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屠龍之前就讀過龍族的路明非 > 第二章 青春物語
  早晨九點,麗晶酒店。

  這家五星級酒店是這座南方濱海小城里最豪華的酒店,沒有之一。哪怕是里面次一級的行政套房住上一晚的價格都至少在四位數以上。在當地人看來其名貴程度相當于勞力士之于腕表、勞斯萊斯之于轎車,堪稱酒店中的戰斗機。

  能將這里作為面試地點其實也足以證明卡塞爾學院的經濟實力。不過假如按照卡塞爾學院某學生會長的作風來說的話,他可能都會皺起眉頭冷笑著說:“這就是楚子航家鄉最豪華的酒店了?真叫人失望啊!我們是來到了山頂洞人居住的洞穴嗎?”

  然后這位學生會長多半會大手一揮眼皮不眨地把整個麗晶酒店給買下來,接著浩浩湯湯的人馬會涌入酒店直到把酒店搗鼓到那位跋扈的貴公子滿意為止。

  臨了這位貴公子多半還會微笑說上一句:“全天免費,算我頭上。”然后肆意地享受眾人的歡呼與掌聲。

  想象完那個畫面感極強的場景后,路明非笑著搖了搖頭,那個素未謀面的學生會長的離譜程度絕對只多不少!

  透過酒店被擦的蹭亮的巨大落地窗,路明非看到了窗子里自己的倒影,原本碎蓋的劉海抹了點摩絲發膠梳成背頭、身形要比三年前剛上高中的自己健碩不少,雖然還沒到魁梧的地步但也不算是弱不禁風了。

  最主要的還是氣質,哪怕是穿著叔叔背著嬸嬸從朋友那偷偷買的山寨LoroPiana高仿西裝,現在的路明非看起來也絲毫沒有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的那種窘迫感。

  “請問是來參加卡塞爾學院面試的同學嗎?”站在落地窗對面的侍者為路明非打開正門微笑著問。

  “嗯嗯我是。”路明非咧嘴一笑回應。

  “那么請讓我們的負責人員帶你去行政樓層吧。”穿著套裙黑絲和十厘米高跟鞋的漂亮姐姐十分貼心地為路明非帶路并全程微笑式服務。

  “路明非!”坐在八樓行政層會議廳外的蘇曉檣朝路明非高高揮手、歡呼雀躍,仿佛是在炫耀她是人群里第一個發現路明非的人。

  “早啊,蘇曉檣。”路明非微笑回應。

  蘇曉檣是班上最驕傲且惹火的女孩,人送外號“小天女”,不過她也有如此傲人的資本。據說蘇曉檣家里是做煤炭生意的,入學第一天就穿著班上絕大多數同學聽都沒聽過的DKNY從一輛奔馳S級上跳下,陽光照在她高高昂起的白皙脖頸上,女孩高傲得就像是一只潔白的天鵝。

  不過路明非并不反感蘇曉檣,或者說班上的同學里幾乎沒有討厭她的人,相反的甚至有不少心懷鬼胎的癩蛤蟆做著有朝一日能夠一親芳澤的春秋大夢,于是心甘情愿的成為這只白天鵝的擁躉。

  不過蘇曉檣這種跳脫的性格對班上的大多數男生來說處著處著就容易變成好哥們,而高中時期男孩們的懵懂情愫其實大多都是從一個文靜的女孩開始的,就像《那些年》里的沈佳宜。

  陳雯雯就是班上公認的沈佳宜,她是文靜和清純的代名詞,自認為能夠成為柯景騰明里暗里狂獻殷勤的男生也不少,但陳雯雯愣是一個沒瞧上。

  好巧不巧的是,留給路明非的十七張座位里唯一的空位右手邊就是陳雯雯,再右邊就是趙孟華。

  趙孟華自不必多說,仕蘭中學公認唯二能被稱為“楚子航第二”的人物,趙孟華必須得占一個名額,他也樂得以此為傲。

  但另一個獲此殊榮的人顯然沒把這件事放心上,這也造就了趙孟華和見面分外眼紅的立場,畢竟已經注定比不上楚子航了,要是連“楚子航第二”的名頭都被人分一杯羹,那豈不是說他趙孟華連半個楚子航都不如?

  如果是拼家境,趙孟華自信能把那個像樣西裝都買不起的男孩甩得看不見他車尾燈。

  然而仕蘭中學最不缺的就是家境殷實的精英,但除了家境的其他方面和那人比起來,趙孟華自認確實有些發怵。

  那家伙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明明在高中之前還是一副不怕開水燙的死豬模樣,一上高中就像得了一種叫“楚子航癥”的傳染病似的,不僅有事沒事就往圖書館鉆,文化課成績像綁了根竄天猴嗖嗖直竄;每天更是在市里的少年宮待到閉館才肯罷休,就差帶上一套被褥直接住在里面安家落戶了!

  于是趙孟華的精神層面直接被那人完爆了十八條街!

  那人此刻和趙孟華之間剛好隔著一個陳雯雯。

  “早上好,路明非。”陳雯雯細小的聲音像是蚊子嗡,她沒敢轉頭去直視路明非的臉。

  “嗯,早。”路明非目不斜視地接過侍者端上來的牛角面包和熱牛奶。

  陳雯雯小心翼翼地用余光打量著路明非,后者的臉藏在氤氳升騰的霧氣里,白色的牛奶在路明非的手中晃蕩起一陣陣渦旋漣漪。男孩盯著杯子里的白色旋渦好像在思考著什么,注意力顯然不在她身上。

  原來自己還不如一杯熱牛奶有吸引力啊,陳雯雯沒來由的有些落寞。

  她是文學社的社長,在她任職的三年間有數不清的男生削尖腦袋想要擠入文學社,但身為社長的她從始至終只向兩個人主動發出過邀請,一個是趙孟華、另一個就是路明非。然而并稱為“楚子航接班人”的兩人不同的是,前者欣然答應,后者果斷拒絕。這也是趙孟華把路明非視為眼中釘的重要原因。

  最無奈的是路明非拒絕陳雯雯時給出的理由讓她愣在當場,毫無反駁之力。

  “不好意思啊,其實我更喜歡的是那種文學性更強一點的書,類似于《肖申克的救贖》或是《百年孤獨》這些;而你們文學社似乎更鐘愛《情人》這種傷春悲秋的言情讀物。”

  “我沒有在貶低說哪一方不好,只是多愁善感的人有你們就夠了,總要有人扛起文學與教育業發展的大旗,不然社會怎么進步國家怎么繁榮呢你說對吧?”

  然后路明非捧著一本厚厚的《基督山伯爵》獨自離開,留下錯愕的陳雯雯和一眾文學社成員思考他剛才究竟是在一本正經還是在胡說八道。

  文學社的男成員還在暗地里腹誹路明非這家伙真的是個正常男性嗎?真的有人加入文學社是為了探討哲學知識、提高文學素養而不是為了能夠近水樓臺欣賞陳雯雯嗎?哪怕是個瞎子聽到陳雯雯那唯美清純楚楚動人的聲線后也不該拒絕的吧?

  可那個叫路明非的家伙不僅拒絕,還拒絕得毫不留情、堪稱慘無人道!自此班上就廣為流傳著一句話,“這個男孩沒有心!”

  這是陳雯雯第一次品嘗被拒絕的滋味,心想原來這就是青春獨有的澀味啊,但每每再次瞥見那個男孩時心頭還是忍不住涌上一股回甘。

  大抵有些人生來就是不知足的,越是得不到的東西往往就會愈發在意,如果感情這玩意可以控制的話,那舔狗早滅絕成瀕危物種了!

  也就是從這次開始,那個好似不懂人情世故為何物的男生就成為了陳雯雯心底埋下的一顆種子,每一次偶然的遇見都像是為它澆灌了一份甘泉,直到那日益粗壯的根須扎在心里牢不可摧,種子也擠破了名為“羞澀”的泥土破土而出。陳雯雯這才意識到她是不是真的喜歡上了路明非?

  可陳雯雯不知道的是路明非的心里早在三年前就種下了一株名為“繪梨衣”的參天大樹,繁花似錦、枝繁葉茂,再沒有多余的縫隙能容下其他任何一朵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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