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重生爆紅娛樂圈后,渣們后悔了 > 第16章 “窮講究”
  和明安于婷這對父母懶得打理、生活過得一團糟不同。

  明黛是個不及人腿高的小豆丁時,就懂事的知道整理床鋪、踩著小板凳洗衣服、幫大人做家務等等。

  像她平常穿的堂姐淘汰下來的舊衣服,拿到手后,也會細心洗掉上面殘留污漬,再在裝衣服的柜子里放塊香皂,幾塊錢,卻能讓衣服一直香香的。

  她對個人衛生要求很高,指甲從來修得干干凈凈,哪怕發型再糟糕,發質一定是柔順黑亮,衣服更是看不到半點污漬,永遠用老熨斗燙得一絲褶皺都沒有……

  明黛幫明安于婷打理,于婷非但不領情,反而嘲諷明黛是“窮講究”。

  如果遇上于婷心情不好,看到明黛在這些事上花時間,便直接發泄般質問她,這么愛美愛打扮是不是小小年紀就想勾搭男人?

  ——聽著這番話的明黛,只有十二歲。

  現在回憶起來,竟也是隔了很久很久的事情了。

  久到那些委屈已經不再成為她的困擾;

  久到現下回憶起來不過是淡淡一笑。

  明黛看著這個房間里曾由她親手打理過的一切。

  小歸小,卻容納著少女的所有幻想與天真。

  后來她再難找到這種溫馨。

  “歡迎回家,明黛。”

  她小聲對自己說。

  在荒原踽踽獨行多年的靈魂,終于回到了讓她心安的家。

  明黛將身體丟進被窩,埋首在久違熟悉的香氣,剛吃過藥的困意漸漸涌上……

  “明黛!”于婷砰地推開房門,怒道,“不是讓你回學校嗎?”

  明黛不得不爬起來:“知道了。”

  于婷上下掃視,看著她那雙濯濯春水般的眼眸。

  “記得把眼鏡戴好!”

  “嗯。”

  明黛起身,撿起剛被她摘下的眼鏡,開始收拾書包。

  校牌就放在書桌右上角,上面寫著——

  燕京第一中學,高三,二十班,明黛。

  *

  第一中學在燕京屬于第一梯隊的優質高中,人人擠破頭都想上,進來這里基本等于一只腳踏進重點大學。

  而明黛的成績之所以能讀這里,一來是她在初中成績不錯,二來她在名額選拔考試時剛好復習到幾道大題……歸結而言,就是運氣好!

  可惜,明黛讀的初中比一中差得實在太遠,來到這里的明黛跟不上節奏,成績逐漸下滑,剛入校還能排名中游,到了高三,明黛基本只能在倒數一百名左右的位置徘徊。

  至于現在……

  明黛懷疑自己連倒數一百都保不住!

  在娛樂圈呆了十年,高中知識早就忘了個精光!

  什么高三最后一年拼命學習然后翻盤讀個好大學這種事,又不是小說的鳳霸天女主角,怎么可能發生在她身上!

  ——走進校門的明黛憂心不已,重生的喜悅被沖淡,連什么時候靠著肌肉記憶自發找到教室都沒注意。

  正值午休時間,走廊上的學生們來來回回,偶爾有幾個男生打鬧跑過……青春氣息撲面而來。

  幸運的是,沒有幾個人跟明黛打招呼,讓她避免了一場認不出同學的尷尬。

  明黛推了推重得不斷往下滑的眼鏡,邁進二十班的教室。

  目光巡視一圈,總算找到張稍稍熟悉的臉。

  如果記憶沒出錯,這個女生應該跟她是同桌?

  明黛放心邁步過去,想要主動打招呼,誰知對方匆匆避開了她的視線。

  明黛愣了下,從桌上課本確認了自己的名字,才放心坐下。

  “你……”

  同桌女生噌的起身,唯恐和她視線有接觸,飛快拔腿跑了。

  明黛滿頭問號,壓根兒想不起高三這年發生過什么事。

  絞盡腦汁想了半天,最后還是班上幾個男生親自解答了她的困惑——

  “喲!呆子來了?不是請假了嗎?難道是想我們阿俊想得受不了了?”

  生得肥頭大耳的高壯男生不斷朝明黛擠眉弄眼。

  和他站在一起的三四個男生跟著哄然大笑,眉眼間都是對明黛的揶揄。

  而坐在不遠處的一個俊秀男生從書里抬頭:

  “都說了!別把我跟那呆子扯到一起!”

  呆子?

  聽了半天,明黛終于將那個可笑的外號和自己聯想起來。

  原來她高三還發生過這種事?

  明黛鏡片后的眼睛睜得跟貓兒似的圓。

  男生們還在繼續:

  “阿俊,別不好意思嘛。”

  “對啊,人家呆子跟你挺配的!”

  “哎,要是阿俊當了呆子家的女婿,是不是就有吃不完的炸串了?”

  “胖子你太損了哈哈哈!”

  叫阿俊的男生有些惱羞成怒。

  他騰地起身,洶洶架勢讓那群男生以為自己要挨打了。

  結果他徑直沖到明黛的桌前,居高臨下地看著她:

  “呆子!我再說一次!不準喜歡我!被你喜歡太丟人了!”

  “……哈?”

  明黛懵了。

  “別跟我裝傻充愣!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喜歡你!也不照照鏡子看自己長什么樣!居然敢喜歡我?”

  看著眼前男生的滿臉戾氣,明黛總算回想起高三的這段小插曲——

  面前的男生叫高俊,長相勉強帥氣,家里條件不錯,盡管在一中根本排不上號,但不妨礙他的自信。

  高三這年,不知道是誰鬧出來的誤會,傳出明黛喜歡高俊的謠言,而這時候的她是個小透明,沒朋友,解釋也沒人聽。

  曾經有同學在夜市街遇見明黛幫于婷賣炸串,這事在班上傳開,高俊因此得了個“炸串女婿”的外號。

  高俊深感恥辱,不敢向嘲笑他的人反駁,只敢向明黛發泄,便帶著朋友幾次給明黛難堪。

  取外號這種算輕的,像明黛同桌女生連話都不敢跟她說,多半也是跟高俊有關。

  至于這事兒為什么沒能在明黛記憶里留下片刻痕跡……

  大概是因為按照前世軌跡,現在明黛應該在拍戲,剛踏進光怪陸離的娛樂圈,也初嘗了劇組傾軋的暗流洶涌。

  跟真實社會的殘忍比起來,校園里這點小插曲實在是不值一提,明黛又哪里記得住?

  “原來是你。”

  明黛恍然。

  她正想解釋,有個女生從外面探出頭來,朝她喊道:

  “明黛,老師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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