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嬌生慣養 > 第246章 你管不著
  沈燁說的有事,是在她睡醒梳洗一番之后,帶她去了一家新開的茶樓。

  位于南山,也是個犄角旮旯很偏僻但是風景有很好的地方。

  跟昨晚的那家餐廳有得一拼。

  小別墅旁邊的山坡上種了茶樹,天冷,給搭上了棚子。

  估計又是哪位二代想自己找個安靜的地方喝茶打麻將,就在這邊弄了一塊地出來。

  不然元旦這么好的日子,裝修得古色古香的茶樓里一個客人都沒有,這不是錢多燒的嗎?

  到了里面,賀水北才發現這位錢多燒的朋友,是賀氏御用律師團的律師之一,寧不為。

  國外回來的,是某律所的高級合伙人。

  他們律所跟賀氏是長期合作的關系。

  寧不為跟兩人打了招呼,賀水北有些不解地看向沈燁。

  元旦來見寧不為?

  這是什么新奇的慶祝元旦的方式?

  不過寧不為率先為賀水北答疑解惑,“賀小姐,您和沈總的婚前協議以及財產公證,需要您出示一些東西。”

  婚前協議?

  財產公證?

  賀水北眉頭微微擰了一下,沒先給寧不為出示需要的東西,只說:“寧律,你讓我跟沈燁單獨聊兩句。”

  “行,有需要叫我。”寧不為非常配合,“桌上是剛泡好的信陽毛尖,你們試試。”

  等寧不為走了,視野寬闊的茶室里只剩下他兩,賀水北問沈燁:“什么財產公證和婚前協議?你怎么來之前沒跟我說?”

  沈燁似乎在思考如何跟賀水北提這個事兒,然后才說:“為了防止我哪天腦子一抽,想把你的財產占為己有。你要知道,賀家二小姐擁有的財富是無法估量的,是個人都會動心。”

  這解釋,倒是直白又粗暴。

  “我又沒想過會被你騙,再說了,如果婚前就考慮到這些東西,那這段婚姻還能不能過好了?我是不在意這些東西的。”

  賀水北至今沒算過自己到底擁有多少財產,她也沒想過自己會在婚姻里面栽跟頭。

  如果不是沈燁提什么婚前協議和財產公證,她都想不到這個事兒。

  “如果我堅持呢?”沈燁說。

  賀水北回:“那我就是要賭一次呢?”

  沈燁笑了笑,“別拿這種事當賭注。”

  賀水北很清楚,如果是沈燁堅持的事情,就算她軟硬兼施,他也不會改變。

  說到底,婚前協議和財產公證保護的是資產多的那一位。

  但賀水北看了協議才清楚,這協議只保護了她一個人,里面只有對沈燁的約束。

  她所有的財產都是她單獨所有,如果以后兩人的婚姻不幸走到離婚那一步,無論什么原因,他凈身出戶。

  這個人……

  她是越看這份協議越覺得生氣,問寧不為:“這玩意能生效?這是單方面剝削吧,寧律我不相信這是你能寫出來的協議。”

  寧不為非常淡定,“這是基于委托人的意愿制定的,而且也有附加協議,就是委托人完全贊同此份協議,并且是在清醒且完全自愿的情況下簽署的。”

  換句話說,沈燁沒有給他自己留任何的退路。

  不管是感情上的,還是金錢上的。

  賀水北還是不愿意簽這份非常不平等的協議。

  沈燁倒也沒有強迫她現在簽,只說:“那你再想想,我們也沒有那么快領證。”

  她軟硬兼施他不吃。

  然后沈燁來這一套了,先說他要堅持,然后再讓她考慮考慮。

  他一直都是這樣。

  看似給了她考慮的時間和空間,但其實已經自己做好決定。

  所以這一次,賀水北沒有那么順著他。

  沒簽,寧不為倒是將協議都收了起來,聊起了其他的事情。

  圍繞著他這個并不賺錢,甚至是燒錢的茶樓。

  他說這里談事情很方便,沒有外人打擾,安全又私密。

  如果是做私密考慮的話,那這里的確比辦公樓要有隱私多了。

  賀水北因為協議這個事兒,沒怎么搭理沈燁,自己跟寧不為在這邊泡茶聊茶。

  最后差點被說動要跟他在別處選址再弄一個類似的,這樣沒地方去的時候,還能去茶室消磨時光。

  沈燁提醒賀水北一句她先前還說這玩意就是錢多燒的。

  賀水北回:“這反正是我的財產,你管不著。”

  得,還真的給記上了。

  于是乎,賀水北讓寧不為趕緊選址,趕緊把設計圖拿出來,她就馬上打錢。

  沈燁在旁邊那是一句話都不敢再說。

  經過沈燁這么一說,賀水北還真的就開始查了一下自己名下的財產。

  除了這兩年工作賺的錢之外,更多的是從小到大,父母以及奶奶給她的不動產,以及公司股份。

  她十八歲的時候就擁有了賀氏的股份,雖然只是父親在她成年的時候象征性地贈送百分之一,但每年分紅著實不少。

  母親的公司她也有股份,雖比不上賀氏的分紅,但足以讓她榮華富貴。

  奶奶出手就更大方了,在她成年的時候,直接送了她主城區繁華地段一條街的商鋪。

  以及家里的各式各樣的珠寶首飾,名畫古董。

  這還只是目前所擁有的,往后不得從父母手里接過賀家半數嗎?

  真要算起來,她怕得是宋城年紀最小的富婆了。

  也難怪沈燁會說是個人都會對她擁有的東西心動了。

  她自己也蠻……驚訝的。

  但她是真的不認為沈燁是看中這些東西才跟她結婚,她要真堅持不簽那些東西,可能在旁人眼里看起來,的確是戀愛腦上頭。

  可她就是相信沈燁。

  如果連沈燁都不能相信的話,那她覺得這世界上怕是沒有第二個無血緣關系的男人值得讓自己相信。

  她更想讓沈燁知道,他說得出做得到,而不是靠這些東西去約束他。

  約束他們的不該是有法律效益的協議,而是他們自己的心。

  何況,有些人就算是在協議下,都不能約束自己。

  這個事兒,只能再商量。

  如果沒辦法達成統一,那領證的事情就先擱置。

  等什么時候想明白了,得到了一個統一的答案,再考慮領證的事情。

  沒有誰規定了求婚之后就得馬上領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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