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快穿之反派大佬是我囊中物 > 第1603章 前置任務,我戀愛腦(63)
  眾人議論紛紛,大多都是往好的方向說。

  畢竟,蕭展揚當年交友廣闊,為人也豪爽,很是結交下些朋友,這些人吧,雖然不太方便插手,或者不愿意管蕭家的家務事,但若是蕭嬈能醒悟過來,重振家聲,他們倒不至于阻止,有些甚至會幫忙。

  “要我說啊,賢侄女說得有道理,楊志義此子不是善類,展揚剛剛去世,他就鬧出外室私生子,又打壓紅凌,呵呵,就是吃絕戶,也吃得太急了些!”

  賓客們冷笑。

  說到‘吃絕戶’三個字的時候,明著是指楊志義,實則,那眼神全都沖著錢老板去了。

  整個海市,誰不知道楊志義就是個吃軟飯的小白臉,他今日敢來,能來鬧事,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指使,錢老板和蕭家的競爭,人盡皆知,更何況……

  楊志義進門和錢老板那眼神勾結的?當誰看不出來啊。

  都是生意場上的人,也都有地位有名望的,真想爭出高下,那就是光明正大的用商品,用商道來解決。

  人家蕭家孤兒寡母,本就是可憐了,如今,錢老板還用這等下三爛的手段,怪不得他們看不起了。

  眾人嘖嘖有聲。

  錢老板站在人后,感受著眾人復雜的眼神,面上雖是不動聲色,心里多多少少有點難受,當然,他不后悔,就是覺得有些惱。

  不過,楊志義這人,他們已經收下,派出來找麻煩了,就不會因為這點簡單的鄙視而丟棄。

  眼前這些個老板,裝得像是多正義似的,以往楊志義當蕭家主人的時候,他們不也沒說什么嗎?如今出來裝模作樣干什么?

  錢老板內心嗤笑,眼神暗示。

  有些依附他家生存的狗腿子小商人,自然替他出面叫嚷道:“蕭大小姐,你這話說得就不對了,楊老爺雖然是贅婿,但自古以來,男為天,女為地,男尊女卑實屬天理,哪怕寫了什么契,也是不算數的。”

  “楊老爺男子漢大丈夫,乃是你的夫主,你身為女子,當以賢良淑德為主,怎么好意思說什么離婚的?”

  “真是有辱斯文!”

  “不錯不錯,男子掌家,本就是理所應當之事,展揚老爺是糊涂了,才把家業交給個孫女,這不是胡鬧嗎?”

  “蕭大小姐若真的是孝順,就該跟楊老爺和好,趕緊再生個兒子培養起來,才算是延續你蕭家的血脈啊!”

  “蕭大小姐,聽我一句勸吧,一夜夫妻百日恩,不管怎么樣?你和楊老爺還有個孩子在呢,哪怕是為了小小姐,也得將就將就啊!”

  “對啊,都是為了孩子嘛!”

  人群里,也不知是錢老板安排的,還是真有人看不慣,到真有人揮舞著‘男寶至上’和‘為了孩子’的武器道德綁架起來。

  國民時期,封建殘余,不,人家不叫‘殘余’,而是光明正大的封建,這種道理,是占了主流市場的,這話一說起來,就有賓客暗自點頭。

  當然,這也怪不得這些賓客們,就是現代社會,也有不少人會相信這種理由。

  明叔:……

  蕭紅凌:……

  媽的,當初楊志義養外室,搶奪蕭家產業的時候,怎么沒有人拿‘為了孩子’做理由,來勸他收手的呢!

  他們恨得牙根直癢癢,卻又無法開口。

  畢竟,人家有一句話說對了,在是贅婿,在有契約,楊志義都是蕭紅凌的親爹,百善孝為先,以孝治國的所在,輩分和血脈永遠都斬不掉。

  在這種場面里,蕭紅凌是沒辦法跟楊志義對峙的。

  女兒對親爹,怎么對怎么輸。

  明叔也不好說太多,他到底是奴身。

  能名正言順,長篇大論指責,訓斥,甚至是毆打責罵楊志義的,只有蕭嬈,畢竟,再怎么男尊女卑,古講究過‘妻者、齊也’,更何況是贅婿。

  蕭嬈不退縮,外人說的再狠,罵的再毒,也是妄然。

  “將就?賢惠?哈哈,真是可笑,你們是聽不懂人話嗎?”蕭嬈顯然很明顯這一點,在蕭紅凌和明叔的眼神鼓勵她,她一點都沒有退縮的意思,反而瞪起眼睛,把再家里那股子厲害勁嬌縱勁兒擺出來了,她雙手掐腰,對著那個‘噴她’沒有‘婦容婦德’的啐了一口。

  接著又罵道:“你是不懂得律法,還是單純就是人純?你知道什么叫上門女婿吧?”

  “贅婿,簽了賣身契的贅婿,就是我爹給我買回家的,幫蕭家傳宗接代的玩意兒而已,你讓我對他三從四德?”

  “開玩笑呢?怎么著?你們家花錢買來的童養媳勾搭野漢子,再替野漢子生外姓子,順便在讓那外姓子繼承你的家產,把你親生的孩子擠到一邊,你能容忍嗎?”

  “你們能不能?”

  蕭嬈胡攪蠻纏道:“你父今兒要是說一句‘能’,我蕭嬈立刻把離婚的決定收回來,但是,你們若應了,就得做到,日后,我會幫你們的妻子,你們的兒媳婦介紹‘野漢子’。”

  “哦,對了,來有你們老娘,到時候,你們老娘若是能你們生個‘好兄弟’,你們可別忘了今日的話,把人家當成親兄弟對待,分給他家業。”

  “畢竟,今兒是你們說的,‘家和萬事興’,一切為了孩子嗎?”

  “我說得對不對啊,錢老板?”

  她調轉槍頭,直接問向錢老板。

  錢老板:……

  想想老娘、妻子和兒媳婦,不由掩面轉頭。

  不,他不想說,他也不想聽,他只想破口大罵,偏偏,卻又沒有罵的理由。

  蕭嬈這番話,雖然又刺耳又大逆不道,可仔細想想,是有幾分道理的。

  不說未來和民國時期了,哪怕是前朝的時候,贅婿在一定意義上,也都跟童養媳差不多,就是坐著‘八抬大轎’,拿著‘捧花聘禮’,被‘娶’進家門,給人家女主延續香火的。

  更何況是楊志義這種簽了賣身契的,若不是眼下民國大總統上任時,廢除了奴籍,蕭嬈想休夫,根本不需要登報紙,直接提腳把他轉手賣了,都不犯律法。

  古代男子賣妻賣妾,那不有的事嗎?

  誰說什么了?

  楊志義之所以能風光,能被旁人捧成‘楊老爺’,不是因為他真的有身份有地位,而是蕭嬈愿意捧著他,喜歡著她。

  但如今,人家不愿意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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