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算了,不當萬人迷了,做戀愛腦去了 > 第216章 爹系大佬的養成系女鵝(12)
  溫暮暮剛過十歲生日,沈朝就讓她跟自己分床睡了。

  一開始溫暮暮還不是特別樂意,原因就是因為和沈朝睡覺實在是太舒服了。

  她怕冷,冬天只要翻個身就能鉆進沈朝的被窩里,抱緊緊這個大火爐,簡直不要太舒服!

  昨天溫暮暮疼了一夜,實在是受不了了,就哭哭啼啼的抱著被子敲沈朝的房門。

  這邊沈朝剛準備睡下,就聽到了溫暮暮的聲音:“哥哥,開門……”

  聲音透出點鼻音,沈朝以為是溫暮暮起夜了,就沒在意她聲音的異常。

  下床去給她開門,看著小家伙穿著粉嫩的小白兔睡衣,鼻尖紅紅的,眼梢紅紅的,滿臉都在訴說著委屈看向沈朝。

  沈朝問道:“怎么了?”

  溫暮暮將軟軟的身體撲在沈朝的懷中,委屈道:“肚子痛。”

  聽到這句話,沈朝沒想到小家伙痛經這么嚴重,只能彎腰將溫暮暮抱到床上。

  溫暮暮躺在充滿沈朝氣息的被窩里,被濃濃的安全感包裹著,也漸漸舒心下來。

  但小腹的墜痛還是讓她睡不著覺。

  沈朝將她的保溫杯拿了過來,倒了點熱水讓她喝。

  溫暮暮不想半夜喝水,這樣會水腫,第二天起來哪里都是腫腫的,不會舒服。

  沈朝是連騙帶哄的讓溫暮暮喝下去熱水,“聽話,這個周末帶你去春游。”

  聽到春游二字,溫暮暮瞬間眼冒金光,“真的?”

  沈朝被小家伙的單純逗笑了,“哥哥什么時候騙過你。”

  溫暮暮乖巧的炫了半杯水。

  “肚子還疼嗎?”沈朝躺在她的旁邊問道.

  溫暮暮點了點頭:“痛。”

  以前痛經的時候自己都會買止疼片吃,但按照沈朝那個老父親性格,估計是不準她吃止疼藥。除非她實在是忍不住。

  沈朝搓熱手掌放在她的肚皮上,溫厚的觸感,讓她小腹的疼痛漸漸平緩下來。

  溫暮暮感覺自己的痛意漸漸舒緩了些,也就漸漸睡著了。

  但睡得并不是很舒服,腰酸腿疼的,身子冷得要命。

  沈朝睡眠淺,聽到溫暮暮一直在身邊哼唧唧,起身查看,這才發現她身體燙得要命。

  不得已,沈朝拿來藥箱,給她叫醒來。

  “寶寶。”沈朝輕拍她的小腦袋,語氣低啞溫柔。

  溫暮暮迷迷糊糊地抬起眼睛,暖色燈光讓溫暮暮下意識地瞇起眼睛。

  現在的她感覺自己渾身滾燙,難受得要命。

  “唔。”

  “起來量個體溫。”沈朝將體溫計放在她的手上,讓她自己塞進胳肢窩里。

  溫暮暮自己塞了塞。

  十分鐘后沈朝又讓她拿出來。

  溫暮暮又乖乖照做。

  沈朝看到四十度的高燒,眉頭深深緊蹙。

  溫暮暮小時候雖然也發過燒,但最高才三十八度幾,吃吃藥就能扛過去了。

  從來沒有燒到過四十度,沈朝也鮮少生病,沒有什么經驗。自然有些手忙腳亂起來。

  這個時候還是帶溫暮暮去醫院比較好。

  沈朝迅速起身套了個外套,把溫暮暮的帶著,也順便拿了一條小毛毯

  溫暮暮難受的喘息著,迷離間看到沈朝正在忙前忙后。

  “哥哥……唔,我好難受。”

  就連困倦流出的生理性淚水都是滾燙灼熱的。

  溫暮暮感覺自己都快要大火收汁了。

  沈朝眉宇擔憂的緊皺著,微微俯下身,“寶寶,我們起床去醫院好不好?”

  溫暮暮撇嘴,下意識地伸出手來摟住他的脖頸,整個人像一只樹懶似的掛在沈朝的身上。

  哽咽道:“我不想起床。”

  “乖。”

  沈朝讓溫暮暮乖乖在床上坐好,自己則是給她穿衣服。

  最近春天回溫,但夜里還是冷得讓人汗毛豎起。

  沈朝給她穿了一件毛絨外套,又蹲下身來給她穿襪子。

  看到沈朝要給自己穿襪子,溫暮暮下意識地將腳給縮起來,撇嘴:“腳丑......哥哥你不要看我的腳。我,我自己穿襪子。”

  溫暮暮是跳芭蕾的,腳上功夫下得尤其得多,所以那雙小腳并不好看,傷痕累累的。

  沈朝只會心疼她受傷的小腳,從來不會在意她的腳好不好看,丑不丑。

  沈朝眉頭擰緊:“我又不會嫌棄你。”

  說罷,又輕手拖著溫暮暮的小腳,將棉質小花襪子給她穿上。

  沈朝抱著一手抱著溫暮暮,一手提著裝著溫暮暮小物件的粉嫩包包。

  “還好長的一小只,要是大了,哥哥一只手就抱不動了。”

  溫暮暮趴下沈朝的肩頭,撇嘴:“那你就兩只手抱我。”

  “好。”沈朝輕揉溫暮暮的腦袋,給她系好副駕駛的安全帶。

  ......

  這是沈朝第二次給溫暮暮掛急診。

  第一次是因為自己照顧不周,讓溫暮暮的腦袋上開了個天眼。

  當初他才十六歲,還是個半大的少年。抱著小小軟軟的溫暮暮坐在醫院長椅上吊鹽水。

  現在的他二十三歲,直接去私立醫院,大手一揮,辦了個vip休息病房。讓溫暮暮躺在床上安心地吊水。

  醫生說雖然溫暮暮太瘦了,抵抗力太弱。

  又加上春季感染病多,溫暮暮又剛來姨媽,所以才發燒的。

  總而言之,就是要沈朝多給溫暮暮補補身子。

  沈朝將醫生的告知牢牢印入腦海中。

  他輕睨一眼正躺在床上睡了的溫暮暮,小臉依舊彌漫著緋紅。

  小天鵝也好,小肥鵝也好,他只想要溫暮暮健康平安的快樂長大。

  【男主好感度上升5點,現有男主好感度70點。】

  ……

  溫暮暮反反復復燒了三四天,這幾天一直去上課,沈朝也沒有去上班,一直在家里專心致志地照顧著溫暮暮。

  好不容易熬到了周末,溫暮暮才慢慢痊愈,只是還會流點清水鼻涕。

  周五晚上的時候,溫暮暮洗澡的時候瞬間想到沈朝答應過自己的事情!!頭發都來不及吹,穿好睡衣就興高采烈地噠噠噠跑去書房找沈朝。

  “哥哥,你前幾天說帶我去春游還做不做數啊!”

  看到溫暮暮生龍活虎的模樣,沈朝輕挑眉尾:“就這么想出去玩?”

  “嗯嗯!”溫暮暮生怕沈朝不同意,就對她撒嬌纏著沈朝。

  “哥哥!我真的好了!你不用擔心我啦!”

  “而且,而且這個星期學校里面組織去踏青野營,我都沒機會去!”溫暮暮抬起那雙不靈不靈的大眼睛,企圖萌混過關。

  沈朝輕嘆一口氣,沒先答應她,淡淡道:“先過來坐著。”

  溫暮暮不情不愿地走到沈朝的面前,回答著:“哦……”

  她坐在沈朝身前替她擺放好的小凳子上,沈朝從抽屜里拿出吹風機,給溫暮暮吹頭發。

  溫暮暮有個不好的習慣,就是不喜歡吹頭發。其實說白了就是因為懶!

  沈朝將她的習性捉摸了個透頂,所以在自己的書房特地備了一個吹風機和一個方便溫暮暮坐的小凳子。

  “哥哥,你到底答不答應我嘛!”

  她已經被沈朝關在家里悶了整整四天!除了前兩天去醫院掛水,就再也沒有出過家門一刻。

  十三歲的小孩正處于活潑亂動,活力四射的年紀,小鳥一直被關在籠子里怎么能行呢?

  吹風機的噪音都抵擋不住溫暮暮的詢問。

  待到溫暮暮的頭發干得差不多了,沈朝將吹風機關上收起來,才不緊不慢地回她話。

  “明天帶你出去。”沈朝答應了下來。

  溫暮暮:!!!

  立馬露出大大的笑容:“好耶!!!我就知道哥哥最好了!”

  直接撲上去給沈朝一個大大的熊抱!

  沈朝揉了揉她的腦袋:“只有這個時候才嘴甜。”

  溫暮暮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哎呀,你就不要計較這些啦~我,我要先去睡覺了!”

  “等等。”沈朝將她叫住,重新給她按坐在凳子上。

  溫暮暮鼓起腮幫子問道:“怎么了?”

  沈朝黑黝的眸子深邃,透露出種種心事,“寶寶。”

  溫暮暮眨巴眨巴眼睛:“嗯?怎么啦?”

  只見他頓了一下,淡淡問道:“喜歡跳芭蕾嗎?”

  雖然不知道沈朝為什么會突然這么問,但溫暮暮還是給了沈朝一個肯定的回答。

  說起芭蕾時候一雙水靈的大眼睛都在散發著光芒,“嗯嗯!特別喜歡!想一直跳下去!”

  沈朝看到溫暮暮眼睛光芒四射,炯炯有神,唇角微微上揚。伸出大掌撫摸著溫暮暮的小腦袋。

  “好,我家沈小二一定可以堅持下去。”

  沈朝一向高冷毒舌,鮮少鼓勵別人,會夸人的詞語少之又少,所以在溫暮暮的感知里已經是個不錯的表現了!!

  溫暮暮學著沈朝的挑眉樣,笑嘻嘻道:“呦呦呦,我們小沈哥哥也會夸人了啊。”

  看到溫暮暮學的有模有樣的,沈朝被氣笑出聲:“不想去春游了?”

  小家伙未免也太容易得意忘形了些,“我錯了。”

  主打的就是一個秒慫。

  ……

  第二天,溫暮暮穿著美美的淡粉色碎花長裙,還特地讓沈朝給自己扎了一個單邊麻花辮,帶上水藍色的發箍,看上去清新脫俗。

  雖然溫暮暮個子矮,但是身材比例可好了!光是從身形上來看,跟一米六八往上的人沒什么區別。

  就當溫暮暮滿心歡喜,以為沈朝會帶自己去公園或者湖邊。吹吹如沐的春風啥的,曬曬日光浴啥的。

  結果,站在佛光普照的寺廟前,溫暮暮整個人都是傻掉的。

  溫暮暮歪頭,疑惑,看著沈朝:???

  沈朝問:“這個寺廟的櫻花開的不好看嗎?”

  溫暮暮嘴角抽搐,看著寺廟前一片櫻粉,瞬間一句話也憋不出來。

  春風輕輕搖曳著櫻花樹的樹梢,粉嫩的花瓣就像是飄雪般嘩啦落下。

  每走一步,鞋印上就踩滿了沾染著泥濘的櫻花,一步一腳印,一步一春天。

  春天的氣息濃郁強烈。

  “好看是好看。”

  溫暮暮沒多說什么,就主動走在沈朝的身邊:“哥哥,你什么時候信佛了?”

  沈朝淡淡一笑,“我也不知道。”

  溫暮暮:?

  ……

  二人去祠堂前拜了佛,上了香。

  兜兜轉轉又來到一顆巨大的槐樹前,據說這棵槐樹已經有上千年的歷史了,是人人虔誠侍奉的神樹,它保佑每一個虔誠許愿的人類。

  神樹上面掛滿了寫著美好心愿的紅繩,風輕輕一吹,掛在紅繩上的信箋就會隨風飄揚,似乎是在傳遞著每個人的幸福祝愿。

  沈朝拿了兩個信箋在溫暮暮面前,一個給她,一個留給自己寫。

  溫暮暮鼓起腮幫子,拿起毛筆犯了愁:“可是我現在沒什么愿望。”

  于是她轉身,抬頭看向沈朝,笑著問道:“哥哥你有什么愿望嗎?”

  沈朝點頭,低嗯一聲:“嗯,有。”

  說罷,他提筆就在信箋上落了一個字:愿。

  沈朝寫的一手好字,毛筆字也不例外。不過這還是溫暮暮第一次見到沈朝寫毛筆字,想必這個本事是在原身來這個家之前練就的。

  字如其人,沈朝的字瘦勁清峻,神韻超逸。光是一個字就讓溫暮暮感嘆沈朝的牛波一。

  沈朝準備寫第二個字的時候,發現身邊的小家伙正盯著自己看的入神。

  他點了點溫暮暮的腦袋,“不準偷看。”

  溫暮暮不滿撇嘴:“嘁,小氣鬼。看兩眼怎么啦?”

  沈朝淡道:“被你看到愿望會不靈驗。”

  溫暮暮:……

  沈朝原來有這么迷信嗎?溫暮暮感覺自己今天又對沈朝有了新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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