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賊道 > 第1章 往事
  我的童年記憶,是從雪城火車站開始的。

  那是個瘋狂的年代,大喇叭里的歌曲斗志昂揚。

  我爸把我放在了候車室冰涼的長椅上,再也沒回來。

  不知道坐了多久,我餓了,哭聲引來兩個警察,帶我去了站前派出所。

  警察阿姨給我扒了個熱乎乎的烤土豆,問我叫什么。

  我狼吞虎咽地吃著,說叫小武。

  她問我姓武還是叫小武?

  我說不知道,噎得慌。

  第二天上午,我被送去了雪城兒童福利院。

  那天雪好大,整座城市都是白的。

  一些人嘁嘁喳喳,說我大約五歲,還讓我姓黨,我不同意。

  堅持兩天以后,他們給我起了個名字:武愛國。

  我不喜歡,固執的讓所有人都喊我小武。

  我忘了自己姓什么,怕改了名字以后,再也回不了家。

  諷刺的是,后來我回去取檔案,去派出所辦了身份證,名字還是武愛國。

  我在福利院待了四年,認識了好多字。

  那里的生活談不上幸福,吃不飽,冬天一手的凍瘡。

  每年的大年三十后半夜,我都會被噩夢驚醒,每次夢境都一模一樣。

  夢里看不清人,耳邊都是響聲,像是過年時放鞭炮,又像是槍戰片里的場景,隨后通紅一片,天與地仿佛都在燃燒……

  1981年剛入冬,我翻墻跑了。

  我知道自己不是孤兒,我有家,有爸爸媽媽,盡管他們的樣子早已模糊不清。

  跑出來的前幾年,我一直在街頭要飯。

  有時我會去一些飯店,撿飯桌上的殘羹剩菜。

  我卑微的像條流浪狗,嫌棄、白眼、辱罵與毒打,是家常便飯。

  我只想活著,無所謂尊嚴。

  我有過小伙伴,可走著走著就散了。

  二丫病死在了我懷里,平時紅嘟嘟的小嘴像紙一樣蒼白。

  那天夜里,我把她放在了派出所門口,躲在暗處守著,直到有個警察叔叔出來,我才哭著跑了。

  從那以后,我再也不想交朋友。

  我時常想,為什么自己從未做過壞事,但人間疾苦,卻沒有一件放過我?!

  1984年的夏天,在京城一座立交橋下,我認識了一個邋里邋遢的老頭兒,我們很投緣。

  我每天去要飯,回來分給他吃,他給我講了好多江湖故事和規矩。

  可沒多久,他不見了。

  三個月后,京城落了初冬第一場雪,聽說他死在了看守所里,我很傷心。

  后來我才知道,老人綽號老王爺,是道上赫赫有名的賊王!

  他并沒有教我什么,卻是我的啟蒙老師。

  不知不覺,我成了一個賊。

  江湖有暗語:西北玄天一枝花,橫葛藍榮是一家;雖然不是親兄弟,誰也未曾分過家。

  其中:“榮”,稱之為榮行,也叫小綹門,就是我這個行當:

  賊!

  江湖黑稱[老榮]。

  京城叫佛爺,天津衛叫小綹,上海叫賊骨頭,川省叫賊(zúi)娃子,浙南叫綹仔,當陽叫偷不佬……

  在東三省,普遍叫小偷、鉗工。

  我沒有團伙,也沒有傳統意義上的師傅。

  少管所、收容站和拘留所就是我的學校,里面那些賊都是我的老師。

  我給他們洗腳、捶背、按腿、值夜,卑微的像孫子一樣。

  甚至還不如孫子。

  孫子在家里有人疼,我沒有。

  他們想打就打,想罵就罵,從來不把我當人!

  進去的次數越多,我的嘴就越甜,也越會來事兒。

  扒、劃、鑷、夾、掏、抓、套……偷的方式千變萬化,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的手藝也越來越好。

  [摘掛],包含兩種扒竊手段。

  第一種很低級,指的是在火車上,小偷故意將自己的衣服掛在乘客衣服旁,以拿自己衣服為幌,趁機取走乘客衣服中的財物。

  第二種,則是榮門難度最高的技術活!

  指的是光天化日之下,神不知鬼不覺地摘下別人脖子、耳朵以及手腕上的金銀首飾和名表等等。

  這種技術,必須是經驗豐富、手藝精湛的老扒手才能做到。

  而我在十九歲以后,視覺、聽覺、觸覺、嗅覺、知覺及直覺,都已是出類拔萃,[摘掛]手法出神入化!

  老王爺曾經說過:偷,是會上癮的,一上癮就以此為樂了。

  我不否認他的說法,這個行業確實是這樣,尤其第一次出手,緊張、惶恐、刺激、興奮……像初夜一樣。

  可我和他們不一樣,我沒癮,只為活下去。

  我謹守榮門規矩,不貪,更不求發財,每次夠我一段時間的花銷即可。

  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云。

  我只想回家!

  找到我的爸爸媽媽!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我用腳丈量著各個城市的大街小巷。

  十六年里,我跑了太多地方,東到撫遠、南到三沙、西到喀什、北到漠河。

  我像匹孤獨的狼,經歷過太多太多苦難,卻從未沮喪。

  我告訴自己:小武,你可以卑微如塵土,卻不可扭曲如蛆蟲!

  為了自保,15歲時,我在滄州學了兩年八極拳。

  再后來,我在廣州看守所里學了自由搏擊,出來后白天學修表,晚上又花錢去學散打和拳擊。

  我不想欺負任何人,但再也不想被別人欺負!

  從廣州回雪城那天,是大年三十,趴在冰冷的桌子上,聽著單調的鐵軌聲,我睡的特別安心,一夜無夢。

  后來,我養成了習慣,每年這一天都會在火車上過。

  當我上唇的絨須開始變得扎手,我不再失手,也輕易不會再出手!

  1997年,這個冬天特別冷。

  我從寧夏回雪城。

  裹著軍大衣,站在兩截車廂連接處抽著煙。

  有人開門,嘈雜聲瞬間大了起來:

  “啤酒、飲料、礦泉水——,香煙、瓜子、烤魚片嘮——”

  “收收腿兒——”

  車窗上的冰霜,將匆匆掠過的黑暗放大、扭曲。

  我把煙蒂按滅在墻上的煙灰缸里。

  列車員睡眼稀松打著哈欠,嚷嚷著讓一讓,費力地擠了過來。

  火車停了,是山海關站。

  車門剛一打開,下車的旅客就迫不及待地往出擠。

  我退到了列車員室位置。

  其實這個時間出手最安全,一是因為擠,不容易發現;二是等發現錢丟了,火車也開了。

  我不會出手,因為車廂里有只肥羊,我已經盯了一路。

  站臺上賣貨的沖了上來,他們全副武裝,一個個捂得像山里的熊瞎子,炒瓜子、干豆腐卷大蔥、糖葫蘆……吆喝聲不斷。

  旅客開始上車,我下意識觀察著每個人。

  回到5號車廂,不由一怔。

  我那只肥羊,竟然成了別人的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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