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花千變 > 第五二零章 記號
  據胖姨交待,她兒媳難產,足月的大孫子在娘肚子里就斷氣了,她兒媳雖然活下來了,可也去了半條性命。

  過年的時候出了這種事,胖姨心里滴咕,便去找了鐵板神算,那神算告訴她,祖父母的因果,報應到了孫輩,胖姨給了一百兩銀子,請鐵板神算給她破解。

  因此,最近這一個月,胖姨想著那所謂的因果報應的事,便沒有再做生意。

  而唯一的一樁生意,則人家找上門來的。

  買孩子的那家人,是她兒媳的親姐姐和姐夫。

  兒媳的姐姐過門三年肚子沒有動靜,她聽人講,若是懷不孩子,那就先買一個,買來的孩子能幫她們引出親生的。

  這也是很多人家都用過的法子,剛巧自家妹子在坐月子,姐姐前來探望,便向胖姨說了要買孩子的事。

  自家親戚的生意,沒有多少賺頭,又加上因果報應的事,這樁生意胖姨原本不想做的,可是那鐵板神算的話,不知為何被兒媳婦知道了。

  兒媳婦大吵大鬧,尋死覓活,兒子也不干了,怪胖姨害了親孫子。

  胖姨理虧,又擔心兒媳婦這樣鬧下去,娘家人找過來不好收場,于是便答應了給兒媳姐姐找孩子的事。

  兒媳姐姐說了,要個小一點的孩子,孩子不記得親生父母,更容易接受養父母。

  胖姨自己就是個拐子,京城附近方圓五百里的拐子,就沒有她不認識的。

  她放出話,要一個幾個月大的男嬰,沒到兩日,便有人抱了一個男嬰過來。

  胖姨有經驗,一眼就看出這男嬰頂多有十個月,長得白白胖胖,玉雪可愛。

  別說是兒媳的姐姐了,就是兒媳看到這孩子都喜歡得不成,抱著不撒手,又想起自己那個死在肚子里的兒子了。

  這個孩子,胖嬸是三兩銀子收上來的,賣給兒媳的姐姐是十兩。

  這是親情價,已經壓得很低了。

  兒媳的姐姐和姐夫很高興,帶著孩子回了鄉下。

  胖嬸覺得自己已經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了,可是花生卻仍然不滿意,又是一記鞋底子抽過來,胖嬸都給打懵了,她上輩子究竟做了什么,讓她遇到這么一位煞星。

  “那個小孩,身上有什么記號?”花生厲聲問道。

  一旁的飛魚衛都有些同情胖嬸了,萬一那小孩身上沒有記號,花生是不是還要接著打?

  再說,也不是每個人都有記號,就像他,他就沒有。

  還不許人家小孩身上沒有記號嗎?花生管得也太寬了。

  花生忽然朝著他瞥了一眼,像是故意說給他聽的,指著胖嬸的鼻子說道:“你只用三兩銀子就把孩子收上來了,即使是孩子太小不好養,也不會這么便宜,除非這孩子身上有明顯的記號,不好賣,賣了也容易出事,否則,那拐子豈會這會便宜就把孩子賣給你?”

  那位飛魚衛恍然大悟,原來是這么回事,聽上去有幾分道理。

  胖姨懂了,原來你說的是這個啊,你早點問,我早就說了,也不用多挨一鞋底。

  “那孩子右耳朵上有個拴馬樁,左耳后面有塊紅色的胎記,這兩樣記號都在明面上,一眼就能看到,原本陳三開價是五兩的,就是因為這個,我才給壓到三兩。”

  花生長長地舒出一口氣來。

  她看過卷宗,這次丟的嬰兒里面,的確有一個耳朵上有拴馬樁,耳后有紅色胎記的。

  “你說那人叫陳三?大名叫什么?哪里人氏?”花生連珠炮似的問道。

  胖姨松了口氣,好了好了,她快要解脫了,讓飛魚衛去查陳三吧。

  胖姨不敢怠慢,把她知道的陳三的事全都講了。

  陳三,大名叫陳貴志,五六歲時被拐賣到通州賣給一戶農家,那家人對他非打即罵,他受不了,就逃了出來,跟了一個老叫花子,那個老叫花子同時也做拐孩子的營生,陳貴志從小就幫著老叫花子拐小孩,他假裝和同齡的小孩一起玩,把小孩騙到沒人的地方,老叫花子再把小孩帶走。

  十幾歲時,老叫花子死了,陳貴志便單干了,他運氣很好,從未被官府抓過,一直逍遙法外。

  因為他沒有桉底,所以很多人牙子喜歡和他合作,胖嬸也是其中之一。

  花生問道:“我聽說干你們這一行的,沒人愿意冬天時販賣幾個月大的嬰兒,有沒有這回事?”

  胖嬸現在可不敢拿喬,花生問什么她便答什么:“有,當然有,天太冷,小孩子容易死,到時就要賠錢了。”

  “陳三既然是這一行的行家,他為何手里會有這么小的孩子?是他一直都是這樣,還是這次是個例外?”花生又問。

  胖嬸忙道:“我兒媳婦的姐姐想要孩子,我當時尋思,這個時間不好找那么小的孩子,便想著多問幾個人,我還和兒媳姐姐實話實說了,讓她不要著急,即便這會兒找不到,等到開春以后天氣暖和了,也能給她尋個大胖小子。

  不瞞官爺,我是真沒有想到這件事會這么順利,我把話放出去不到兩天,陳三就讓手底下的小叫花子給我傳話,說他手里有貨,問我要不要看貨,我當時就給了那小叫花子一兩銀子,這也是我們這行的規矩,想看貨,就先押一兩銀子,成了這一兩銀子算進貨價,若是不成就退一半。

  我去看貨時,見到是一個養得那么好的孩子,給嚇了一跳,這一看就是大戶人家的小少爺,唉,小孩子我見得多了,一眼就能看出是什么人家出來的,別看都是幾個月大的,大戶人家養出的孩子,就是和那小門小戶的不一樣。

  我再一看,那孩子有拴馬樁,還有胎記,當下便知道,陳三急著脫手。

  以陳三的經驗,萬萬不會拐這種有明顯記號的孩子,何況還是大戶人家的小少爺,容易惹事,我當時便想,這孩子十有八、九是陳三替別人轉賣的,不是他自己上的貨。

  陳三開口就是五兩,我便指著那拴馬樁和那胎記,給壓到了三兩,原本我還想壓到二兩的,可陳三說大冷的天,他過來一趟也不容易,總要讓他喝碗酒暖暖身子吧,于是我便多給了一兩,三兩銀子便把那孩子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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