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你一個醫學生,搶我們歌手的活? > 第40章 這特么簡直跟撿錢似的啊
  此時。

  那個男代表見凌羽一直沒說話,心里也是有些忐忑起來。

  他覺得拿出300萬來購買一首歌的版權,應該算是比較有誠意了。

  可是如果凌羽不接受的話,那他也只能向上面申請更多的版權購買費了。

  “凌羽先生,這個版權費你要是覺得不夠,可以提一個數,我們也好和上面申請一下!”

  男代表很有誠意的說道。

  這時。

  凌羽回過神來,連忙說道:

  “不不不,這個版權費我可以接受。”

  聽到這話。

  男代表立刻喜笑顏開,連忙打開公文包,拿出一份合同道:

  “凌羽先生能這么爽快,簡直太好了!”

  “這個是版權購買合同,你可以先看看,要是沒有什么問題,我們今天可以簽約,而300萬的版權費,也將立刻打到你的私人賬戶上。”

  凌羽接過合同,稍微看了看后,眉頭也不由得微皺起來。

  因為按照合同上的條款。

  這首《廬州月》的版權一旦被他們購買之后,就連凌羽本人都不得再用這首歌做任何商業用途。

  這在凌羽看來,是肯定不行的!

  如果以后他出道了,要接商演,或者要開演唱會。

  這首歌都很可能被他拿上臺演唱。

  畢竟這首歌現在的火爆程度很高,傳唱度也很高。

  如果為了這300萬的版權費。

  以后連他本人都無法再用這首歌進行商演的話。

  那可就有些得不償失了!

  想到這里。

  凌羽放下手中的合同,一臉認真的對那個男代表說道:

  “這個合同我可以簽,但是其中有幾項條例必須要更改一下,否則我得重新考慮一下。”

  “哈,更改合同條例?”

  男代表有些懵了,和他身邊的女同事對視一眼后,便連忙問道:

  “凌羽先生,你覺得這合同里面哪些條例需要更改呢?”

  凌羽輕輕一笑,淡然道:

  “是這樣的,我將這首歌的版權賣給你們后,只能做到不讓其他人再用這首歌做任何商業用途。”

  “但是我本人在以后的商業演出或者開演唱會時,依然要有演唱這首歌的權利!”

  聽到凌羽這話。

  男代表先是一愣,隨后便放下心來。

  本來他還以為凌羽是要更改合同中比較重要的那幾個條例。

  但是如果只是更改凌羽所說的這個條例。

  那對他們而言,并沒有多大影響。

  畢竟他們要購買這首歌的版權,也只是用來做城市宣傳片的主題曲而已。

  至于凌羽以后在商業演出或者開演唱會時,要唱這首歌的話,他們并不在意。

  甚至。

  這還是他們所希望的。

  因為這樣的話,還能在以后的時間,讓這首歌的熱度繼續維持著。

  這對他們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于是。

  男代表便立馬點頭笑道:

  “凌羽先生你放心,你提的這個要求合情合理,我們完全接受,等下我就讓法務將這個合同條例更改一下!”

  “那我就完全沒問題了,謝謝你們的理解!”

  凌羽的眉頭也是頓時舒展開了。

  剛剛他還以為對方不會同意更改合同條例。

  可是讓他沒想到的是。

  對方居然會如此爽快!

  緊接著。

  男代表又繼續說道:

  “凌羽先生,歌曲版權的事情我們已經達成共識了。”

  “現在我們來聊一聊,聘請你作為廬陽市城市形象代言人的事情吧!”

  “可以,你先大概說說看,如果我接受你們的聘請后,需要做些什么吧!如果超出我能力范圍了,我可能就無法接受你們的聘請!”凌羽不卑不亢的說道。

  “哈哈哈,凌羽先生放心,做一個城市形象代言人,并不需要做什么太復雜的事情!”

  男代表笑了笑,繼續道:

  “等你接受我們的聘請后,我們會在廬陽市辦一個城市形象代言人的聘請大會,到時你只需要出席一下,接受我們官方部門頒發的聘請證書,和領導們合個影就行!”

  “到時候在現場的時候,可能還需要你演唱一下《廬州月》這首歌曲,為我們的聘請大會助助興。”

  “然后就是我們在拍攝城市宣傳片的時候,需要你在宣傳片中出鏡一下。”

  “并且希望你能夠注冊一個私人微博,到時候和我們官方微博進行一番互動,將你成為我們廬陽市的城市形象代言人這件事情宣傳一波。”

  “至于其他的,可能就是在廬陽市偶爾舉行重大活動時,需要你出席一下而已,但是你放心,這種活動一年也就兩三次,每次最多只需要你花一天的時間!”

  聽到這里。

  凌羽也是點了點頭,做出一副沉思的模樣道:

  “如果只是需要做這些事情的話,那我確實是可以接受。”

  男代表一聽凌羽這話,立刻就笑了起來:

  “那就沒有什么問題了,這個是聘請合同,你可以先看一下,如果有什么不滿意的條例,我們再商量。”

  “這個合同的簽約期限是三年,聘請金為一千萬,三年之期到了后,要不要續約我們都可以再商量。”

  男代表又從公文包里拿出一份合同,遞到凌羽的面前。

  而凌羽接過合同,整個人也是有些發懵。

  他也沒想到,做個城市形象代言人居然這么賺錢!

  而且基本還不需要做什么事情!

  這特么簡直跟撿錢似的啊!

  不僅是凌羽此時有些不敢相信。

  就連一旁的陳亮也是一臉懵逼。

  他比凌羽更清楚,做一個城市形象代言人的收益大概有多少?

  畢竟他是娛樂公司的運營經理,也見過其他藝人成為一個城市形象代言人所拿到的報酬。

  之前有一個非常著名的鋼琴家,在成為羊城的城市形象代言人后,也不過才拿到了三百萬的報酬。

  而且簽約年限一樣是三年的時間。

  可凌羽現在,同樣是三年的簽約年限,卻直接拿下了1000萬的報酬!

  這讓陳亮頓時羨慕得吉爾發紫!

網頁版章節內容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

請退出轉碼頁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 閱讀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