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我,女博士在七零搞事業發家致富 > 第四百九十二章 小荷才露尖尖角
  水小毛貼小寶貼得更緊了。

  寧可貼著小公子哥哥,也不能被女孩子碰到!

  也不想想,他倆被孩子們圍著,還有碰到女孩子的機會?

  小寶抹了把汗珠子,覺得自己真是自作自受——看把大伙給嚇得,六月份啊,天跟下火似的,全都這么近的圍著自己,烀肘子哪?

  排隊進了城,就發現想不挨挨擠擠是很難的事情。

  幾乎城里人都出來游逛了,人擠人、人挨人,摩肩接踵。

  肖思寧和楚元跟護衛們遞了眼色,大家抻著脖子往里走,好像里面有什么節目似的,卻無形中把孩子們包在了中間。

  小寶作為這群人的中心,都快悶得喘不過氣了,還“授課”呢:

  “你們要留心,人太多就容易生亂,一定注意腳下,不要被絆倒,一旦有紛亂,你倒了,很容易就被人踩在腳下,踩你的人多了,你會被踩死。”

  現在大概是巳時過一刻鐘,街道上已經很多很多人了。

  被官府規劃出的擺攤位置幾乎沿著所有的街道都分布上了。

  都不必看著懸掛的彩綢裝飾就知道往哪邊走,研著街邊攤走就行,有攤的路線,最后總能到達有荷花的地方。

  而城里人過“觀蓮節”,不像鄉下人那樣找個有荷花的地方采摘一下就算了。

  他們過的是熱鬧、是新鮮。

  比方說,街道兩側的招牌邊、或者樹枝樹干上、甚至擺攤的攤案上方,每隔一段就有一段絲綢荷花、荷葉什么的,裝點的很是鮮艷。

  而人們也會對那些絲綢指指點點,普通百姓會說:“哎喲喲,這得多少錢!”

  而富裕人家則挑剔:“也太敷衍了,這都不是染好的絲織出來的,而是現染上去的,也就今天不下雨吧,不然的話,哼哼。”

  但這并不影響人們對街邊攤的熱情。

  尤其是孩子。

  擺攤什么賣的最好?吃的!

  賣涼茶的、賣酸梅湯的、賣木瓜水的,這是一文錢的買賣;也有貴些的,比如把水果和糖一起熬煮出濃汁后,勾兌了冷水,里面再放上一勺冰碴子,再把剪成碎片的荷花扔進去一兩片,就值五文了。

  楚元和肖思寧他們還好,覺得這些有什么稀奇的?小寶的美食街比這里還紅火呢!

  甘來就不一樣了,看哪個都想嘗嘗,可礙于身邊都是孩子,人人都給買一份吧,四五十個孩子呢,自己走不出半里地腰包就得空;要是吃獨食吧,還真不忍心,自己吃讓他們看著,糾結得很。

  楚元可不管那些,甘來眼睛看什么東西超過兩個呼吸,楚元就過去買一份放在她手里。

  這不就得了!楚元給甘來買的,就買了一份,誰也說不了甘來吃獨食,要說也是說楚元小氣不請大家的客。

  可孩子們有孩子們的辦法。

  他們人多,那就少買唄,嘗個味就行。

  不敢麻煩小寶,他們把錢集中到一個最年長的孩子手里,每人上繳五文錢。

  花五文錢,買一碗最貴的飲料,帶著冰碴和荷花片片的,每人一小口,嘗嘗,也樂呵得很。

  小寶被擠在最中間,滿鼻子都是這幫孩子身上、頭發里散出的汗味,就開始嫌棄自己干嘛長得比他們高。

  要是都一般高,互相熏唄,心里至少平衡呀。

  現在可好,比大多數孩子高出半頭,正好就是聞他們好幾天也不洗一次的頭發。

  把求助的目光看向甘來,希望甘來能說一句:“過來,到這邊來!”也好讓他有借口離開那幫孩子。

  誰知甘來會錯了意,以為小寶是饞了她手里的吃食,馬上隔著一幫孩子的腦袋給遞了過來。

  楚元看到了,心疼自己的錢袋子——看來不但要給甘來買,還要請小寶的客。

  小寶白了楚元一眼:瞅你那個小氣樣兒!小爺差你那點兒錢么?小爺是想出去!

  這么一路慢慢走著,孩子們一邊小口分享他們買到的吃食,一邊聽小寶“講課”,頗為愜意。

  小寶則拿著手里的小吃,卻沒有嘴吃,得說話呀。

  倒是引得路人側目。

  小寶的穿戴還是那么囂張——淺海昌藍圓領袍子,給炎夏帶來清涼感,袍擺處卻繡著幾片散落的荷花瓣,繡工還特別好,好像剛從荷花中踏步而來,沾帶了花瓣一樣。

  腰間依舊叮當著三塊玉佩,倒是換了穗子,今兒用的是藕粉色雜著淺金線的穗子,遠遠看去細細閃閃,好像清晨的陽光映到荷花上的露珠般。

  原本這些就夠花哨了,小寶的幞頭上竟還簪了朵拳頭那么大的絹紗荷花骨朵在太陽穴上方。

  最令人咋舌的是,花骨朵尖上,一只紅蜻蜓煢煢孑立。

  那只蜻蜓,尾巴是六顆米粒大的紅寶石鑲嵌出來的,而翅膀則是極細的金絲纏繞出來的。

  隨著他走路,那只紅蜻蜓的翅膀就一顫一顫的,相當扎眼,惹得不少人頻頻看向他——的蜻蜓。

  腳下倒是素了些,赤足著一雙紫漆木屐,常年躲在靴子的腳丫子細白的很,倒是應了那句詩:“一雙金齒屐,兩足白如霜。”

  再加之他個子高于周圍的孩子,雖說打扮的應景,卻頗有鶴立雞群之感。

  路人側目的原因是,很多人認出這個囂張的紈绔是那個到處開辦學院的小孩兒。

  明明那么有錢,卻不肯給身邊的孩子們買點吃食,就那么笑瞇瞇看著孩子們摳摳搜搜算計著銅板,幾十人買一塊荷花糕,一人掰下指肚那么大點,吃得可憐巴巴。

  于是議論聲就出現了:

  “嘖嘖,看見沒,越有錢越小氣!花幾個銅板能怎地?又不是買不起!”

  “那些孩子都是他那什么學院的吧?你說人家都是交了束脩的,賺人家那么多,賞點吃食就不行?”

  “可不是嘛!”

  “你看,他自己倒是吃得歡,別的孩子只能眼巴巴看著。”

  “沒準兒人家就享受這種高人一等呢!”

  “沒看見嘛,他連自己的吃食都是盤剝那個高個兒的下人的錢。”

  “切!真正有錢的誰能干出這種事兒!”

  小寶一點兒都不在乎。

  他寧可把成錠的銀子放在學院里當各項比賽的獎金,也不會在這種事情上花銅板。

  他認為,人就不能慣著。

  今日他給孩子們買點兒吃的,明兒見了哪個孩子鞋子破了再送雙鞋;后兒又看見哪個孩子束脩交的困難再給減免點兒?

  升米恩,斗米仇,久而久之,會養成別人隨便來打他秋風的心思,把他的好心當做理所當然。

  所以,是毛病就不能慣著。

  想吃啥就自己買,買不起就不吃。

  有本事都花在學院里,去爭取那些獎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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