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小说名: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时间:2026-3-3 / 8:18:26 作者:谢天 字数:14631

小文终于正式走进了她渴望的大学校园,我也混到了大二。

开学报道的那天,我在学校门口碰到了刚从江西老家回来的同屋陈晓雷,他见到我迎头就是一句:“咱们终于熬成儿子了。”

我一时不解其意,追问下去,方知按照他的理论,大一入学的小崽儿们都是“受气孙子”;第二年升一级变成“儿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再往下类推自然就是“爸爸”和“爷爷”,一年比一年自在。

我不知道这段言论是陈晓雷的道听途说还是他自己攒的,反正觉得很是生动。从此,每次开学,看到校园里一群群活泼躁动的新生们,我就不由在心里偷偷地乐:孙子们,你们丫慢慢熬着吧。

这该死漫长的大学生涯。

大二一开学,系里按学习成绩把我们年级分成了快慢两个班,冯梅美其名曰这是为了“增强大家的进取心和竞争意识”。听着她唾沫横飞的谆谆教诲,我的感觉是我们就像一帮牲口,纷纷在屁股上被烙上了印儿,有的写着“吃苦耐劳”,有的写着“就该拿大皮鞭子怒抽”。

我自然是后一种。这无所谓,我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进了慢班,从此就更可以自由自在了,反正都是后进学生,大家一块儿力争下游吧,我看不错。

我可没兴趣表一表我的学习情况,整天死记硬背一串串不知其意的单词,结结巴巴地说两句鸟语就是大概全部的内容,乏善可陈。我倒是更愿意提一提我们慢班的精读老师,以晕头转向闻名全系的吴晓眉。

还没给我们上满一个星期的课,吴晓眉就已经被我们一致命名为“吴小晕”,这可真不冤枉她。此人满腹经纶,只是生生不知如何将她肚子里的知识倒出来,凡是遇到解释不通的地方,一律以“那个”替代,听得台下各位如陷云中,张目结舌。

说了上段儿忘下段儿自然是小晕的拿手好戏,更绝的是,她教了我们整整一年之后还分不清这个班的学生到底都叫什么名字,并且还经常自作主张地把我们的名字随意替换。

我和班里一个叫彭宇的同学西班牙语名字有些相像,身高体型也相差无几,这可给小晕出了一道难题。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她想叫我回答问题的时候一律称呼彭宇的名字,叫彭宇的时候也不用说,肯定是在招呼我,似乎没有一次例外。直到大四毕业的前夕,有一次我碰到吴晓眉,她主动和我打招呼:“OSVALDO,我可算把你和ALVARO分清楚了,你们两个小孩儿太像了。”

我无言以对,因为我的名字正是ALVARO,OSVALDO才是彭宇。

然而,我想说,自从第一次上吴晓眉的课起,我就对她抱有一种深刻的好感,而且随着日子的推移,越来越浓。

不管此人思路是否清晰,或是她能教给我们多少可有可无的知识,我确定吴晓眉始终是在真心地对学生奉献,倾其所有,连同“那个”,毫无保留。她把每一个学生都当成自己的孩子,即使学得再烂,她也从不抱怨,而只是温和地鼓励与安慰,我心目中的老师就该是这样。

大二下学期的一天,大家都在班里等着来上精读课的吴晓眉,门一开,进来的却是我们臭名昭著的系主任。

从系主任那两片儿据说是喝“三株口服液”过量而变得黑紫的嘴唇中,我们得知了一个了巨大的不幸:吴晓眉惟一的儿子和他妻子在遥远的哥伦比亚出了车祸,都没有生还,她的儿媳妇还正怀着她未来的孙子或者孙女。

课堂里出现了少有的寂静,被死亡笼罩的寂静。

一个星期后,吴晓眉又出现在了我们的课堂上,她没有按照系里的安排进行修养,而是坚定地来给我们上课。也许这是对她的一个安慰,她已经没有孩子了,她的孩子就是我们——一帮不争气不懂事儿的傻逼。我的心里一阵抽搐,我甚至不愿意抬头看她深陷的眼眶和脸颊。

我的可敬又可爱的老师。

生活还在继续,我还在混我的日子,一成不变,三点一线——学校,家,床。

不同的是,在我的床上,小文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小文上了大学以后,我们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最后完全发展成一种同居生活,如胶似漆,粘乎程度无法言表。

天气越来越冷了。我穿着羽绒服,戴着能遮住耳朵的毛帽子每日奔波于学校和家之间,我当时能熟练地报出111路和904路公共汽车每一个车站的名称。

礼拜二下午我和小文都没课,是铁定的“打炮儿时段”。上午两节课一完,我就心急火燎地从学校奔出来,坐上车往家赶,中途在新街口的“吉野家”快餐店买两份儿我们都爱吃的吉野饭,我吃双拼饭,小文吃鸡肉饭,她对鸡肉一向有种特殊的好感。

不过,与我“爱吃的吃个死,不爱吃的死不吃”的作风不同,对于各类喜爱或不喜爱的食品,小文总有一套不知从何而来的营养理论,纷纷有条理地进行搭配后再加以食用,并频频教导我要向她学习。

不但如此,对于其他许多的东西,小文也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例如“嗓音粗的姑娘往往性格强硬,嗓音细的姑娘基本性情温顺”;“有姐姐的男孩儿大多带些姑娘气息,而有哥哥的女孩儿却常常是活泼好动”;“生女孩儿的妈妈要比生男孩儿的妈妈更精通于养花弄草”,等等等等,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奇怪的是,虽然这些言论粗听起来大多属于无稽之谈,但日后我稍加留心,却发现它们一一在生活中有所印证,日久天长,我竟也渐渐由不以为然变成了深信不疑。

那段日子,我和小文对床上活动的兴趣变得无比浓厚,通常一下午时间,胡搞累了沉沉入睡,睡醒之后再度胡搞,如此反复,酣畅淋漓。

我的手腕上有一个酷似“烟花儿”的伤疤,就是那一段儿的留念。一次胡搞之后,我突然感到手腕上阵阵疼痛,低头一看,原来那只手刚才托在小文身下,生生给磨破了,当时竟然毫无察觉。

每当我想起小文的时候,我会下意识地看一看我的手腕,恰似看表。

我想说,经过一天一天的生活,我对小文已经没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了——我屈指可数的优点和多如牛毛的缺点;我想说,经过一天一天的生活,小文对我的一切已经了如指掌,比对自己还要了解。

这没什么不好。我从来也没想对小文隐瞒什么,我受不了那份儿累。自从一回在床上我简明扼要地向她提了我和史宜的那一段儿,我心里就彻底坦荡了,无比轻松。小文歪着脑袋听我把这段儿陈年烂事讲完,忍了一会儿,还是掉了眼泪:“都是你不好,谢天,你对史宜太狠了,你把人家都伤透了。”

我承认这点。

从另一个角度说,和小文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发现什么也瞒不过她。小文总能洞悉我心里的一些细节,好多事儿即使我不说,她也一下儿就明白我是怎么想的;还有一些事儿,其实我自己都没察觉,经她一说,我才恍然大悟。

比如,对于我喜欢的相貌,小文就经过观察下了结论:

“谢天,你也就喜欢那么几种长相的女孩儿,我全知道。”

“你知道什么呀,长得好看的我全喜欢。”

“别吹了,你就喜欢那种脸盘挺小挺瘪的,对了,还得白净。”

我看着小文挂满得意神情的白白净净的小瘪脸,禁不住乐了:“你怎么就会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才不是呢,我给你分析分析?”

“行啊。”

“你呀,第一种喜欢的是‘奶油蛋糕型’,就是你老嚷嚷着长得像天仙的那个英国女歌星那样的。”一次我在一本儿杂志上看到英国“天堂”乐队的主唱路易斯的照片后,当即把此女定为我见过的最顺眼的妞儿,可惜我发现她时她已经嫁给了一个足球运动员,令人痛心。

“第二种就是给吉百利巧克力做广告的那个女孩儿那样的,暂定为‘吉百利’型,你瞧你每次看见那个广告连眼珠儿都不错一下儿。”

“还有呢?”

“第三种就是‘音乐星空’的主持人李婧那种长相的。我每次在电视上看到李婧都觉得她像是印尼人,就叫‘印尼型’吧。”

我细细一琢磨,又把想到的觉得合意的姑娘都一一说出来让小文分析,果真没有一个漏网,都属于这三种类型之列,心底也不由暗暗佩服。

以后,每逢我和小文在大街上看到有脸盘漂亮的姑娘经过,小文就在我身边把她们一一归类,嘴里还念叨着:“我早就知道你得盯着她,她就是一典型的‘奶油蛋糕’。”

投桃报李,我也说说对小文的了解——

除了和我泡在一起是其最大爱好外,小文还爱没完没了地看电视,看录像,看VCD,并配以自己喃喃的解说,据说这一习性是从她妈那儿遗传过来的;有一段时间她还特别爱看英文原版小说,看到动情处就伤心落泪,看到激情时就拉着我上床,也不知道她是想和我还是想和书里的人物胡搞;至于逛街买衣服之类的事儿,那是所有女孩的共性,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一说的,不过我知道在一大堆衣服中,小文肯定会挑选上灰绿色或者深褐色的那件,那是她喜欢的颜色。

当然,自知之明告诉我,所谓这些“了解”,仅仅都是一些表面现象,而至于那些属于小文内心深处的东西,我还真没怎么仔细地琢磨过。那时候我19岁,手握着大把并不知有几许价值的年轻与爱情,幼稚得连自己想什么都还弄不清楚呢。

有一件小事儿让我印象深刻——

一天,我和小文照例无所事事地泡在床上,我睁开惺忪睡眼,发现小文已不在身边,而是在床的另一头蜷成一团儿,低着头冥思苦想。

“嗳,干吗呢你?”

“没事儿。”

“想什么呢?”

“想一事儿。”

“说说。”

“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说说吧。”

“谢天,我想啊,你说咱们那么小就好了,还那么早就上床了,这是不是预示着咱们以后肯定得分开啊?或者,有一个人得有什么意外?”

“别扯了,这两事儿根本就不挨边。”我坐起身来,把小文搂进怀中,“咱们现在不是挺好的吗,就这么着凭什么以后得分开啊?我觉得没事儿。再说,要真有什么意外,那谁也没法扛,是不是?你别老瞎想了。”

我不明白小文的小脑瓜里怎么会蹦出这种我根本想不到的念头,我分析这和她的信仰有关系。刚认识小文的时候,她就和我说过她相信《圣经》里面说的一切,她总认为无所不能的上帝把什么都看在眼里,世间一切都会有因果报应。

我不以为然。

我相信世间万物都遵循着一种不可知的规律,想也想不明白,思考纯属白搭,还不如只看现在,关于以后,只有让一切顺其自然。

我记得初中时我的一个哥们儿和我说过这么一件事儿:他们大院里有一个人中午出去上公共厕所,结果半道被马路上飞驰而来的大卡车撞到,一命呜呼。要说此事也真是蹊跷,此人在院儿里住了几十年,每天撒尿就算三次,累计上过那个厕所的次数也可谓数不胜数,他怎么能想到这最平常的一个行为就要了自己的命?

每当我为生活中的一些破事儿烦恼、犹豫的时候,我就会想想那个上厕所的倒霉蛋儿。说的大一点,这件事儿教育了我:在生活中,对什么都犯不着太过费心,没准什么时候你就被一口饭噎死了,被一口水呛死了,或者,为一泡尿撞死了。反正我觉得最靠谱儿的就是要珍惜现在,及时行乐。

这是我对世事无常的一点儿看法,也不知道算不算是我的信仰。

小文,用你的鼻尖轻轻磨蹭我渗着汗珠的鼻尖,就好像在我心头轻轻缠上一根根细细的线。

我说过,我一向痴迷于各种体育活动,如果究其原因,我想也许是因为体育运动中相对原始坦荡的暴力和激情色彩还能让我从百无聊赖的生活中燃起些许热情。可惜的是,小文对这方面丝毫不感兴趣,和所有的姑娘一样,她宁愿选择从电视剧、电影、图画、或者书籍中受到感染,也就是说,在多少有些事儿逼的艺术氛围下体会着自己的喜怒哀乐。当然,这也没什么不好。

在学校门口的报摊上,我发现了一份儿很合我胃口的报纸——“体坛周报”,尤其是上面的NBA版面令我如获至宝。除此以外,“体坛周报”对其他运动项目报道得也是异常的细致周到,让我爱不释手。从此,在课堂上、在家里,我总有那么一两天捧着这份儿报纸细细研读,两耳不闻身边事,连只认识黑白子的围棋报道都一字不漏。

小文对这么一份儿破报纸如此严重地霸占了我们泡在一起的时间自然是十分不满,每当看见我又在苦苦钻研时,她就会撅起嘴,晃着我的胳膊说:“谢天,别看了别看了,你是不是想把这张破报纸都背下来啊?”

然而,由于长期不太情愿地陪伴我观看电视里没完没了的篮球比赛,小文也不禁耳濡目染,对NBA略知皮毛。那两年芝加哥公牛和犹他爵士队争夺总冠军的时候,小文竟然出乎我意料地成了不起眼的爵士队的球迷,对其队中弱不禁风的后卫霍纳塞克更是钟爱有加,因为霍式长了一个她喜欢而我不具备的大长下巴。

关于明星崇拜这件事儿,我再多说几句:我一向对吵得火热的体育或者影视明星心怀反感,嗤之以鼻,而对于那些过气明星,不知出于何种心理作怪,我倒是一直抱有深深好感,小文对此也是和我态度仿佛,深得我心。

以我热衷的NBA为例:我最喜欢的球队是每次赢球都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的纽约尼克斯,最欣赏的球员则是其貌不扬,老实巴交的德雷克斯勒,连他低着脑袋像在地上捡钱似的运球动作我都觉得很帅。不过,除了和我的哥们儿们,我一向很少与别人谈论我的这些喜好,经验告诉我,和那些一提起NBA就只知道乔丹和公牛队的傻逼们交流实在苦不堪言,如同对牛弹琴。

然而,时至今日,即便是遇到与我看法雷同的NBA迷,我想我也再难与之有何过多交流。不知从何时起,我悲哀地发现,就连体育这最后一种可以称之为我的爱好的东西,也越来越难以激发起我多大的兴趣,所谓激情最终难免让位于无边无际的空虚与无聊。

也许,这是因为我长大了。

还是回到那些轻松的日子里吧——

我特别喜欢吃我妈做的菜,尤其是她压箱底儿的绝活——“油淋草鱼”,每次这道菜端上桌来,必被我风卷残云。

但是,鱼再好吃也有一点麻烦,那就是要不停地从嘴里择刺儿,无法囫囵下咽。这恰如我和小文欢快的生活,即使一帆风顺,也必须时不时地应对像择鱼刺儿这样的小障碍,比如,小文想出国学习的这件事儿。

出国留学的念头在认识我以前就已经在小文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在她们家的影响下,去美国读个硕士、博士,然后再借机混张绿卡,甚至在那边扎根儿成了小文对未来惟一的打算。

可惜,认识我显然和这种打算成为矛盾,因为我从来就没想过要离开中国这片儿热土,去外面混成一假洋鬼子。每逢看到头顶“某某籍华人”招牌之辈慷慨激昂地陈述“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其实我是黄皮肤黑眼睛的龙的传人”,我都不禁脱口而出:“别她妈跟这儿装孙子了。”

于是,我和小文的争论就开始了,谁也说服不了谁——

“谢天,你也好好学学英语,到时候和我一起去美国读书吧。”

“不去,去那儿有什么好?成天给人刷盘子,当碎催,二等公民,我愿意跟这儿当大爷。”

“可是,在中国好多有用的东西都学不到啊。”

“本来我也没想学什么。”

“你什么都不想学,你就知道成天打球、睡觉、看‘体坛周报’。”

“那怎么了,我就喜欢这样。”

“那你不想想咱们以后怎么办?”

“以后怎么了?你学你的,我混我的,你还不打算回来了是怎么着?”

“我要拿到绿卡怎么也得五六年。”

“五六年就五六年吧。再说,我有钱了去美国找你不就得了。”

“你别那么天真好不好,分开那么长时间什么都变了。”

“那你说怎么着?我瞧你不去了最合适。”

“咱们一块儿去多好啊,我一直都这么想。”

“不去,就不去。明告诉你了,我就跟这儿扎着了。”

……

“谢天,别生气了。”

“没生气。”

“那你不理我?”

“没的说。”

“我就是弄不明白你怎么想的。咱们一块儿去美国学点儿有用的东西,再开开眼界,多好啊。”

“我等有钱了旅游去,我不着急。”

“你不着急我着急,我不愿意老大岁数了再去外面重头学起。”

“那我也没说不让你去啊。”

“那咱们怎么办?”

“不知道。”

“你怎么这样啊你?”

“我就这样,一直这样,怎么着吧?”

每次争论都是不欢而散,期间我们车轱辘话来回说,人生、未来、婚姻、抱负,凡是能想到的大道理都在我们争论的涉猎范围。我和小文喋喋不休地向对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或强词夺理,或苦苦哀求,双方口才都在那段儿时间有了不少长进,但最终却还是谁也不肯折服。

其实,我一直不反对小文出去留学,毕竟是好事儿,更重要的是这是她的理想,我不愿意小文为了我放弃自己的追求。可是,她非苦苦坚持我们一同飘扬过海,我压根儿没这打算啊。于是,说着说着我便恼火不已,大放厥词,为了证明自己有理,我把美国说得一无是处,好像自己真跟那边受过迫害似的。

有一段儿时间,我的淫威占了上风,小文终于同意和我一起扎根中国,共度余生;可过了一段儿,不知何故我们又为这个吵了起来,而且愈演愈烈,彼此揪住对方的弱点不放,攻击性日渐增强,小文还真为此掉了不少眼泪。

最后一次讨论这事儿是在王府井“绿屋百货”的门口,我们俩坐在大街边上又滔滔不绝地辩论起来,忽而激动,忽而冷战,激动时如下山猛虎,冷漠时像互不相识,一说说了得有两个钟头,连日头偏西也豪未察觉。

我抽着烟坐在马路牙子上,心烦意乱,感到为这么点破事儿吵个不休实在腻歪。烟抽完了,我觉得嗓子冒烟儿,想喝口水,却又懒得起身去买,于是就这么像入定似的干坐着,似乎这样就能把问题解决。

我不耐烦地一一看着面前如行尸走肉般匆匆而过的路人,或目光空洞,或眉头紧缩,好像不知如何去应付接踵而来的一天天的生活。我以后就像这些人一样地活着?——我心里忽然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儿——这就是我以后的生活?

不对啊,虽然我也说不出自己以后想过上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可像大街上这些陌生的人们这么终日奔波,麻木不仁的活法儿也绝非如我所愿。我再一细细琢磨:我干吗非执意不和小文一起去美国求学?不就是嫌累嘛!要是现在有一美国大学非死乞白赖地邀我加盟,我能不动心吗?

妈的,合着我是跟这儿自欺欺人呢。我偷偷瞥了一眼身边的小文,小脸儿哭得红一道儿白一道儿的,还在不停地抹着眼泪,一瞬间,柔情不由从我心底慢慢升起。

新一轮辩论重新开始,由于经过一番考虑,我明显变得底气不足,节节败退,最后终于不那么痛快地向小文妥协:我们决定小文大学毕业以后先去美国,然后我再考过去和她会合,从此比翼齐飞,在美利坚上空高高翱翔。

我暗自一盘算:这也没什么不好,反正现在还为时尚早。

此后,随着这件困扰我们多时的破事儿终于被攻克,我和小文也自然是更加心心相映,如胶似漆,恩爱之状,无需多言。

床头摆着我和小文的合影,正是那段儿日子我们照的。照片里我们俩都是一头的短发,精神抖擞,笑容灿烂,一脸天真尽显无遗,让人唏嘘不已。

我抽着烟长时间地凝视照片,想把自己拉回从前,却每次都是不得其所,无功而返。

过去的岁月无法挽回,这是我曾经不止一次提到过的话题。如今望着照片,我只能暗自庆幸,毕竟,我也拥有过幸福。

是的,幸福——我确定我和小文之间曾经拥有过。

我的脑海里常常回想起那些夏日慵懒的黄昏。一天的暑气渐渐褪去,街道、胡同被绿色的槐树,柳树和其他我叫不上来名字的树包裹着,疲倦而美丽。

我和小文就在这些街道上、胡同里溜达着,在吃完饭闲坐于路边乘凉的人们中间悠闲穿行。我们有时拉着手,有时不拉;我们走得很慢,步履轻松,漫无目的,就这么一直走到天黑。

大多数时候小文都在向我说着什么,通常是一些她学校里面或者和朋友们之间的琐事。我的脸上挂着微笑,耳朵里听着她清脆的喋喋不休,脑袋里却什么也没装进去,有的只是一种懒洋洋的舒坦感觉。这时我会想:

也许,这就叫幸福吧……

谭威在隆福寺的“世嘉”电子游戏厅呲到了新妞儿,太好了!我一直在等着他找到新的姑娘,自从他被第一个媳妇儿蹬了以后。

谭威的前任媳妇儿也和我很熟,他们认识的比我和小文还早,当然,结束的也更早。那个姑娘叫何苗,聪明伶俐,干脆活泼,只有一点不太好,那就是她对谭威自始至终也没太上过心,这一点我是在我们一块儿去郊区玩儿的时候知道的。

小文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我们四个人一块儿去密云还是怀柔的什么风景区玩儿了一趟,晚上没回来,就在山上租了两间小木屋住了一夜。小文挺喜欢何苗,两人聊得很是亲热,晚上,我和谭威出去闲逛,她们俩就待在屋里聊天。

我回来的时候已经挺晚了,我们没说几句话就两两分开,各自就寝。躺在硬梆梆的床上,小文对我说:“谢天,何苗刚才和我说他们可能不会好太长时间了。”

“不会吧,他们俩不是挺腻乎的吗?我约摸着这会儿俩人正打炮儿呢吧。”

“真的。”

“为什么啊?”

“何苗说她和谭威性格不太合适,她想找一个更成熟一点儿的男朋友。”

“这叫什么理由?要掰就掰,说这话纯属装孙子我觉得!”那时的我对“性格不合”最看不上眼,我觉得这叫不是理由的理由,俩人好了半天说句“性格不合”就完事儿了,你丫早干吗呢?还有,对于不少女孩儿所说的“我心目中理想的伴侣是那些比较成熟的男人”,我也是大不满意——你们丫都找了三四张儿的老爷们儿,那我们二十多岁的小崽儿全憋死算了。

“何苗对我说:女人爱的是一个人,以后嫁的可能是另外一个人。”小文盯着屋顶,若有所思地说。

这事儿我没和谭威提过,我不愿意让他堵心。后来,我们四个还照样老在一起搓麻吃饭,我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小文就是那时候由我手把手教会打麻将的。谭威和何苗两人依然亲热如常,谭威的脖子上还常常挂着由何苗一嘴炮制的紫红色金钱斑,我慢慢也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然而,该来的总也躲不了。

快到年底的一个傍晚,我正在家睡得香甜,谭威打来了电话:“谢天,是我。”

“跟哪儿呢你丫,过来找我吗?”

“我在‘鼎泰珍’呢,你过来陪我会儿。”——“鼎泰珍”是灯市口附近一家风味大杂烩的饭馆儿,平时我们常去。

我听出谭威的语气有点儿不对,赶紧问道:“怎么了你?出什么事儿了?”

“过来说吧。”

“行,你等着啊,我这就到。”

我穿上衣服赶到“鼎泰珍”,看见谭威正一个人守着一桌子菜和一大堆酒,神情落漠,半醉不醒,我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果然,他和何苗散伙了。

那天,谭威语无伦次,絮絮叨叨地向我讲着他和何苗的一切:讲两人约好在他们家鬼混,他买了一大堆何苗最爱吃的东西,在家苦守一天,人影儿也没见着;讲他大冬天光着脚跑到宿舍楼外面的公用电话亭给何苗打电话,脚早就冻僵了,但为了多聊一会儿,生说自己不冷;讲这讲那,讲得自己声泪俱下。但最后,何苗甩下一句“咱们性格不合”,一切就此打住。

我被谭威打动了,他对他媳妇儿真是没的说。想想自己对小文,我直感到不好意思,我在心里暗暗打定主意:从今天开始,我对小文要像谭威对何苗一样地道。

遗憾的是,这一点我一直也没有做到。

谭威的新任媳妇儿叫曹芮,她的到手让谭威感到自己大把大把扔在电子游戏厅的钱一点儿也不亏。在“梅园”吃过一顿见面儿饭后,我和小文就算和她认识了。

如果你还记得我前面提到过的雷蕾,我就比较好形容现在的曹芮了,因为两人说话简直如出一辙,我是指,音量。

曹芮刚一张嘴就让我想到了雷蕾,和这样的姑娘交流简直太受罪了,我怀疑她们即使扯着脖子骂我我要一不留神都有可能听不见。但愿我以后没有福气再见到第三个声带这么孱弱的姑娘。

当然,除了这一点,我们都觉得曹芮还是挺不错的。紧接着,在台球厅,在饭馆儿,谭威带着曹芮和大伙儿纷纷见了面,我们的大家庭里又平添了一位女眷。

那段儿日子曹芮经常跟着我们一块儿四处游荡,记得有一回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大伙儿实在闲极无聊,姚望提议玩“瞎子摸人”,于是我们一帮人就真的返老还童,在草地上摸爬滚打起来,弄得满脸满身都是碎草根儿。那次田峥甚至还表演了他擅长的爬树项目,引得过路游客纷纷驻足观望。

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同,护城河平静的水面,温和的阳光,深红的城墙和我们无所顾忌的笑声——我喜欢的夏天又将如期而至。然而,97年的夏天,好像一切都变了,变得一塌糊涂……

谭威已经快一个礼拜没露面儿了,我呼他他也不回。

“丫谭威是不是肾衰竭了,这么多天都不露面儿。”我在台球厅一边打球一边跟刘跃然和田峥开着玩笑,正在这时,我的呼机又发作了,我一看号码,是谭威他们学校那片的,九字打头,郊区作派。

“小谢,是我,陆骏。”

“陆骏啊,这阵儿干吗呢?好长时间都没见着你丫了。对了,谭威呢,丫怎么失踪了?”

“我就是要和你说这个事儿,谭威出事儿了!”

“什么事?!”我一听电话那头陆骏的语气,顿时觉得事情不小。

“他给送进局子了。”

“什么,进去了!为什么?什么时候?”

“我也不太清楚为什么,就听说前天晚上派出所来车把他带走了,我也是今天才知道的。现在联系他是不可能了,他不是最近新泡上一妞儿吗,你们看看是不是能联系上?”

“行,我知道了,我这就去找,你那边有什么消息也赶紧通知我们!”

我和刘跃然,田峥撂下球杆,马上跑到隆福寺去找曹芮,却没见到她。值班的小姐告诉我们她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了,问电话也说不知道。

我忽然记起前些天谭威好像用曹芮家的电话呼过我一回,连忙翻看呼机,但那个号码早已无影无踪。我又把电话打到寻呼台,人家告诉我只保留三天的寻呼信息。

我们一筹莫展。

“回家吧,都这么晚了。”田峥这时候说。

“操,那不找了?”

“这不是找不到吗。”

“那再想想办法啊,操,你丫怎么这样啊?”我有点儿火了。

“算了算了,先回去吧,”刘跃然劝我,“回去再问问别人。”

当天晚上,大家就都知道了这个消息,但是,谁也没有办法。

找到曹芮还是小文立的功。小文知道了谭威的消息后,第二天一早就赶来找我,在东单换车的时候,她在马路上碰巧遇到了目光空洞,像只没头苍蝇一样在人群里乱穿的曹芮,马上把她擒住,带来我们家。

我又打电话叫来刘跃然,随后,我们四个一块儿来到了华侨大厦门前的空场上商量怎么办。

在曹芮几乎细不可闻的连带哭声的诉说中,我们大约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几天前,曹芮把谭威的呼机丢在了一个饭馆儿的洗手间里,谭威没说她什么,但为了联系方便,就随手顺了他们同宿舍一个人的汉显。他的傻逼同屋发现后立即报告了学校,然后那个同样傻逼的学校又把这么点儿屁大的事儿捅到了派出所。

由于当时正赶上“七一”香港回归的前夕,此类事件一律处于严打范围。于是,谭威就这么不幸地辄了进去。

我们赶紧打电话通知姚望,让他妈妈想办法把谭威捞出来——姚望的妈妈在公安系统工作。不一会儿,姚望给了回信,说这事儿不太好办了,因为事情已经拖了两天,谭威这时候肯定已经从派出所被送往拘留所。进了拘留所就要等待着上法院审理,往出捞几乎已经不可能,也就是说,现在我们无计可施。

我心头怒火一点点儿往上窜:曹芮当天晚上就知道这件事,如果当时她通知我们,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但是,就因为晚了这么两天,一切全瞎了。

可是,看着曹芮黯淡的脸庞,两行泪水不住往下流,我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只能烦躁地来回走圈儿。那天天气异常闷热,我只感到汗水将浑身衣服都紧紧地粘在了身上,更增添了不少心烦意乱。

我强忍着不耐烦和小文一块儿把曹芮送走,刘跃然也自己回家了。傍晚,姚望赶了过来,我们三个在“鼎泰珍”面对着一桌子饭菜,谁也无法下咽。饭馆儿里空调劲吹,但我还是感到闷热难忍,直想把身上衣服扒掉。

姚望过些天就要开始期末考试了。两年中,他已经折了无数门,这次如果再有闪失,铁定蹲班。

我们默默无言地呆坐了一个多小时,期间姚望挑起了几次话头,说着说着,急得差点儿没掉了眼泪,就恨自己没能帮上谭威。我和小文怕他老胡思乱想影响考试,赶紧好言相劝,最后拍着他的肩膀把他送上了去往学校的公共汽车。

第二天,天气一点没变,闷得我连呼吸都变得有些沉重。

中午,小文从学校来到我家,一进门就扑到了我的怀里:“谢天,我的脸,我的脸不知道怎么了!”

我低头一看,大吃一惊:小文白皙的小脸儿变得通红,细嫩的皮肤全都变得硬梆梆的,好像带了一个假面具。

我连忙带着她去往协和医院求助。在空气污浊的过道里等了半天后,我们终于得到了医生的接见,结果只用了两分钟就被打发了出来。小文的诊断书上写的是“日光性皮肤过敏”,治疗办法就是要尽量避免阳光,外加绝对不能使用任何化妆品。

这叫他妈什么诊断,连点儿药都不给开!“避免阳光”——那不是该变成阿拉伯蒙面妇女了吗?我没好气地拉着小文走出医院,在街边给她买了个宽檐儿大草帽,把她的小脸儿遮了个严严实实。

此后两年的夏天,我和小文购置了无数各式各样的帽子,所幸,在我们小心翼翼地和太阳顽强斗争后,她的这个怪毛病终于痊愈。

谭威的审判定在三个月后。我不清楚法律上具体要走些什么程序,反正就是知道谭威最少要在局子里蹲上三个月,并且,除了他的直系亲属,谁也不能前去探望。

在大家的多方努力下,总算盼来了一点儿好消息:审判的结果多半不会给谭威判刑,但这三个月在拘留所的生活除了苦苦忍耐外别无它法。事已至此,我们要做的也惟有耐心等待,顺带照顾外面的曹芮。

6月,大家的考试纷纷结束。

小文自然是全无问题,好像还得了一个三等奖学金;我也在几个同学的帮助下涉险过关,顺利完成了大二学业;其他朋友和我的情况大致相同,只有姚望没能幸免——他终于还是蹲班了。

姚望的考试比我们结束得都晚。我考完后不久的一天,突然接到了姚望母亲的一个电话:“谢天,我是姚望的妈妈。”

“怎么了,阿姨?”

“姚望最近状态特别不好,期末考试可能够呛。他的压力太大了,脾气也变得特别暴躁,我说的话他一点儿都听不进去,我真怕他身体受不了……”电话那头的声音哽咽了。

“阿姨,您千万别着急,我这就去劝劝他。”

我挂了电话,叫上刘跃然,一同赶到姚望家里。过了一会儿,小文也从学校直接赶了过来。

在姚望家那间乱七八糟,堆满各类医学书籍和卷子的小屋里,我们沉默无语,一根儿接一根儿抽烟,不多时,旁边的小文就被呛得连连咳嗽。

姚望脸色土黄,两眼布满血丝。可能是因为对那些书本儿产生了恐惧心理,他远远地蹲在屋子的一角,看着都让人觉得可怜。

“我他妈真不想念了,操,我是真用功了这回,就是什么都背不进去,我这傻逼脑子!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昨天晚上在阳台上抽烟,真他妈想一头扎下去。”姚望说着说着,一拳就往墙上捶了过去。墙壁“咚”的一声闷响,他慢慢收回自己的拳头,面无表情,就跟手不是自己的似的。

“别这样,姚望,没有什么不能过去的事儿,再挺一挺,就全好了。再说,蹲班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多熬一年嘛。”

“就是就是,你现在就得尽量平静,能考成什么样就什么样吧。”

我们在姚望一捶的刺激下,像被上了弦一样,安慰的话一句句脱口而出,然而,我们自己心里也清楚:全是废话,没用。

有些事谁也不能分担,只能自己抗着,我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快过去吧,快过去吧,我在心里默默地念叨。

不管我们如何慌乱,“七一”香港回归的好日子还是如期而至。那天,我和小文约好去她们家看电视直播。我顶着烈日一路骑去,半路在天坛门口买了两面纸旗,一面是国旗,一面是香港的紫荆花区旗。

我慢悠悠地向前骑着,看着车把上的两面旗子被风吹得哗哗作响,心中忽然想到了谭威,一阵恍惚:丫现在干吗呢?晚上一定得和所有的犯人们一块儿坐在小板凳儿上笔管条直地看电视直播吧。然后,再回到狭小憋闷的牢房里,跳上大通铺一头睡去,等着第二天一大早的强制劳动。

自从谭威出了事儿,我的心情一直压抑。并不仅仅是因为谭威本人,让我郁闷的还有我们一伙儿中有些人满不在乎的态度。

谭威出事儿的那几天,我们常凑在一块儿。虽然知道商量不出什么实际办法,但我看着刘跃然,田峥他们的嘻嘻哈哈,行若无事还是感到别扭无比,有一次,我甚至连招呼都没打就独自离开他们回家了。

我头一次对我们之间的友情产生了怀疑:如果朋友之间就是这样,那什么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天天混在一起又比那些我瞧不上眼的酒肉交情强在哪儿呢?

我的郁闷维持了不久,又出事儿了,可怕沉闷的97年夏天。

我妈那些天老念叨着“今年夏天天儿闷得让人受不了”,她是担心我姥姥一直不好的心脏承受不住。但是,真正没承受住的是一个我们谁也没想到的人——田峥的父亲——一个刚刚50岁,似乎从来没和疾病打过什么交道的中年人。

我和刘跃然是在公用电话亭约田峥出来玩儿的时候知道这个消息的,我眼看着刘跃然一边拿着话筒,嘴巴一边张大不再合拢,惊讶满脸。放下田峥的电话,我们马上又给姚望打了个电话,然后一起匆匆赶到田峥家。

熟悉的小屋里第一次有了无法言说的悲伤气氛,田峥向我们讲了他爸爸怎么样心脏突然发病,被他们紧急送到医院,然后又在医护人员的漫不经心和他们一家人的慌乱中度过了人世间的最后一夜。

“我非抽死那个傻逼医生,有丫这么看病的吗?”姚望两眼喷火,我们也随声附和。当然,我们都知道,这件事只能是不了了之,抽那个傻逼一顿能解决什么问题?——人死不能复生。事实上,除非那个医生把自己送到我们面前,我们当时烦得连去找丫的心情都没有。

两天后,我们一块儿陪田峥去八宝山参加了他爸爸的葬礼。看着手托父亲遗像的田峥,我一阵心酸:他妈妈失业在家,弟弟中学还没毕业,作为长子,田峥以后只能毫无准备地承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

如我所料,田峥此后更加地浪迹于学校之外,终于没能毕业。他一门心思想着怎么挣钱,结果也从来没能如愿——这是后话。

接踵而来的烦心事儿打发掉了整个夏天,天气有点儿开始变凉的时候,谭威出来了。

我们苦苦忍了三个月,可算等到了这一天。在谭威门头沟的家中,大伙儿一块儿吃了一顿他亲手给我们准备的饭。谭威的头发被剃得只剩下一点点儿,倒是没变成我想像中的那么瘦。

那天我们措了一下午麻将,期间大家欢声笑语,都刻意地不提谭威进去以后的事情,就好像这段儿日子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谭威自始至终都是笑呵呵的,笑容长久保持不变,长得让我觉得似乎有点儿虚假。

就这么着,我们胡乱度过了多年来最让人心烦意乱的假期,我觉得自己根本还没怎么休息就又开学了。

小文和姚望去上他们新鲜和陈旧的大二,我和其他一干人等跨入了大三,熬着那似乎无穷无尽的后一半大学生涯。

谭威的妈妈给他在中关村找了一份儿工作——兜售UPS;曹芮也辞掉了“世嘉”的差事,在一个礼品店里找到了新活儿。

纷乱上火的种种麻烦似乎终于到了一个尽头,我们的生活又重新回到了老路上——无聊,聚会,睡觉,然后再度无聊。

我的睡觉功夫练得越发炉火纯青了。作为陪练,小文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常常是她晕头昏脑地醒来,发现身边的我依旧睡意盎然,屡叫不醒。

“起床吧,起床吧,谢天,我睡得头都疼了。”

“唔……你自己看看电视吧。”

“不嘛,你得起来陪我。”

“困着呢。要不,你说说起来有什么事儿可干?”

“看电视、看书、打台球、逛街,什么都行。”

“算了吧,我体力不支。”

“谢天,你越来越疲踏了,你怎么给磨得一点儿棱角都没有了?”

“嗯,圆点儿也好,光滑,你好下手。”我又转头睡去。

事实上,我这样长时间的睡眠并不总是十分安稳,而是时不时地伴有怪事儿发生:在朦朦胧胧的时候,常常有一些形而上的抽象问题,像“我是什么?”,“我为什么要活着,我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有何意义?”,“我存在的这个世界到底又是什么?”之类的念头,开始莫名其妙地来打搅我。

我对这些怪异念头儿从何而来百思不得其解,惟一能肯定的是,这类众多哲学家思想家们一辈子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我是绝不可能给的出什么答案。幸亏我还能应付,我总是拿更深沉的入睡来驱散它们,我更愿意去做一些有意思的梦,虽然做好梦的几率并不大。

有一个梦就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我不知何故被拉到前线征战,纷飞炮火下,我力尽千辛万苦,终于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偷偷溜回了后方。但是,回来后我才发现,时光荏苒,我这一仗竟打了50多年。所幸,我的父母都还健在,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又找到了白发苍苍的小文。

老年小文已经是满脸褶子,半嘴没牙,更不幸的是,她告诉我她早已嫁为人妇。我闻讯当即放声大哭,而后发展到我们两人抱头痛哭,最后,我哭累了,抬起头来对小文说:“要不,咱们三人一块儿过日子吧。”

我知道,在内心深处,我对小文有着一种深深的依恋。

那段儿日子,我和小文迷恋上了“八喜”朗姆酒冰激凌,我们常常一下儿买回家好几大桶,晚上一人拿上一把大勺,疯狂抢夺,最后的结果总是我抢到的葡萄干儿比较多。

我们夜里总是定时收看每天两集的“我爱我家”,看完,心情良好地打炮儿睡觉。

长期的床上生涯之后,我们发现不管是不是疏忽大意,小文从来没出现过什么漏子,我是指,怀孕。

于是,我们俩人中间是不是谁的生育能力有欠缺的问题开始浮上我们的心头,我和小文也常常为此展开讨论。跋扈的时候,我们纷纷指责一定是对方的毛病;谦虚的时候,又异口同声地把问题大包大揽,一副拖累了对方的姿态。当然,以后的事情证明,我们俩谁也没有毛病,双双健康。

——这他妈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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