是小看了小吴。
小吴的身体只是轻轻一转,已避开拳头,并且开始反击。
在赵老三见到的程至远七十八次遇袭,几乎每一次都是程至远用一招就解决了对手。
但小吴却轻轻松松地避过,甚至有能力反击。
他用的也是拳,他这一拳击向程至远的腰眼。
更让赵老三惊讶的是,这一拳虽然偏了一点点,但还是击中了。
程至远疼得弯下了腰,小吴的另一只拳头跟着打击,快得让人窒息。
这一拳打在程至远光滑白晰的脸上,在鼻血飞迸中,程至远的身体己被打飞,仰面跌倒在一张桌子上。
这张用杉木做的桌子立刻被压得粉碎,茶水飞溅出来。
小吴已冲了上去,一脚踢出。
这绝对是致命的一脚,就连不会武功的赵老三,凭他看到因七十八次暗杀而得到的经验判断,也可看出程至远完了。
可是这一次他仍然没有判断正确。
小吴的这一脚并没有踢下,因为他看到了刀光。
程至远居然在被打飞的时候,拔出了自己的刀。
刀光化成光幕,小吴的这一脚不得不收回来。
他却因这短暂的停顿而丧失了先机。
高手之争,本就是争那一刹那。
刀光盘旋,程至远已扑了上去,像一只被激怒的豹子。
他从没有像今天这么丢脸过,所以他已被激怒。
愤怒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就像恐惧一样,可以激发人的体能。
刀光闪动处,大家看到一条手臂连着一颗头颅飞上了半空。
手臂和头颅落地时,血才喷了出来,像元霄节放的礼花一样激射出来。
赵老三惊惧得说不出话来,他没有想到,小吴居然是一个刺客。
程至远用一块雪白的丝帕拭干了鼻血,又擦净了他的刀。
他望着赵老三,没有说一句话。
赵老三更加说不出话来。
过了很久,程至远才叹道:“好险!”
赵老三嗫嚅道:“想不到小吴居然是一个刺客。”
程至远忽然道:“他不是小吴。”
赵老三惊讶道:“他不是小吴?”
程至远道:“他虽然和小吴一模一样,但却绝不是小吴,因为他两眼之间的距离比小吴小一点。”
再巧妙的易容术都无法改变两眼间的距离。
但是程至远只不过见了一面,却已将小吴的相貌记得极清楚。这或许就是他历七十九战而不死的原因。
棺材就放在门口,抬棺材的人早已溜走了。
赵老三勉强笑道:“他自己抬来的棺材,却让他自己享受,这很公平。”
就在这时,忽然“嗤”的一声,一样东西从赵老三的身边飞掠而过。
“咚”的一声,钉在棺盖上。
那样东西却是一面白色的小旗,小旗在风中呼地展开,旗上一片血红。
茶馆中的每个人都禁不住去看,看到旗上画着一幅画。
一个相貌俊美的少年骑在一头青驴背上。
少年的手中有一把金光灿灿的匕首,匕首上挑着一个人头。
那颗人头也画得很逼真,大家看到这幅画,都忍不住去看程至远。
因为这幅画上的人头就是程至远。
谁都可以看出,这已是一种挑战。
说明将要有一个骑驴的少年用一把金匕首来取程至远的人头。
赵老三道:“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这个少年也想送死?”
程至远道:“你知不知道,江湖上有三种人最难惹。”
“我知道。”赵老三道,“女人、僧侣、小孩,这三种人若是在江湖上混,若非有惊人的绝艺,就是有极大的靠山。”
赵老三虽然一天也没有在江湖上混过,但在茶馆中,什么事情不知道?
程至远点头,道:“所以这个小孩一定是个极厉害的人物。”
赵老三也想到了这一点,连刚才那个“小吴”都差一点要了程至远的性命,何况画上这个神秘的小孩?
赵老三道:“如果程大侠一看到这个小孩,就立刻痛下杀手,就不会吃亏。”
先下手为强,这是江湖上颠扑不破的真理。
赵老三道:“程大侠一旦看到这个孩子,根本一句话都不用说,立刻拔刀要了他的命。”
程至远没有说话,他的目中,已有了一层忧色。
※※※※※※
宝宝很少骑马,因为马性狠烈,卫紫衣为了避免宝宝出意外,一向禁止宝宝骑马。
骑马危险,骑驴就安全得多。
驴子比马矮小,并且脾气虽然倔些,但并不像马那样暴烈。
宝宝骑在这头青驴背上,感到很好玩。
这头驴也和宝宝相处得很融洽。
宝宝并没有去控制青驴,他想让青驴带他去它来的地方。
青驴在密如蛛网的小巷子里钻来钻去,在清晨时分,将宝宝带到了一条大街上。
这条大街或许是金陵城最大的一条,街上的店铺很多。
有旅店、酒楼,有杂货铺,也有布店,当然也有茶馆。
正德茶馆。
宝宝看到正德茶馆边上有一张很大的白布,白布上写着大大的“茶”字。
一看到茶字,宝宝就觉得渴了。
他这才想起,从昨天中午一直到现在,他连一粒米,一滴水还没有吃过。
宝宝刚出现在大街上的时候,茶馆中立刻就骚动起来。
宝宝看到,从挂着“茶”字旗的茶馆中,分别从窗户和门里伸出好几个脑袋来。
这些脑袋都惊惶不安地看着秦宝宝。
宝宝的绝世美貌,永远是别人注意的目标,宝宝也早已习惯了别人对他的注视。
但是以前别人在看他的时候,眼睛中只是惊讶、羡慕,或者是嫉妒。
但像今天这样,目中充满惊恐之色的,还是第一次。
今天众人的目光与往日不同,宝宝不由奇怪起来。
难道自己是一个魔头,抑或自己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丑八怪?
他不由伸手去摸了摸脸,脸上的皮肤还是那样娇嫩润滑,仍然像吹一口气,弹一下都会弄破。
既然自己容颜依旧,那么自己究竟有什么骇人之处?��潇湘书院扫描,东曦OCR,潇湘书院独家连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