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重生朱棣之子 > 第三百章:巡撫制試點(中)
  朱高煦通過錦衣衛等情報機構了解到,如今大明有些省的弊病越來越嚴重,比如他提到的那六個省之中的北庭省。

  該省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漢民人口大量增加的同時,原住民的人口也在增加,雙方之間的關系也日趨復雜,偶爾會有小范圍的摩擦與騷亂,例如原住民村與移民村的械斗。

  遼東省的情形與北庭省類似,主要也是移民與原住民之間的復雜關系所引發的矛盾。

  朱高煦當然清楚改變民風民俗并非朝夕之功,因此以后朝廷派巡撫到地方可能要待上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

  到時候,若不允許巡撫帶自家老小前往地方上居住,就會顯得不合人情。

  若準許巡撫帶著家人前往地方赴任,那么朝廷應當給巡撫配備相應待遇,如撥款修建府衙等。

  如此一來,巡撫就必然會成為地方上的常駐官員,也是理論上的一省最高主官。

  永樂年間的巡撫,被外派出去辦差的時候,每次負責的事務大多不一樣。

  朱高煦心如明鏡,當將來巡撫成為地方官之后,如何把巡撫的職權正規化,融入到地方衙門體系之中,就成了他必須要考慮的重要問題。

  巡撫手中擁有令三司忌憚的監察權。

  每隔三年朝廷都會對官員進行考評,巡撫所負責的正是配合都察院,對地方三司官員進行評定。

  此外,巡撫還有節制將帥的職權,可監督軍隊中的指揮官。

  對朱高煦而言,巡撫就是他用來控制每個省的工具,亦是維護皇權統治的武器。

  巡撫的首要任務,就是幫助大明皇帝維護一省的穩定,協同地方三司,保證地方衙門的正常運轉。

  “按太祖定下的規矩,倘若地方上遇到要緊事,則由三司聯合召開會議共同裁定。”

  朱高煦緩緩言道:“然而,三司長官各有分管,議事時誰也無法繞過其他兩司自作主張。”

  “盡管這種制度削弱了地方權勢,但弊端同樣顯而易見,因三司不相統屬,凡遇無法界定之事,必然相互推諉,難以辦成實事。”

  “此外,有些事務需兩司乃至三司協同處理,僅僅轉交文書便要耗費大量時日,導致辦事時效十分低下,以至于不少地方事務就此被擱置下來,至今也未能解決。”

  “正因如此,永樂年間父皇才會多次派出欽差大臣,以巡撫之職,協同地方三司處理事務。”

  朱高煦說到這里,殿內眾臣皆沉默以對。

  永樂年間,巡撫身為欽差大臣,代表著朝廷,所以其權力比地方三司更大,地方官吏無不聽其調令。

  再加上巡撫妻兒老小皆在京城,與絕大多數地方豪強并無瓜葛,處理事情時無需考慮其他因素,沒有顧慮,因而辦事效率極高。

  就這樣,朱棣派出京官擔任巡撫,逐漸成為了一種慣例。

  也就是說,朱高煦要把之前臨時性的巡撫變成常駐地方的官職,是有法理依據的。

  而眾臣顧慮的點在于,他們擔心巡撫日后做大,天下再現唐代藩鎮之禍。

  “陛下春秋鼎盛,欲有所作為,乃天下黎民之幸。老臣年事已高,即將致仕,本不愿多言,可唐代藩鎮之亂,陛下不可不察啊!”

  方孝孺站起身,彎腰拱手行禮道:“老臣請陛下三思。”

  他上個月連續遞交了三次致仕申請,最后一次朱高煦雖然批準了,但卻要求他再干一個月。

  也就是說,這個月過后,方孝孺就退休了。

  他確實可以不管不問,安心熬完這個月,然后穩穩當當的退休,頤養天年。

  但食君之祿,忠君之事的價值觀,讓他無法對朱高煦的“危險想法”坐視不理。

  “先生言重了。”

  朱高煦抬手示意方孝孺坐下,然后環視殿內眾臣,接著把目光落在解縉身上,問道:“解縉,你覺得唐代藩鎮之亂的根源在何處?”

  “回陛下。”

  解縉起身作揖行禮道:“臣以為,唐之節度使,其本質不過是朝廷派出去的邊軍最高主官。”

  “當時唐廷考慮到邊軍駐扎在偏遠之地,若只有軍權而沒有行政及財權的話,會不利于作戰。”

  “于是,唐廷便將當地的行政、財政一概授權給了節度使,同時還讓節度使負責地方治安。如此,節度使就完全成為一個集軍、財、政為一身的封疆大吏。”

  “而且,節度使還有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力,即屬官任免權。當時的節度使,對所統將領及州郡長吏皆有節制及生殺之權。”

  “故而,節度使完全可以將其所轄之地的大小軍政官員,一律換成其本人的嫡系,如此造反作亂將變得更加容易。”

  朱高煦道:“說完了?”

  “回陛下,臣作答完畢。”解縉恭聲道。

  朱高煦點了點頭,對其他人說道:“解縉不愧是大才子,分析的頭頭是道。”

  他話鋒一轉,朗聲道:“但朕要設置的巡撫,與唐之節度使完全不同。”

  “第一,凡地方上一切較為重大的政務,巡撫皆必須奏報于朕,等候朕的批示行事。若巡撫有越軌行為和違制之處,立予法辦。”

  這句話雖然短,但其蘊含的意思卻有不少。

  字面意思是某省若有要事處置,巡撫必須奉旨而行。

  換言之,朱高煦可以用朱批的方式對地方督撫進行直接的指示,從而拋開六部,由皇帝對地方巡撫進行直接控制。

  歷來朝廷治理地方,主要通過地方官員向皇帝的題奏和皇帝下達的諭旨來實現。

  乾熙元年,朱高煦曾下明詔曰:“一切地方之弊,吏治勤惰,上司孰公孰私,屬員某優某劣,營伍是否整飭等等均可向朕密奏。”

  也就是說,三司以及府縣等地方官員,擁有向大明皇帝上密奏的權力。

  這些官員便等于是大明皇帝的耳目,可以防止巡撫欺瞞徇私。

  如此一來,別說割地自立,就連違法之事巡撫也不敢隨便為之。

  在朱高煦的設計之中,密奏是大明朝廷對巡撫等地方高官實行長控遠馭的方式之一。

網頁版章節內容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

請退出轉碼頁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 閱讀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