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美利堅1881:他們叫我傳奇 > 第五百四十二章 新的自動步槍
  維爾托德上校一大早就帶領著自己的邊防軍來到了美墨邊境的位置。

  此時他正坐在馬上,帶著自己的隊伍越過邊境線向著華雷斯山谷的方向而去。

  一個小時前,老馬萊族中那兩位探子的跑到事先約好的地點報信:

  陳劍秋帶著自己的一百多號人進谷了。

  維爾托德立刻帶隊啟程。

  從邊境線到山谷不到二十公里,如果加快行軍的話,根本用不了多久,自己的部隊就能趕到那里。

  更不用說隊伍中的騎兵可以提前出擊了。

  這里是一片除了雜草外,其他什么都沒有的荒原。

  天空萬里無云,湛藍一片,大地上一望無際,只有一陣一陣的風揚起塵土,訴說這里的荒蕪。

  拜前任指揮官邁爾斯“結硬寨,打呆仗”的防御戰略思想所賜,邊防軍對于印第安人的襲擾一直處于守勢。

  所以整個部隊中騎兵的數量已經降到了一定比例,大部分都是步兵。

  不過相應的,整支部隊的火力配置也進行了一定的調整。

  盡管馬克沁機槍和哈奇開斯重機槍已經在彼時的歐洲聲名鵲起,不過美國陸軍對于速射重武器的重視程度仍舊非常一般。

  原因很簡單。

  境內承平已久,印第安人的反抗基本上沒有了。

  聯邦陸軍基本上算是馬放南山,樂得清閑。

  包括羅斯威爾軍械廠、柯爾特公司、溫徹斯特槍械公司在內的各大軍火商都將注意力放在了國外市場。

  就算是這樣,維爾托德上校的隊伍里,仍裝備了相當數量的加特林機槍,用來針對印第安騎兵的沖擊。

  這些加特林被固定在板車上,用兩匹馬拉著,跟在隊伍的后面。

  隊伍在荒原上以比正常行軍快一點的速度前進著。

  “后面快一點!跟上!你們這是打算去墨西哥過圣誕節嗎?”一位軍官騎著馬在隊伍前后巡邏,招呼著后面扛著槍的大兵跟上。

  “這貨上輩子是豬吧?”

  等到軍官騎著馬離開后,隊伍中的一名士兵拉了拉肩上的槍帶,對身邊的另一名士兵說道。

  他戴著一頂土黃色的軍帽,腳踩皮靴,身著一件單排扣的軍裝制服。

  軍帽的樣式和牛仔帽相仿,只不過帽檐要略微短一點。

  而他背著的那把槍,則是著名的克拉格-約根森M1892步槍。

  這是美國陸軍第一款制式無煙火藥步槍,由挪威設計師奧萊·克拉格和工程師埃里克·約根森聯合設計,授權斯普林菲爾德兵工廠生產。

  說來也是可笑。

  美國陸軍的老爺們在選擇這款步槍的時候,給的理由是該槍在槍機關閉時能打開裝填改板裝彈。

  這是一個很扯淡的理由。

  因為這個設計不能說多此一舉,簡直可以稱得上毫無卵用。

  這引起了包括勃朗寧在內的很多美國槍械設計師的不滿。

  明明世界上第一把無煙火藥步槍出現在美利堅(作者注:此處為時間線內容,非現實。),現在世界上最好的拉栓步槍也在美國。

  為什么非要選一個挪威設計師設計出來的破爛玩意兒。

  很多槍械廠也深感不滿,比如柯爾特公司、溫徹斯特公司以及雷明頓公司。

  于是他們的老板們慫恿著行業內“龍頭企業”羅斯威爾軍械廠的掌門人陳劍秋去陸軍那討個說法。

  可陳劍秋對此的態度很消極。

  按照他的意思,陸軍的老爺們愛咋咋地,讓陸軍戰士們破爛隨他們便,但想在他這撈錢門都沒有。

  “約翰,別說話了,越說我越口渴。”另一個士兵抬頭看了一眼炫目的太陽,然后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

  “我就要說!”約翰很不爽地又拉了下自己肩膀上的槍,“希爾!你別忘了,我們上個月的軍餉到現在還沒發呢!”

  “快別說了,提到這個我更難受了。”名叫希爾的士兵將自己的目光從前面人的后腦勺上移開,側過頭看向了遠方。

  長官說,人不能只注意眼前的茍且,要多看看遠方。

  這樣,人就不會抑郁了。

  可當小兵希爾的目光轉向遠方的荒野時,抑郁不抑郁他不知道,但驚嚇肯定是有了。

  “啊!”希爾發出了一聲尖叫。

  那個騎馬的軍官迅速轉過頭來,沖著希爾惡狠狠地吼道:

  “你在叫什么?是不是皮又癢了?”

  “不,不是,長官,那里,那里有人沖我這邊過來!”希爾張大了嘴巴,指著隊伍側后方的方向。

  軍官抬起頭,向著希爾指的方向看去。

  那里,塵土飛揚,確實是有一隊人騎著馬向這里行進。

  “敵襲!”軍官想都沒有想,勒住韁繩,調轉馬頭,掏出腰間的左輪手槍,用盡自己全身力氣吼道。

  邊境線上,一隊人馬,朝著軍隊的方向而來。

  豬都知道他們想干什么。

  他一邊讓傳令兵給前面的維爾托德報信,一邊組織人就地組織防御。

  “把咱們的家伙事兒都亮出來!”軍官喊道。

  三個趴在馬車上都快要睡著了的機槍組成員趕緊掀開了蒙在加特林上的布。

  他們費力地旋轉著搖柄,將槍口轉向敵人來襲的方向。

  軍官掏出了望遠鏡,向遠方看了過去。

  他能分辨出這些人確實是騎著馬,速度也不是很快,不過具體是什么人,還是看不清的。

  “來,讓他們嘗嘗機槍的厲害!”軍官的撇了撇嘴角,“其他人,上子彈,準備迎擊。”

  然而,正當軍官和他士兵們列好隊對這些不知死活的人進行射擊的時候,軍官突然從望遠鏡中發現,遠處的這些人改變了自己的方向。

  他們避開了重機槍的正面,繼續前行。

  “這些人到底要做什么?”軍官皺起了眉頭。

  他繼續從望遠鏡里觀察著這些人的動靜。

  這些人仍在向前移動,眼看著就要和他們擦肩而過。

  軍官甚至都有點懷疑自己是不是太過敏感了。

  突然,一陣“噠噠噠”聲劃破了荒原的寂靜。

  隨后,便是子彈劃過空氣的呼嘯聲。

  騎在馬上的軍官根本都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便被其中的一顆不一定是射向他的子彈,打下馬來。

  對面這支騎兵隊伍,正是陳劍秋放在華雷斯的部隊中的一部分,由飛鳥率領。

  他們人數并不多,只有一百號人,和維爾托德接近千人的部隊不可同日而語。

  在陳劍秋的民兵隊伍里,他們的射術算不上是最精湛的。

  但這些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很壯實。

  “快,打完四個彈匣就撤。”飛鳥換了一個彈匣,扣動扳機,對著敵軍的方向猛掃了一梭子。

  巨大的后坐力甚至讓飛鳥在馬上看起來有些搖搖欲墜,而他身邊的其他人,都已經下了馬,在對著那個方向掃。

  “這槍勁兒真大,不過好爽。”一個墨西哥士兵半跪著打完了點射,重新上了馬。

  他們手里現在用的這把槍,便是勃朗寧最新研究出來的一把自動步槍。

  嚴格意義上講,勃朗寧和馬可沁最早合作時改的那把溫徹斯特連發步槍,就是一把自動步槍。

  不過在陳劍秋看來,那把槍的火力遠遠不足。

  馬克沁雖然好,但是畢竟是重機槍,太過笨重了,不太適合騎兵使用。

  所以,他需要一把機動性高,但是火力充足的自動步槍。

  對于老板的想法,勃朗寧一直不以為然。

  他始終認為,騎兵作戰的話,半自動的射速肯定是夠了,壓根沒必要全自動的射速和火力。

  但陳劍秋很坦率地告訴他,自己有火力不足恐懼癥,先搞步兵和偵探們用的,然后再改成騎兵的。

  于是,這么一款自動步槍就被逼了出來。

  它所使用的是全威力步槍彈,鋼鐵槍身,非常沉重。

  勃朗寧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想把他改為騎兵用的卡賓槍版本。

  最終他倒是成功了,不過受限于材料工藝本身,槍還是出了奇的重。

  用過的人基本都是牢騷滿天。

  但有一說一,火力確實還不錯。

  理論射速可以達到500-600發/每分鐘,但實際上只給配了一個容彈二十發的彈匣。

  也就是說,一個彈匣幾秒鐘就打完了。

  這槍沒給設計可更換的槍管,連續射擊久了也會報廢。

  盡管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陳劍秋依然很滿意。

  他知道,勃朗寧的射擊思路現在其實挺糾結,不過是看在自己總是這么高瞻遠矚和錢的份上,才絞盡腦汁搞出了這玩意兒。

  陳劍秋一直認為,自19世紀末往后的一二十年,槍械的很多設計其實都沒有什么革命性的飛躍,只是工業技術水平進步了而已。

  只要逼一逼,有些大名鼎鼎的槍型,可以提前出現。

  比如勃朗寧搞出來的這把自動步槍,就是后世為一戰美國遠征軍設計的“BAR”。

  騎兵和步兵抵肩射擊,偵探們抱在腰間直接腰射,要多舒爽有多舒爽。

  新發明的槍生產出一批之后,分別被送往了邊境偵探社,華雷斯的這批騎兵也分到了一點。

  陳劍秋原打算用奇瓦瓦州西部的一些土匪替槍開開光,可誰想到維爾托德帶著他的邊軍急著先投胎。

  陳老板有些感慨。

  為什么每次他試新武器的時候,對象基本上都是美國的陸軍呢。

  飛鳥帶著自己的騎兵們在兩分鐘內將小一萬子彈射了出去。

  嚴格意義上講,這一萬發子彈其實并不算多。

  因為“BAR”本身的精度并不算優秀,這種距離的射法更是有點隨緣。

  不過短時間內集中灑向一小片區域,威力還是不小的。

  美國邊防軍列陣準備舉槍射擊的士兵一下子倒了二三十個,基本都是被流彈擊中,包括那個從馬上摔下來的軍官。

  飛鳥在打完四個彈匣之后,帶著手下的騎兵們騎著馬轉身離開。

  既然是送禮,送到了可得先離開下。

  前方的維爾托德聽到傳令兵匯報的同時,也聽到了曠野上傳來的槍聲。

  他急忙帶著前面的騎兵前來支援。

  卻發現飛鳥他們早已逃之夭夭,而自己的一幫士兵仍舊在對著他們離去的方向射擊。

  “停!停!停,別射了!你們看著還有人嗎?給我省點子彈吧!”維爾托德的心里一直在罵娘,“快點,搶救傷員,隊形重新給我排好!”

  混亂的隊伍在上校和他副手伯克的組織下,終于恢復了秩序,傷員也被抬上了板車。

  但是這一切都耗費了非常多的時間。

  “伯克,你留下,替那個倒霉蛋代管下這幫人。”維爾托德看了一眼地上躺著的軍官尸體。

  這貨中彈從馬上摔了下來,很不巧地腦袋著了地,又很不巧地直接磕在了地面一塊尖銳的石頭上。

  “快點出發,該死的,我們在這里停留太多時間了!”維爾托德帶著他的騎兵們再次回到了隊伍的前方。

  但隊伍還沒有恢復行進多久,槍聲又響了起來。

  這次遭受到襲擊的,是隊伍的中段。

  飛鳥帶著他的騎兵又殺了回來,繼續給維爾托德和他邊軍“送禮”。

  又是一陣混亂,同時地上多了十來具尸體。

  而對面的那些騎兵看起來似乎并沒有什么損失。

  如此以往,周而復始,不斷地消耗著維爾托德的精力,造成他的減員。

  飛鳥帶著自己的隊伍也不過分貼近維爾托德的大部隊,只是在一定距離上進行短時間的密集射擊。

  他們基本上一擊便脫離,然后利用速度消失得無隱無蹤。

  笨重的加特林機槍根本沒有辦法跟上騎兵們的位置變化,只能在空氣中“咆哮”一下發泄。

  “該死的,這幫人到底是什么人?”率隊疲于奔命的維爾托德異常煩躁,把屁股還沒坐熱的伯克從后面又叫了回來。

  “剛才我用望遠鏡看了,里面有墨西哥人,有白人,有黑人、有印第安人,甚至,甚至還有華人。”伯克回答道,“如果沒猜錯的話,這應該是陳劍秋的隊伍。”

  “什么?怎么可能?”維爾托德難以置信地看著伯克,“他的部隊不是都在羅斯威爾和那幫印第安人那嗎?”

  “這,我就不太清楚了。可除了他附近還有誰?難不成他帶著華雷斯山谷那邊的一百多號人迎過來了?”伯克抓了抓頭。

  “噠噠噠。”

  “噠噠噠”

  “噠噠噠”

  bar的點射聲,又響了起來。

  維爾托德像是觸了電一樣,身體猛地抖了一下:

  “不行,我們不能被這一百多個混蛋牽著自己鼻子!”

  他突然看向了伯克,雙目中突然散發出一種炙熱。

  “你剛才話的意思,是陳劍秋有可能在這支部隊里?”

  伯克點了點頭。

  “是的,極有可能。”

  “那他死定了,我不會放過他的!”

  維爾托德對著跟隨著他的那些騎兵一聲令下。

  “快,都跟著我!干翻陳劍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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