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趣閣小說網 > 大唐驗尸官 > 第1727章 我好害怕
    現場的腳印十分雜亂,尤其是下著大雪,遠處的痕跡更是覆蓋得差不多了。

    要不是這邊有火把,有草垛子略擋住了一些,只怕連地上的血跡都掩埋了。

    付拾一看不出什么名堂,心中只覺得有一股燥氣在胸膛里橫沖直撞,只想找到一個宣泄。

    她沉默的盯著雪地,真心覺得自己還是不夠強大,心態也不夠好。

    明明知道,這個時候,應該冷靜,應該理智,可是她還是無法做到像是面對別人事情那樣。

    一想到現在李長博不知生死,她就感覺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

    她甚至害怕。

    “付小娘子?”厲海出聲,打斷了付拾一的靜默:“現場已破壞了。”

    大雪,能掩蓋一切。

    付拾一點點頭:“嗯,走吧。看不出什么。”

    厲海卻罕見的話很多:“你該回去。”

    “我若不忙起來,立刻就能急瘋掉。”付拾一十分誠實的說出了自己的心聲:“只有忙起來,才感覺他很快就會回來。”

    至少……不是只能干巴巴的等著一個未知的結果。

    付拾一說完這話,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來,一時之間心情有些激動:“狗!有沒有訓練有素的狗!能尋物那種!”

    在蜀地時,他們還一起破過一個狗場的案子。

    而狗,有時候比人還靠譜。

    厲海他們還真沒想過這個,當即被這個提議給震驚了一下。

    不過兩人很快反應過來,謝榮道:“我們縣令應該能尋來。”

    厲海沉聲道:“宮中。”

    宮中有專門訓練犬獸的人,他們訓出來的狗兒,甚至能做表演。

    于是一群人,飛快又往回走。

    得知付拾一的想法,高力士和徐坤幾乎是異口同聲:“這就去想辦法。”

    付拾一點頭:“馬車里會有李縣令的替換衣裳,他今日可能換過衣裳,我去找找。”

    只有味道足夠新鮮,才能更好的去讓犬只尋找李長博的氣味。

    一時之間,大家都有了忙活的事情,氣氛陡然之間就從沉重壓抑,變得開始有了一點希望——就好像是在迷路時候,終于找到了一條路可走,雖然不知對不對,但至少,有走出去的希望。

    總好過被困在原地,只能等死。

    付拾一在李長博的馬車上,找到了一件被弄臟的衣裳,那是上午李長博穿過的。估計后頭打濕了,又蹭了點臟污,就替換下來了。

    找到這個之后,那頭手術也做完了。

    除辛身上,已經染上了不少血。她站在門口,疲倦的依在柱子上,默然的看著雪花。

    翟升和徐雙魚還留在里頭看顧方良和熬藥。

    除辛是出來換衣裳的。

    付拾一走過去,輕聲問她:“怎么樣了?”

    “不容樂觀。”除辛睜開眼睛,嗓子有點啞:“腸子都掉出來了。好在腸子沒有損傷,也沒弄臟。我用紗布沾著蒸餾水擦干凈,給塞回去了。”

    “傷口太長,流血太多,要不是我來得及時,用上針灸和藥,只怕當時人就沒了。”

    可即便是這樣,她說起話來,依舊沒有半點底氣,只是苦笑:“現在,傷口是縫上了,但他還能不能醒,我都不知道。 知道。”

    付拾一唯有沉默。

    早上時候,都還好好的,一群人有說有笑的。

    她還看見方良給春麗兩個熱騰騰的包子,不知道說了什么,笑盈盈的。

    現在……

    “用最好的藥。派人守著,盡全力吧。”最后,付拾一只能這么說了一句。

    除辛苦笑:“這還用你說?主要是,這個傷口太長了,失血太多了。”

    付拾一都懂,所以她跟除辛說:“我知道,我都明白。這和我們做剖腹手術不一樣。”

    剖腹手術,切口是經過選擇的,盡可能的短,而且不傷太多肌肉。這樣好縫合,傷口也好愈合。

    最關鍵的是,提前灌了藥,不僅有麻醉效果,還能防止大出血。

    方良這個,完全不同。

    面對這種情況,哪怕是華佗在世,也只能盡人事,聽天命。

    就算是在現代,醫學已經那么發達了,可也一樣害怕感染。

    付拾一揉了揉眉心:“方良交給你,我還得繼續去找李縣令。”

    除辛看著付拾一,忽然輕聲跟她說了句:“若是……你就哭一哭,緩解一二。”

    付拾一搖頭:“這個時候,不能哭。哭也沒有用。”

    她看著厲海過來,就站直了身子:“我去了。”

    現在,她要去看看那匕首。

    匕首如今被保管得很好,畢竟是證物。

    要看的話,還要高力士的鑰匙和另外兩個管事的鑰匙。

    剛才厲海就是去取鑰匙了。

    其實,匕首已經被那么多人看過,能看出來的信息,全都看出來了。

    付拾一只是……不敢閑下來。

    而厲海,也未必不是這個心思,當然也是的確抱著希望。

    付拾一戴上自己的手套。拿起匕首仔細端詳。

    匕首上,全是干涸的血跡。

    “這是一把好匕首。”付拾一輕聲開口。“很鋒利,而且很精致,普通材料和匠人,做不出這么好的。”

    “另外,這把匕首上鑲了寶石。”付拾一指了指一處鑲嵌口:“但是現在,寶石沒了。”

    厲海也注意到了這個地方的,他道:“我們覺得,可能是他們怕我們憑借這個認出來,所以干脆取下來了。”

    “不,不會。”付拾一搖頭:“寶石鑲嵌孔里,沒有血跡。雖然撬寶石的人手法很好,沒留下什么劃痕,但里面沒有血跡。”

    “這就說明,是在傷人之后,寶石才被拿走的。”

    付拾一用手指頭在鑲嵌孔位置比了一下,“小手指那么大的寶石,一定很誘人。”

    她說完這話,就微微瞇起了眼睛:“我想,可能對方注意到了這個寶石,就有可能看見了動手那個人吧——”

    “再不然,理由就像是你們猜的那樣,但是寶石一定是之后才被弄掉的。”

    那么大的傷口,血會一瞬間冒出來,然后會弄得到處都是。

    這樣的情況下,要保持鑲嵌孔沒有血跡,那基本不大可能。

    尤其是,鑲嵌孔還不是在手柄位置,而是在接近刀刃的地方。

    付拾一呼出一口氣:“找到這顆寶石。”